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區檢察院對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提起公訴,案件當庭宣判!

2月14日,薛城區檢察院針對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受理當日就起訴到法院,被告人認罪認罰,通過速裁程序進行了法庭審理,黨組書記、檢察長高峰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最終,法庭採納了公訴人提出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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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被告人張某某利用疫情期間群眾急需口罩的心理,在網上發佈了虛假銷售口罩的廣告。被害人在微信看到廣告後,與張某某取得聯繫,購買了74500元的口罩,並通過微信將貨款轉賬給張某某。收到貨款後,張某某即將被害人微信“拉黑”,使被害人無法與其取得聯繫,張某某構成詐騙罪;案發後,薛城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歸案後薛城檢察院於2月6日受理該案當日從快就對其依法批准逮捕;張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採納公訴人的量刑建議做出了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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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案件辦理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疫情防控與檢察工作兩不誤的要求,在辦案的同時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員、案件安全,該案的快速辦理有效打擊了涉疫情犯罪,維護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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