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十八塘鄉企業(項目)防疫期間開(復)工工作流程

十八塘鄉企業(項目)防疫期間開(復)工工作流程


一、上報計劃

十八塘轄區內所有工礦企業、農業果業生產基地、建築工地、重點建設項目、商鋪等企業(項目),近期有開(復)工計劃的可到鄉政府(具體聯絡人:蒙林燕,電話:15970960369)申報。旅遊、休閒、娛樂、餐飲等領域,不具備條件的暫不開工營業。


二、協助申報

對近期有開(復)工計劃的企業(項目),鄉服務企業開復工工作組將協助企業填報《單位人員信息登記表》和《擬開(復)工審批表》。特別提醒注意的是,企業南康區外來員工必須提供好員工所在地出具的《健康證明》;廠區內或項目區內必須有獨立的分餐食堂、住宿區(員工不能每天上下班後回區外住宿)等。《單位人員信息登記表》經鄉政府審核通過的企業(項目),允許先行開工。


三、後續監管

企業開(復)工後,須正常開展防疫工作並建立工作臺賬(每天測量體溫、廠區內或項目區內每天開展消殺等),尤其是企業員工流動情況(新增員工須第一時間上報)和員工每日健康情況。


【通告】十八塘鄉企業(項目)防疫期間開(復)工工作流程

圖為《單位人員信息登記表》


【通告】十八塘鄉企業(項目)防疫期間開(復)工工作流程

圖為《擬開(復)工審批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