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适宜结婚?

哪些人不适宜结婚?

如果准备结婚的当事人双方或某一方,具备有《婚姻法》中规定的不允许结婚的条件,就不宜结婚。

这些不宜结婚的条件主要有: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科学与实践证明,近亲结婚会给民族和后代的健康带来不利的后果。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如父女、母子成婚,在当今时代已视为不可思议的乱伦行为,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如姑表、姨表兄妹以及堂兄妹)成婚在我国传统上却很普遍。在法上禁止近亲结婚,不仅是自然选择规律的要求,也是优生学和伦理道德上的要求。人类婚姻史已证明,近亲间的通婚会把自己和配偶的某些生理弱点或缺陷遗传给下代,造成人口素质的弱化。

2.禁止结婚的病《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有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从医学角度讲,患有如下各种疾病的人,对结婚也应慎重考虑:

(1)生殖器官有严重的不能纠正的缺陷者。这些人由于根本没有性功能或无法进行性行为,因而不能结婚。但也有双方出于相互照顾、相互帮助而自愿结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认真考虑保护他们的婚姻关系。

(2)未经治愈且反复发作的精神病。这种患者无力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甚至会做出本人无力负责的反杜会行为,且有些精神疾患还会遗传给后代,故不宜结婚。

(3)各种原因引起的严重智力低下。这些人一是本人生活无力自理,不能承担家庭义务和责任;二是有些人所患疾病还能遗传给后代。以上此类人最不宜结婚的。

(4)无法治愈的恶性肿瘤晚期者或有对生命已构成严重威胁、致命性的疾病,这些人也不宜结婚。

(5)其他已为实践证明的不能结婚的传染病和遗传病。

法律禁止这几类婚姻是从社会、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考虑的,同时也有医学和生物学方面的依据。这些规定对保证婚姻当事人婚后的幸福、健康以及子孙后代的健康有着重要意义。

哪些人不适宜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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