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檢察院刑執幹警履行檢察職能 深入監管場所的監督防控工作

為及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彙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以及市委疫情防控會議精神,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市院第三檢察部執檢幹警深入看守所,全方位瞭解疫情防控工作。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刑執幹警履行檢察職能 深入監管場所的監督防控工作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刑執幹警履行檢察職能 深入監管場所的監督防控工作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刑執幹警履行檢察職能 深入監管場所的監督防控工作

為有效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確保市看守所無疫情發生,駐所幹警在看守所大門口和接待大廳門口接受了兩次體溫檢測後進入所內會同看守所政委、帶班領導、醫務室醫生以及部分幹警和物業相關人員圍繞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為主要內容進行溝通協調,同時對防控預案和方案的實施開展全方位監督,詳細詢問了防疫工作措施,並深入監區實地檢查,對不足的地方交換了意見,以求達到預防監管場所疫情發生的目的。


最後對做好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建議:一要嚴密關注並高度重視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發展。二要重點做好監室、醫務室、食堂等重要場所衛生管理及消毒工作,禁止任何非所內物品進入監區,日常生活用品、食品、藥品都必須經過消毒才能進入監區。三要落實全體進出人員和在押人員體溫測量制度和工作時配戴口罩等相關制度。四要建立新入所在押人員過渡觀察制度,對新入所人員實行15天觀察期,15天后身體狀況正常的情況下再分流到其它監室,一旦發現發熱人員予以單獨隔離,確保不發生蔓延。五要加強在押人員和全體幹警的營養攝入,增強免疫力。認真學習疫情防控的知識和方法,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疾病發生的能力水平,切實保障在押人員的生命健康,全面築牢監管場所安全防護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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