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一“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被判有期徒刑

 被告人塗某利用手機微信收受他人“六合彩”賭博投注,並將收取的“六合彩”碼單全部投注給上線坐莊的被告人洪某,然後通過微信、銀行轉賬等支付工具進行賭資結算,從中獲得非法利益,其行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經長汀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長汀縣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被告人塗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各處罰金一萬元。

  2017年始,被告人塗某向塗某某等3人收取“六合彩”投注,然後,通過微信將所收取的“六合彩”碼單報給上線坐莊的被告人洪某或直接在被告人洪某提供的“六合彩”賭博網站上進行投注,並約定每期開獎後進行資金結算。被告人塗某的獲利方式:一是被告人塗某每投注10000元,被告人洪某給予抽成100元;二是被告人塗某從投注人員的中獎金額中抽取2倍賠率。經對兩被告人的微信、銀行賬戶統計,從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塗某共向被告人洪某的六合彩”投注189414元,被告人塗某從中收取抽成獲利近10000元。

  2019年1月24日,被告人塗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動退出違法所得10000元。2月21日,被告人洪某在廈門市同安區祥平街道被公安民警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審理時,被告人塗某家屬主動為其預繳罰金5000元。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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