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臺十條措施 有序推進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劉素清 張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降到最低,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及山西省決策部署,太原市委市政府於2月14日,就全力加強疫情防控,科學有序加快推進太原市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有關工作,特制定十條措施。《措施》從2020年2月14日起施行。

《措施》指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太原各縣(市、區)要堅持防控疫情和經濟發展“兩手抓、兩不誤”,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機構中增設復工復產指導組,統籌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同時,分類分步推進。太原各縣(市、區)要儘快對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進行梳理排查,按照優先保障防疫和生活類企業全面復產、科學合理安排其他類企業有序復產的要求,分類、分步列出名單,有序制定復工復產時間表。對目前不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要實行清單式管理、責任化推進,確保“成熟一個、開復工一個”。

另一方面,科學組織返崗。太原各縣(市、區)要將返並務工人員納入本地區防控體系,不得以防控疫情為由拒絕務工人員返並,堅決杜絕簡單化、“一刀切”。各市場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制定分類分批覆工復產方案,對疫情高發地區和非緊迫崗位工作人員應適當延期返崗,並將返崗人員花名冊提供所在縣(市、區)政府。支持市場主體採取包車方式,“點對點”接回健康狀況良好的員工;同時,

做好物資保障。太原市各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幫助轄區內市場主體有效解決防控物資短缺問題,加強對復工復產所需防控物資的協調調度,劃撥一批防控物資用於保障復工復產。

與此同時, 暢通運輸渠道。太原各縣(市、區)要落實“一斷三不斷”(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通過公路交通網絡不斷,保障社會運行不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斷,群眾生產生活必要物資運輸通道不斷)要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藉口限制防疫物資、生產原輔料、重要生產設備及零部件、食品等生產生活必需品的運輸。各市場主體要列出外購外運清單,所在地政府要對相關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落實優惠政策。太原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財稅、金融、援企穩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確保應享盡享、應享快享。

提高政務效能。太原各縣(市、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實施復工復產備案制,對事關國計民生的急需物資生產資質或相關許可、企業登記、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不動產登記等事項辦理,開通一站式審批綠色通道,推動市場主體註冊開辦、納稅繳費等事項線上辦理,切實優化服務流程,提升辦理實效;

強化安全生產。各市場主體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監測防護。

此外,壓實工作責任。太原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動指導、幫助、督促轄區內市場主體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嚴格督查指導。太原市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等部門要牽頭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指導,確保各類市場主體有力有序復工復產。值得注意的是,各類市場主體指一、二、三產涵蓋的工業類、建築類、商貿流通類、養殖加工類等各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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