婆婆擅自搬進婚房,兒媳叫來保安亮出業主證:我不認識他們,攆走

我一直都覺得“一家人”這個詞兒,是一個很溫暖的存在,提到這個詞兒,哪怕是再堅硬的心,都會泛出柔軟。

有了家,人才有歸屬,有了一家人,人才不會孤單。而我們每一個普通人,都是英雄,努力的活著,是為了不拖累家人,努力的工作,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一家人可以團團圓圓、和和美美,這似乎便是生活的意義。

但有些人,在他們的口中,“一家人”的意義完全被曲解,意義也完全變了味兒。他們把“一家人”當成一條上好的“繩索”,使用的目的,就是為了“捆綁”。

我不得不誇讚一下,他們是真的很精明,用這種溫暖的詞抓住人心,讓對方就是想掙脫反而還會考慮會不會傷害到他們,這種“親情綁架”,看上去的確是威力不大,實際上卻是最厲害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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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家人,不要太計較。

都是一家人,有什麼吃虧不吃虧的。

都是一家人,我就算是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情,你也能原諒吧?

都是一家人,你要是不給我面子,那也太冷血了。

你看,是不是隻要加了“一家人”的前綴,就很難讓人開口說出拒絕的話來了呢?實在是一句可怕至極的“咒語”。

但這句咒語,並不是百試百靈,也有失效的時候,用的多了,自然就沒有從前那麼好用了,尤其對於如今的年輕一代。

小凌一直是個特立獨行的姑娘,活的勇敢,從來不會去瞻前顧後想一些有的沒的東西,只要她想做,她就會去做,哪怕是做錯了,她也從來都不會後悔,敢衝敢拼敢想,雖然長得高挑漂亮,但一直都是女漢子的性格,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她本來就是投錯了胎,心中可是住著一個純爺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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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小凌會養成這種性格,和她的家庭有著很大的聯繫,她那麼有勇氣,是因為她有一個堅實的後盾,所以才不用考慮得失。她的父母在本地經營一個鋼材加工廠,規模不小,具體她家有多少財力,她自己也很迷糊,不是很清楚。

但直觀瞭解,小凌家住在當地的富人別墅區一帶,而小凌,一個95後,就已經擁有了一棟地段很好兩百平左右的房子,自然這不是小凌自己賺的,而是父母給的。

小凌這個人頭腦聰明,但並不是那種愛學習的,自然,她這樣的家庭,也真的讓她有不努力的理由,她高中學習成績不好,畢業以後就被父母送去國外的野雞大學,歸國後在一所私立小學裡做音樂老師。

也就是在學校裡,小凌經介紹認識了同事的朋友,那時還沒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小胡。

小胡不是一個幽默的男人,很正經,也很正派,雖然年紀不大,但老氣橫秋的,但是的確優秀,小凌很喜歡成熟的男孩子,一直以來她和同齡的男孩子相處,都會覺得幼稚,但小胡並不會,在一起吃飯會很照顧她,也不會開一些不入流的惡俗玩笑,說話溫文爾雅,談吐得體,讓小凌一下子喜歡上了這個男孩。

小凌和小胡宣佈在一起的時候,所有人都很吃驚,畢竟以小凌的家庭條件,所有人都會覺得,她會嫁給一個父母安排的,有家庭背景的婆家,至少,也會是個門當戶對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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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胡,真的不夠格,他雖然優秀,但家庭條件方面並不好,父親身體有些殘疾,母親一直就近照顧父親,家裡還有一個弟弟,過得很困難,小胡作為家裡的老大,是家裡的希望,當然他也不負眾望,考上了博士。

家人很驕傲,可博士的頭銜也並不能當飯吃,念博士是靠學校獎學金以及補助,到後來畢業找不到工作的時期,還是靠小凌一直資助。

面對這樣一個家庭,小凌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登對的:“我是看中了小胡這個人,是嫁給他,又不是嫁給他父母,我家裡不缺錢,為什麼要看物質條件,我覺得般配就行,管別人說什麼幹嘛。”小凌的父母對小凌一向是沒有什麼要求,小凌想做什麼也不會過多的干涉,即便是小胡的家庭複雜,他們說了兩句無果以後,也尊重了小凌的選擇。

沒有房子,沒關係,小凌有房,沒有錢也沒有關係,小凌不缺,不需要談錢,兩家談結婚的事宜可以說是迅速,但小凌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自己絕不會和公婆一起住,公婆聽了小凌的要求,當時答應的倒是挺快,也沒有表露出不快。

婚事定下來以後,小凌和小胡便開始著手裝修婚房,她也很自然的給了小胡門禁卡。小凌的那棟婚前房產所在,是個高檔小區,安保措施做得很好,業主信息都爛熟於心,小凌幾次進出都刻意帶上過小胡,就是為了讓安保臉熟。

定下裝修方向以後,後來裝修的事情,小胡都自告奮勇的承擔了,小凌很放心小胡,後面也幾乎沒有跟進過婚房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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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婚房裝修好一段時間以後,她忽然心血來潮想去看看,小胡卻表露難色:“之前不是已經看過了嘛,什麼都弄的妥妥當當,還有什麼可看的?”小凌開始生疑,小胡再三勸阻,讓小凌更加覺得不對勁,偏要去看,沒有辦法小胡這才告知了一個事實:

“我沒敢和你講,我爸媽非要過來看看,就在我們婚房住幾天,等我們結婚要住進去他們就走,我保證。”

小凌沉默了片刻之後才開口:“我知道你為難,但我早就說過我的底線,麻煩你去請你父母搬出去,這件事我可以不計較。”可小胡一副為難的樣子:“我怎麼能和我父母說這種話呢?不要了吧,反正我們現在也沒住進去,到時候讓他們搬走就是了,到時候再說吧。”

小凌冷冷的看著小胡許久:“你不去說,那我去。”不顧小胡的勸說,小凌最終還是去了,準婆婆見到小凌剛開始是有些尷尬,但立馬就轉換了態度,拉著小凌態度親熱:“好兒媳,別站在門口,到屋裡來坐。”小凌定定站在門口沒有動,觀察了一下屋內,公婆帶來了各種雜物滿滿當當塞滿了整個屋子,果然和她料想的一樣,公婆過來可不是住幾天的架勢,她也不兜圈子直接挑明:“不了,我是來通知你們搬出去的,就不進去了。”

婆婆剛開始還挺客氣的:“都是一家人,一家人至於這樣嘛,我們就是過來沾沾喜氣,不會打擾你們生活,過兩天就走。”但小凌根本不吃這一套:“哦,過兩天那就過兩天,兩天以後我再來看,你們要是不方便,我就找安保幫幫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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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終於是急了:“我兒子是博士生,現在工作一個月一萬塊,你家有錢我兒子也不差,你跟我在這裡拽什麼拽,住幾天而已就要轟人走,有你這麼做兒媳婦的嘛?再橫我就讓我兒子一腳把你蹬了!”小胡在旁邊一直拉母親的胳膊,但母親根本不理,小胡也很為難的樣子,但對方是母親,他也無計可施。


小凌看著小胡的態度,心中更是下定了決心,當即叫來了安保,亮出業主證:“他們擅自搬進來,我不認識他們,請幫我把他們趕走。”其實不亮安保也是有眼力見的,即便是知道中間有問題,連哄帶勸半推搡的,最後把他們扔了出去,其餘剩下的東西,小凌直接找搬家公司給送了回去。

至於婚禮,小凌單方面取消了,和小胡就是一句話,不嫁了。

倒是周圍有些人,圍觀了這場鬧劇,覺得小凌做的太過分了,畢竟是對五十多歲的公婆,對方是老人,不應該這樣。

大家覺得小凌做的過分嗎?方臉不覺得。

作為一個新時代女性的小凌,她有足夠的能力養活自己,有家庭支持作為後盾,培養了她精神上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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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選擇小胡作為男友,是看中了男友的善良以及樸實的好品質,沒有房子沒有錢,她都可以不在乎,因為她不用向男方索取,自己便擁有這些,她也她不在意小胡家庭貧窮,和自己家不夠門當戶對,因為不需要,所以才不在乎。

可是她並不是一個傻子,她願意付出,也不在乎付出,可這不代表她就心甘情願的不求回報,更不是願意為愛付出自己的一切的單純戀愛腦。

但當自己已經明確表明不願意和公婆同住的態度以後,男友的父母還是不經過自己的同意,住進自己家全款購買的婚房後,她便很快意識到一個嚴峻的事實,那便是,自己未來的婆家,並不尊重她,而自己一直信任和愛著的男友,即便是覺得自己父母做的有錯,可還是會站在父母的身邊,不會傾向於自己,傾向於公平。

所以小凌這才下定決心,要分手,要和小胡一刀兩斷,並不是她不夠愛這個男人,而是要保護自己,保全自己的人生。

公婆不尊重媳婦的這種態度,料想以後嫁過去也不會讓小凌過得舒服,而丈夫拎不清,大概率也不會站出來為小凌說話,真住到了一起過日子,怕是會有無窮無盡的罪要等著受了,到那個時候,才是真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進退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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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凌的婆婆,左一句“一家人”,又一句“好兒媳”,可做的事情,可都不是把小凌當成是一家人的事兒。完完全全的只為自己著想,自私自利,把兒媳婦的私人財產佔為已有,早已暴露了吃相難看的樣子。

她的這句咒語,對於一般的女孩,或許真的很管用,但在小凌這個自信的女孩面前,完全的失效了。

既然是一家人,那就應該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尊重,自己做不到還要別人做到,憑什麼?

很顯然,小凌的公婆根本聽不進去這些道理,而小凌叫安保把婆婆一家扔出去,或許手段強硬是強硬了一些,但我卻想為她叫聲好。

因為對於這樣的家庭,不用些強硬的態度,我想根本震懾不住,氣場稍微弱一些,就會被佔據上風,不知不覺就會被人牽著鼻子走,讓自己陷入被動的不利境地。故而,先下手為強,雖然是臨時起意,但就當時的狀況而言,也是一種最適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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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在的,有些人,別再拿“一家人”當藉口了,就是那些冠冕堂皇根本站不住腳的說辭,讓太多的人,越來越厭惡把”一家人”這個詞。

明明是代表溫暖,卻被曲解,被誤會,被討厭,真正應該受到指責的,是這些濫用之人,一家人這個詞,他們根本不配提。

真當對方是一家人,那就去尊重她,而不是強迫她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真當對方是一家人,那就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說這句話時心裡想的到底是一家人,還是個人利益。

那些虛偽的演技,無聊的把戲,聰明人一眼就能看穿,何必自找難看,勸有些人,別再小聰明,非要說,那便要做到,一家人應該坦誠相待,不是用嘴說,而是看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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