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平静之湖


不应该。什么是夫妻?两个本来陌生的男女,由于缘分结合在一起,并发誓彼此相互扶持,相互理解,共同面对,走完这一生。然而,当夫妻四年都没有一起生活后,也代表誓言不再,两个人也就是有着一纸婚书的熟悉的陌生人而已,有谁愿意无私地照顾陌生人。没有夫妻之实,何来夫妻之责?


星宇宇宙609


按婚姻法 你是必须负责的 按实际情况你是不需要负责的

我老婆出轨 被我堵到了 之后我就带孩子出去自己过 没办离婚证 也就和你一样的情况 他没钱了 就在外面骗 借 人家多次找我 我说离婚了 人家要我离婚证 可我没有 就要给她差屁股

后来 我就直接起诉 离婚 缺席审判 终于拿到离婚判决书

他们又多次找我 我就把判决书让他们看 从此也就不烦了

我前妻找我多次想回来 我都不同意 一个人带孩子过也没什么 直到现在


单身狗流浪记


叫你妻子找别的男人要,主要看她态度,考虑到孩子,可以适当帮一下。

不过说归说,这种女人很难缠,之前我公司有一个天天和情人在一起,几年没回家,后来得了癌症,脖子上开了一刀,找老公要钱治疗,然后到公司要赔偿金,开始公司不愿意给,给她闹了两次,给了。


蒋子兮3413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任何的一方有病,对方都有责任进行救治。任何人不可等闲视之坐视不管,这是法律赋于的义务。

至于题主所说的四年没有和妻子在一起共同生话,这不是你不给妻子治病的理由。不论你妻子犯了多大的错误。只要你没有离婚,她仍然是你的妻子。你照样应该给她治病,病好以后离不离婚那是你的权力。

说几句题外话,在我回答问题之余,我不得不佩服你这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忍耐之心。你妻子都变成了这样只知吃喝玩乐胡作非为的坏女人,还能够坚持四年不离婚。和那些妻子木来就没多大毛病,只因吵几次架的就离婚的夫妻比起来。真让我从心底里佩服你,也真切的希望你的妻子能够通过这次病好之后。改掉过去那些不良的坏毛病,重新回归你的身边安心地过日子。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感谢广大网友们的阅读和评论。



大掌柜237


如果有闲钱就给点也无所谓,毕竟夫妻一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太老实就是窝囊,心太软就是农夫对待蛇的态度。如果你真是个善良的人,结局还是会不错的,因为人人都喜欢善良的人。“痛苦与快乐”如同黑夜与白昼的交替“痛苦少的人”就是幸福的人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孙老蔫吧


已经四年没在一起了,才想起问这一个问题,以前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过去心甘情愿,现在就不愿意为对方买单了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如果你想保持这段婚姻, 你就要心甘情愿的继续付出。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别人的赠与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的吃喝玩乐生病让你付钱,你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如果你不愿意继续为对方付出,你可以提出离婚。像你这样的已经四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想要离婚非常容易,即使对方宁死不愿离婚,你也很容易摆脱婚姻,因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这样一条,夫妻因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就要放下心防,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买单,当然,你也不算吃亏,因为不离婚,对方也付出了婚姻和自由,其中痛苦的也不仅仅是你一个,对方恐怕也会在这段婚姻中很郁闷。

如果你想离婚,赶紧向对方提出,如果对方愿意,二人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和平分手,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提供证据,向法院申请诉讼。

千万不要想着,既要用婚姻去束缚别人,又不愿意付出应当的付出。


萍风竹雨123


我会以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来进行解读。这样,脉络更清晰,法理更明确,该不该给,才会有个正确的判断。

法律上规定,夫妻不管分居多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离婚的途径,只有两个。第一个,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第二个,由夫妻其中一方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法院依法裁决离婚。所以说,你们虽然四年没在一起生活,但是,你们还是夫妻。既然是夫妻,就有义务履行婚姻法规定的一些相关条例。

以上,就是法律层面上,你现在的状况。

接下来,我来说道德层面上的事。

吃喝玩乐,谁不喜欢,美食,美景,人人都爱。一个成年人,如果有经济实力,自己赚钱,自己花,这个我们无可厚非。如果是要把自己的个人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让别人来买单,这是不对的,也不道德的。法律上,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

看病需要钱,而且价格不菲,没钱了,医院肯定不看,这就会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说,看病的钱,属于救命的钱。这种钱,从道德层面上来说,你应该尽力帮忙。从法律上来讲,你们现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也有义务履行这种责任。

梳理完法律和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一切都变得很清楚。

该不该给,我来回答你。

吃喝玩乐的,一毛也不要给,看病,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忙。

最后,我的建议是,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彻底的没有了感情基础,又失去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可能,你应该把婚离了。离婚的途径有两条,上面我也告诉你了。

一旦离婚了,连看病的钱,也没有这个义务帮她出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路远心更远1974


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应该给,你的妻子,总不能让别的男人给钱花。

1、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是法律的规定,即使没有法律的规定,也是生活的应有之义。夫妻,财产是共同的,即使妻子不挣钱。家庭中,有一半的财产,是属于妻子的,说好听的,是妻子向你要钱,客观的,是妻子花自己的钱。就算是离婚了,女方生活困难的,也是可以向你要钱的。

2、四年没有一起,还能向你张口,说明你们还是有感情的

4年没有在一起,妻子还能向你张口要钱,说明,你们之前的感情深厚,至少是微妙的。换成别人,别说4年,早都提出离婚了。

3、只要还是夫妻,就应该给

有一天,都坚持不住了,离婚了。妻子也变成了前妻,可能不需要再向你要钱了。前妻可能会向别人要钱,与你无关了。


总之,你的妻子,你还是要管的。如果你妻子花别人的钱,你也无法接受。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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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问


夫妻4年沒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前题是妻子是否主动分居?还是你有外遇后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或者是你在外面挣钱,妻子在家做家务,长期是你把钱拿回来养家?

①如果你在外面有外遇,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她没偷人养汉,那么你肯定要给。

②如果你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她在家看孩子照家,即使沒在一起生活,你也应该给。

③如果妻子懒做,又不和你一起生活,只要没离婚,也应该给,只是给得不情愿。

④如果妻子有外遇不和你一起生活,坚决不给。

其实给与不给那是夫妻间的事,如果真合不来就离婚,这种有夫妻之名没夫妻之实,活起累,何不干脆点?


开心果小辉2


这就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女人的悲哀,虽然没有离婚但她的行为也应该让人汗颜,作为女人相夫教子是一个善良女人的根本,四年的时间不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生活和别人鬼混有病了找自己的丈夫要钱你硬气吗?虽然有法律上的义务但你自己心里就不亏心吗?为什么说娶个好女人幸福三代人啊?她今天的悲惨就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结果应该不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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