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样惊世骇俗的题目火了一个长相怪异的村里女人,她的怪异来自脑瘫,脑瘫让她说话怪异,走路怪异,另一个怪异来自她的说出来的话,她的诗作出名之后,有人喷口水,说她…,她回复的…。直看得人惊心动魂,这个村里走出来身体残疾的女人,内心该有多么强大,才能说出这样大凶大恶,见过世面的话来。

看到周云蓬的书《笨故事集》的序,是余秀华写的,她为一个盲人歌手、诗人、作家一本写了太多性事的书,写了一篇挺有人情味的序,有一点点不可思议,余秀华诗写得绝,序也可以写得好。

而后发现了她的书《无端欢喜》,看到第一页的开头,一下怔住了,全部画上了波浪线截做了读书笔记,她把几件衣服,揉进了包里,也把一份倦意揉进了包里。只看到这里,我就知道我沦陷了,诗人们会遣词用句,一个字胜过我们千言万语。你会用揉吗?你会揉面,会揉肩膀,会揉手,做为女人,你不会把自己的衣服像揉面团一样揉进包里,爱整齐的你会叠,不爱整齐的你会扔,会团,会堆,你绝对不会像余秀华一样把一份倦意连同衣服揉进包里,你不会有这样的悟感。

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以前也看过泰国的一部电影《永恒》,一个富商的妻子和他的侄子私通,富商成全了他们,但用一条链子把两人的胳膊连在了一起。两人很兴奋,可以天天厮守在一起,这不就是他们追求的永恒吗。新鲜劲过去以后,生活中出现了不和谐。他们的一切行动必须同另一方一致,这让他们都痛苦不堪。女人选择了开枪自尽。就是这样,男人也不能和女人分开。有一天醒来,男人看到女人的尸体腐烂,原本漂亮的面孔变得恐怖异常,吓疯了。后来他拖着女人的断手在森林中疯跑,看得人心颤。

好像并没读透深意。只记得男人一觉醒来,看到枕边死尸丑陋魔鬼一样的脸,吓得落荒而逃,女尸却紧紧地被他拽着,他走到那,女尸跟到那,逃也逃不脱。余秀华给出了她的理解:我们以爱的名义可以接受一个人分享生命,但是分享,不是入侵。

跟着余秀华再次回忆这部电影,想起教堂里新婚夫妇彼此忠贞:无论贪穷、富有、疾病,我都会爱你。想起男孩们在婚礼上向女孩郑重承诺:我会永远爱你。想起周星驰在影片里向朱茵承诺:如果这份愛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当这一份爱像《永恒》中的男女,彼此失去了独处的自由,牵制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当这爱情中的一方变了模样,变了性情的时候。当初的誓言已作鸟散,随风而去了。没有什么爱情是永恒的,能够分享也不见得会永恒,更不要说过多地入侵你爱着的那个人的私生活了。你试图揭密你试图改变,你试图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另一半,你的爱情很快变了质,成为烫手的山芋,成为鸡肋,弃之可惜,留之又如梗在喉,噎得人难受。于是,你想逃离,你爱的人也想逃离。

关于爱情,余秀华发出了这样一声呐喊:生命里许多东西无法与别人共享,我不想成为别人,别人也休想成为我!结论,爱情不能侵略别人的自由。

太多时候我们都做不到在爱情中站好自己的位置,一厢情愿地越过黄色警戒线,无限止地进入另一半的领地,试图改造些什么,试图拥有些什么,试图了解些什么,结果往往失望,走向了反方向。侵入越多,裂痕越大,爱情越来越少,伤害乃至恨意悄然滋长,而后生出无数不可逆转的苦果。有偷偷摸摸另觅第二春的,有悔不该当初的,有斩钉截铁要分手的,有看破红尘了却尘缘的。走得太近就是一种伤害。

原来只知道余秀华是写诗的


爱情里,保持一段距离。回头,她就在不远处,正巧抬头,对你娇媚一笑。花儿正开得艳,鸟儿正叫得欢,幸福的样子刚刚好。

且写到此处,还在继续看诗人余秀华的幸福观:当你心有幸福的时候,幸福已经悄然来临。试着问自己,你心中有幸福吧?应该有吧,幸福是一种能力,想拥有可以有,无关爱情,无关财富,无关他人。活着本身就是幸福的事,能看到云卷云舒的美,有追逐梦想的勇气,有行走在旅途随时发现新奇事物的眼,有一颗热爱火辣辣的生活的心,处处都能找到幸福的影子。

活着,我们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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