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物業捆綁收費。辦理臨時出入證必須交物業費合法嗎?

用戶7974457311936


開取通行證市政府賦予物業為有效防控疫情用的,不是為收費用的,如果物業以此為理由不予開出通行證就是濫用職權。至於交沒交物業費,物業應該通過法律手段追繳。那位律師口口聲聲說人品,看來你的專業水平還有待提高


cmcm537


反正我是沒交物業費,因為物業接管以後,出現了從一樓到28樓違章加蓋的建築。現在我購買的停車位,不叫我順利駛入,整天生氣,累。物業說違章建築他們沒有責任。現在物業費不繳納,不收車位管理費,關鍵車位是我全款購買的。找誰說理去。物業就是黑社會。


嗨起來的豬


樓主提出的”物業捆綁收費”合法嗎?先不說這個問題,就說有人享受了物業服務而不交物業費合法嗎?顯然是不合法的!有人幹了違法的事情該不該受到相應的制裁?肯定是該制裁。由此可以看出物業在管理中對個別無賴欠費戶採取必要的提醒式的限制措施是很正常的。按時交了物業費的業主家人就不會享受此“待遇”。

一個小區成千上萬戶,如無賴拒交物業費的戶數達到5%就會象武漢新冠疫毒一樣擴散傳播,小區天下就不得太平。所以要採取各種有力措施提早“消滅”拒交物業費戶的非法之想,才是小區建設向良性循環發展的正道。


風冷胡楊林


現在有些物業,做事越來越離譜了,眼裡只有物業費,不想想業主為什麼不交物業費。


廈旭


我不交有不交的理由,我家小區衛生居委會打掃居委會收費,物業只看門,物業收了取暖費跑了,物業與業主委會把我們的維修基金通過個人關係弄出來分了。


下崗多年工人


非法的,可以向抗指反映


HelloSeny


一碼歸一碼,不交物業費肯定是物業服務有各種問題存在,對照物業服務合同收集物業服務不到位的拍照等證據,作為法院證據。物業這種綁架做法明顯不合法,打市長電話☎️。


ftp中文


我的觀點:疫情當下辦理通行證是為了保護每位業主,但提問者卻在計較物業費,這隻能說明提問者的格局大抵如此。

首先無論物業是否以辦理出入證要求業主繳納物業費,但是我想說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你作為業主在享有了物業提供的物業服務之後,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繳費義務,應該絕對不會是合法的吧。

另外物業無論是以什麼理由要求提問者繳納物業費,我認為都是合理合法的,即便沒有通行證的存在,物業要求提問者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繳費義務,也是無可厚非!

最後辦理通行證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外來人員流入小區內,避免潛在的感染風險,目的是為了維護每一位業主的合法權益,但是提問者在悟空問答中卻更加在乎物業的物業費繳納合不合法,這說明了什麼?一個人的格局決定了一個人的未來,在疫情當下,卻還在為自己本身應當履行的繳費義務尋找理由,是否有點……。


麋鹿說法


物業辦理臨時出入交費是違法的,物業收費是有國家、省、市、縣統一收費標準。取標準以外物業自行的收費都是違法的。我們大家團結起來一起拒絕物業亂收費。向有部門反映,投訴,合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平安是福1335268351954


業主不交物業費肯定不對,物業捆綁收費也不對。都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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