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元信用卡7年忘还了,银行从来没通知过,利息涨到了一万四,谁的过错,该怎么办?

圆圈图案


朋友们好!

200元信用卡7年忘还了,银行从来没有通知过,利息涨到了1.4万元,这样的情况下你应该积极主动的找到银行,然后查询相关规定,积极跟银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的。

积极主动的找银行

这样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主动地找银行。你有200元信用卡7年忘还了,银行也没有通知,利息涨到了1万四,这样的利息涨幅确实是有点高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应该积极找银行信用卡部门,找到这些部门,说明情况,然后看看银行如何给你解决这个问题。

一般的情况下,银行也会按照规定收取你的利息,但是利息也不至于这么离谱的。

因此,你知道了这个情况,积极主动的找银行解决这个问题,是比较好的办法。

积极查询相关规定

你欠200元信用卡,已经7年了,这个是应该归还利息的,但是利息也不至于涨到1.4万元的。

现在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每年24%的利率法院是支持的,超过了36%的利率就是高利贷,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因此,一年的利息应该也就是最高24%的样子,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7年,利息也不可能涨到1.4万元的。

因此,你查询到了这些规定以后,就可以拿着找银行协商的时候用,这样大概率就能够把你的信用卡欠款较好的解决。

跟银行积极协商

你知道了利息的底线以后,就能够找到银行积极协商信用卡的问题了。对于这个问题,你应该找到银行具体协商这个事情,争取早日解决掉。

信用卡如果逾期是有可能进入个人征信的,这样的话,你就可能比较吃亏了,在贷款的时候不仅可能贷款不好批,而且即使批了贷款利率上浮也比较多。因此,还是即使解决这个问题为好。

你欠了信用卡200元债务,即使是按照24%的利率来说,200元,7年下来,按照单利的算法,也就是336元的利息。即使是按照复利的算法,一年下来本利合计也就是901元。

可以看出来根本就达不到1.4万元的利息的。

因此,你应该跟银行积极协商,尽快销掉信用卡债务,这个对于自己也是很有好处的。


综上所述,200元信用卡7年忘还,这时候,你应该积极跟银行协商,尽快解决掉这个问题,对自己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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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你这个情况和我的一样,08年办了交银信用卡,当时留了一个老家的固定电话和邮箱,信用卡只是平时用来买买菜,加加油小额消费,每月都有按时还款,后来偶尔一次去回家坐车忘了带现金,想着手上还有信用卡,就用取现金,当时记得取了400,第二个月一看利息竟然要10块!我跟我爱人说,这信用卡太贵了,想着没什么大的用处,停了它吧。


于是后面二个月都没怎么消费,靠消费小票去还款(交银后面根本不寄消费清费清单,邮箱也没通知),第三个月觉得还得差不多了就停了(那时候没有交银服务电话或者地址,无法核实我有没有缴清),


整整8年以后,一个陌生的湖南电话打电话过来,说我欠款9800,没到一万,我第一反应就是:你这个骗子,太嫩,想骗我没门,我成功拉黑,被驴子踢脑门的黑追债公司换号接连1个星期不断骚扰,后来直接找到交银服务中心,确认是8年前有一笔1700的债没还完,现在加利息快一万,我向他们要一个欠费电子清单,回复说“时间太久了,已经没有了”,我都搞不懂堂堂一个国有500强企业,对客户的信息保护就是这样的???说丢就丢了,反正你就是欠银行的钱,后来我来“你连帐单都拿不出来

,口口声声说我欠钱,我让全国各大记者来采访采访我吧!这本身我有错,银行也并不是无错,后面只还了9000,剩下的800他们内容自动消除。这件事我真的如果叫记者来,估计只还1,2千都有可能,只不过这时间成本太高,普通人划不来

回到题主的问题,200元欠款不可能7年后欠14000,除非这是高利贷,还有就是你要找到银行的弱点然后猛烈攻击这个弱点,



一等保护


看到了我就顺便来回答一下,前期小曾处理过一个客户和你差不多的情况,他是欠款3500,从2012年至2019年11月,欠款涨到了37000,银行给他寄了一份还款承诺书,说减免到27000,要客户一次性结清,最后我们介入最终还款7850。

其实很多不懂的人会被银行忽悠,利息罚息是银行系统来计算,法律明确有规定,在放款机构借贷,如果超过2年以上不进行提醒还款,这个款项就会作为呆帐不允许再被催收收回,向你这种情况,要么就还本金,要么就让银行起诉你,银行内部催收公司会催你3个月,如果前期没有催你,超过了3个月,他们会直接委托三方催收机构来催收。

这边跟你分析一下,你当时欠款金额太小,内部催收可能没催你,但是已经过了催收期,他们直接委托三方催收机构,但是因为你的金额较小,他们一家一家的委托催收,你的本金金额很低,很多催收人员是直接丢了,不催你,因为你的金额小,并且逾期,他们提成也很少,几块钱都懒得催你!等到催你的时候利息罚息已经涨到了大几万,逾期天数也很长,催回来提成超级高的,最少提成在百分之15!小曾作品有很多关于催收的一些事情,希望能帮到楼主,感谢🙏



小曾童鞋ing


你存款到期不取银行不会告诉你,欠款七年不还,银行从来没有通知你,这怎么可能?除非你手机号更换了。

再说,银行信用卡透支利息按每日0.05%计算。透支二百元,每日按0,05%计利息,每天一角,一年36.5元,七年255.5元,加上本金20O元,总共455.5元。还没有超过五百。

从上面分析可知,你应该是透支了六千元以上,如果透支了200元可能是无意的,透支了六千多说不知道,恐怕这个话除了你自己相信外,别人是不会想信的。再说,这么多钱银行短信通知你几次不还,早就会用电话通知你还款或下发律师函了绝不会等到现在。

你这么抹黑银行的目的,往好处想你是在考验大家的智商,往坏处想,就不说你了,赶紧还钱去吧。


南极冰火


正常情况下你欠信用卡账单不还,银行不可能不给你通知的,你这种情况最有可能是你更换了手机号码,邮箱以及住址,导致你没法正常接收到银行的催收通知。

就算你当初只欠200元,银行确实疏忽,没有给你通知到位,但是连续七年时间,你的信用卡利息不断增多,银行不可能没注意到你这笔欠款,正常情况下,如果你的逾期金额超过5000块钱以上,银行都有可能给你寄送律师函,把你起诉到法院了,不可能让你的坏账欠到14000。

你说你七年来一直都没有接收到银行的通知,这个事情不是由你说了算,而是由证据说了算。因为银行给你发送相关还款通知以及催收通知,应该都会有一些系统记录,如果银行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银行已经提到了提醒作用,那所有责任就完全由你承担。

那这种情况现在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持卡人欠款的金额比较大,而且逾期时间比较长,经银行两次催收以上仍不偿还的,可以被认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以前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块钱以上就要面临刑事责任,而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如果恶意透支超过5万块钱的,那就要坐牢,所以你应该要感谢2018年12月份推出的法律新规。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虽然你目前欠银行信用卡达到了14000块钱,但暂时不会面临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会坐牢。

但刑事责任可以免,民事责任却免不了,银行还拥有对你债务的追偿权利,你目前可以选择的处理办法是,主动找到银行,然后偿还所有欠款,如果你确实没有能力全额还款,看一下能不能跟银行协商进行分期还款。

最后给你一点小忠告,虽然你目前欠款14000元数额不是很大,但是你逾期七年时间,都没有主动还款,说明你目前信用已经非常差劲,已经被银行拉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你目前不论去银行还是其他信贷机构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都没法获得通过。而要改善这种征信局面,你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把所有的账单一次性还清,从结清当日开始算,未来五年之内你的不良征信记录才会被消除。


贷款教授


律师答疑:如果你所说情况属实,那都有过错,但主要过错方是银行。你的过错在于一直未还,至于银行,当然是没有通知以及计算罚息的方式错误。


疑问:你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两百元的账单可能滚到一万四吗?

陈律师作为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于银行信用卡的计息方式及催收方式都是了解的。所以你说的情况在我看来是匪夷所思的。你确定你办的是正规银行的信用卡吗?

我的信用卡是这样的:

假如你办的信用卡确实是正规银行的,那么我推测你可能有一个情节没有说清楚,那就是:你并非是刷了两百元的信用卡没还,而是刷了一笔大额的信用卡陆陆续续还了,但是还差两百元没有还完!这个和刷了两百元没还是有着非常大的差别的。

之前有很多银行对于信用卡的还款规则是必须在免息期内足额还清,如果没有足额还清,逾期利息按照当月账单的全额计算,也就是说你当月的信用卡账单是八千元,你还了七千八百元,还剩两百元没有还清,那么银行此后对你计算的罚息是按照八千元来计算,而不是两百元。在这种情况下,罚息又产生利息,利息又产生罚息,七年来就滚到了一万四了。

银行有可能不通知吗?

银行的工作流程是必须通知的,无论是当月的信用卡账单,还是每一笔的刷卡信息,以及信用卡逾期的信息都会通知的。尤其是信用卡逾期的信息会反复的提示和通知的。所以你所称的银行没有通知过,该情况应该不存在,大概率是你把联系方式更改了。很多银行都有这种情况,如果银行穷尽了客户所留的所有联系方式仍然无法联系到,那么该笔帐就会纳入不良,走不良催收的流程。你毕竟最终还是知道该笔账单已经累积到一万四了,就说明追不良的最终还是找到你了。



律师支招

银行计算信用卡账单逾期罚息及利息往往有两大违规之处,一是前述的未足额还清的情况下以全额计算罚息利息,这是不合法的,正确的计算方式应当是以未还清额度为基础来计算罚息;二是银行会将罚息纳入到下一个月的利息中计算,并将利息又纳入到下一个月的罚息中计算,以前统称“滞纳金”,实际上就是利滚利,导致这个雪球越滚越大,这种计算方式也是不允许的,法律不允许利滚利的计算方式。每次计算仍然只能以200元为基础来计算。

综上,虽然银行有可能报出一个“天价罚息”,但是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法院是不会支持银行的这种霸王条款的单方计算方式的。



陈豪俊律师


大家好!下面我从3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1、谁的过错?持卡人的过错。

每个月的账单日,银行的信用卡系统都会自动给持卡人发送账单提醒。只要持卡人的手机号码正常使用,都会收到短信通知。
题主这种情况,最可能的原因就是换了手机号码以后,没有变更信用卡绑定的手机号,结果每个月银行还是向老的手机号码发送账单提醒短信,题主自然收不到通知了。
这是谁的过错呢,显然是持卡人的过错。银行的系统再智能,也不可能知道持卡人换了手机号呀。

2、该怎么办?跟银行协商还款。

题主欠了信用卡7年没还,现在突然发现,估计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查了征信才知道的。
对于题主这种情况,钱肯定是要还的,否则个人征信上一直会有污点,永远都无法正常申请贷款。还款以后,再过5年逾期记录就会自动消除,届时再申请贷款就没影响了。
另外,由于题主欠的本金与应还款额相差巨大,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建议题主跟银行联系,解释欠款的原因,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同时跟银行协商少还一部分利息。

3、给大家的启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如果我们更换了手机号码、住址等联系信息,一定要记得及时跟银行联系,变更信用卡的相关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个人信用非常重要,需要我们自觉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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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说金融


对于信用卡的逾期处置方式

对于信用卡逾期,银行是不可能没有采取任何处置措施的,正常而言,在你逾期后,银行系统立马就会自动向你预留手机号码发送逾期催收短信;在逾期超过3天后,银行工作人员就会致电与你联系,而且不仅仅是一次,多次联系不上,还会致电你当初预留的紧急联系人号码,取得你最新的消息。

假设采取上述全部手段之后,仍然无法联系上你,那么银行会寄送催收信件到你在银行系统内预留的地址。如果催收信件寄送后,仍然杳无音信,金额足够大的,银行人员还会登门拜访(预留的地址)。

在采取了一切联系措施都无法取得联系后,银行会直接放弃,并固定催收联系你的证据,作为后续处置的证据。

涉诉或核销

对于逾期的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在一段时间后,比如一年,银行会停止计息并挂账,金额足够大的,统一打包向法院起诉(所以你可以登录被执行人信息网查询一下,个人是否有涉诉信息,因为有时候法院也无法联系到你);对于金额较小的,直接核销不良贷款,当然核销只是为了做账而已,并非说你这笔贷款就不用还了,银行仍然挂账,待后续联系上你,依旧会进行催收。

责任在你不在银行

信用卡逾期,银行肯定会采取措施联系你,联系不上你,证明你的电话号码以及地址均已变更,在重要信息变更后,你未及时到银行做相应的变更手续,这个责任在于你而不在于银行,所以欠款你最后肯定还是要还的。

疑点

对于你所谓的200元,涨到14000元,我还是抱有极大的怀疑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即使利滚利计算(每个月计息一次),从200元涨到14000元,需要年化利率达到了66%,这个已经超过了国家法定的高利率利率36%的界限了;二是正常超过2年未清收的不良贷款,银行都会核销挂账,不会在继续计算利息了,所以你这个2年内从200元涨到14000的概率很低。

假设现实真的如你所说,那么你也无需偿还14000元的利息,按照国家规定,以36%的利率计算,即使利滚利,你最多就是偿还2400元左右,远远够不着14000元这个数值。


鲤行者


法海一粟认为:如果在信用卡逾期七年的期间内,银行从未催收过的话,那么,题主就不用再向银行归还本息了;而如果银行有证据证明本案诉讼时效没有超过的话,那么,题主即应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律责任。

1、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实施之前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而在此之后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今天是2020年1月30日,以此日期计算,7年前应当是2013年1月30日。因此,截止2017年10月1日,该笔债权逾期已经达到4年之久了。因此,如果银行不能证明在此期间曾经向题主主张过权利,那么,本案的诉讼时效就已经超过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题主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该抗辩又被法院采纳的话,那么,银行在本案中就不能胜诉。如果相反,即银行能够证明案涉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那么,题主就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律责任。

2、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而中断,此后,诉讼时效则重新计算。根据信用卡合约,其中一般会有催收条款的约定,如“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律师通过电话、信函、手机 信息、电子邮件、上门面访、公告或司法途径,向乙方催缴应还款项”等。另外,办理信用卡时,银行通常会要求办卡人预留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因此,只要银行保留通过办卡人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催收,那么,诉讼时效即应中断。法海一粟认为,银行信用卡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银行有专门的逾期管理及催收规定,通常不会存在不催收的问题。

就是说,这里谈时效问题只是一种分析路径,而对于题主而言,可能实际意义不大,不过,凡事皆有例外,题主或是那个侥幸之人也未可知。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第一,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您,该利息计算过高,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无需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金融借款合同利率不宜超过民间借贷24%的利率上限,所以200元的欠款利息每年最高是48元;

第二,关于没有通知,因为信用卡每月都有账单通知,所以不存在没有通知的问题。

第三,建议可以跟银行协商,偿还本金和法定利率部分,其他利息免除。

第四,不还款的后果:200元金额不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银行征信记录一直不良,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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