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對於造謠傳謠是怎麼處罰的?還有哪些謠言?

在疫情防控期間,人們對於任何有關疫情的任何消息都比較敏感,一旦有個風吹草動,都會引起人心惶惶。但也有不少人在網路或者現實中聽見一點消息,還沒有確認真偽就向外傳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信以為真,那麼將會導致難以預料的後果發生。

疫情期間對於造謠傳謠是怎麼處罰的?還有哪些謠言?

首先我們來看看幾個關於疫情期間傳播謠言的案例是怎麼處罰的。

1、1月23日,王某某在朋友圈散佈謠言稱“重慶沙坪壩、江北區、渝北區開始管制”。同日,劉某在微信群散佈“江北盤溪、石馬河地區已被警方封鎖”謠言。經查,王某某、劉某均系道聽途說後,為博人眼球,編造、散佈謠言,製造恐慌,二人分別被南岸、江北警方行政拘留。

2、1月24日,王某在網上看到政府部門防範處置疫情相關信息後,為博人眼球,斷章取義編造、散佈謠言,造成惡劣影響,被永川警方行政拘留。

3、網傳“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令第1號”,稱“禁止各類整酒,禁止串門,所有景點景區一律關閉,市屬所有客運班車、公交車、出租車一律暫時停運……”系謠言。炮製者秦某已被警方查獲。據秦某交代,其為博人眼球,惡搞炮製謠言在網上散佈。目前,秦某已被豐都警方行政拘留10日。

以上案例都是根據傳播謠言者的具體行為而進行行政拘留的處罰。

在我國法律上對於傳播謠言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疫情期間對於造謠傳謠是怎麼處罰的?還有哪些謠言?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散播疫情謠言者應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嚴重者可能會判刑。

疫情期間的謠言有哪些?

謠言一、北京昌平自來水加大氯氣注入?

事件:網傳”非常時期,自來水中在允許範圍內加大了氯氣的注入。大家在用水時,特別是燒開水、煮飯用水要把水裝出來最少靜置兩小時以上再用

真相:昌平自來水公司官方闢謠:消毒採用的是次氯酸鈉,並非“氯氣”。公司規定出廠水的餘氯範圍是0.3 ~ 0.5毫克/升,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最高限值。此外,類似謠言在濟南、青島等多地出現,屬地部門]均發佈闢謠聲明。請科學認識,不信謠,不傳謠。

謠言二:新型冠狀病毒會被雪花帶到地面?

事件:網傳"空氣中的冠狀病毒會被雪花攜帶到地面,千萬別出門玩笑,尤其是家裡孩子!另外,此病毒只怕高溫,低溫傳染性強!

真相:北京地壇醫院急診主任王凌航表示:不用擔心新型冠狀病毒會通過雪來傳染。關於氣候條件和呼吸道傳染病流行之間,實際上沒有必然聯繫,下雪和呼吸道疾病的消長之間沒有確定的因果聯繫。冠狀病毒主要還是積聚在人的身上,是要依靠人體的組織才能實現自己的複製增殖。

謠言三:北京乘坐交通工具需出示身份證?

事件:網傳“注意!疫情期間,北京公共交通工具都需要用身份證”

真相:北京日報官方闢謠:經與北京公交聯繫核實,乘坐交公交時佩戴好口罩即可, 無需出示身份證。經與北京地鐵聯繫核實,目前未收到出示身份證乘車的通知。乘坐地鐵需要測體溫、戴口罩,乘客做好安全防護即可。

謠言四:北京超市要關門一週?

事件:網傳“北京超市、菜市場將要關門一週,大家趕快預備食品和生活用品”

真相:北京市商務局官方闢謠:北京的蔬菜貨源是充足的,個別門店貨架缺貨,是因假期人車緊張配送跟不上導致的,所以請市民理性購買。

謠言五:家裡空調溫度調高可以抵禦新型冠狀病毒?

事件:網傳"把家裡空調打開,讓室溫增高到30度,可以殺死新型冠狀病毒”

真相:李蘭娟院士表示:在56度的溫度下,30分鐘可以殺死新型冠狀病毒。顯然我們是不可能把空調調到56度。請大家科學防疫,不傳謠,不信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身體傷害。

謠言六:醫護人員會攜帶病毒?

事件:網傳"小心!醫護人員在醫院治療護理新冠肺炎患者,他們會把病毒帶出來,大家要遠離”

真相: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研究員馮錄召在國務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醫護人員即使在病區接觸患者同樣會經過嚴格科學防護才進入病區。醫護人員在離開病區和醫院時會經過正確的消毒防護措施和防護手段,不會攜帶病毒。每一位醫護人員都值得被尊重,請善待!

謠言七:可到醫保定點藥店買口罩和酒精?

事件:網傳”北京88家醫保定點藥店開始供應口罩和酒精,還有1000多個定點藥店開始投放口罩,限量購買,每人憑身份證能買5個。

真相:北京醫療保障局負責人表示:上述信息不是北京醫療保障局官方發佈,系謠言。

疫情期間對於造謠傳謠是怎麼處罰的?還有哪些謠言?

謠言八:多批次人民幣檢測有新型冠狀病毒?

事件:網傳"外出不要使用現金,已經在多批次人民幣表面檢測有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 一旦接觸傳染性更強”

真相:湖南省委宣傳部官方闢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大家不要恐慌,目前各金融機構回收和發放的現金,均按要求進行了專業消毒。

除了傳播謠言罪之外,疫情期間還涉及哪些罪名

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

一、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二、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間,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三、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

四、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五、依法嚴懲詐騙犯罪

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六、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罪定罪處罰。

七、依法嚴懲其他涉疫情嚴重暴力犯罪

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與防控疫情有關的人員實施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有力懲治震懾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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