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的通告


景洪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的通告


景洪市交通運輸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的通告

按照中央、省、州、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景洪市交通運輸局在近期開展的交通管控中,查獲了雲K牌照私家車輛非法載運外省務工人員,並協助其躲避相關檢查點入景的違法行為,為有效阻斷交通工具傳播病毒渠道,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景洪市交通運輸局將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非法營運的車輛,現通告如下:

1、在疫情防控期間,凡是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一經查實,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63條之規定,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按上限處罰。並將車輛和駕駛員列入道路運輸行業黑名單,不得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2、嚴禁有關單位和個人利用交通工具從事非法營運活動;客運企業在停運期間擅自恢復客運經營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對非法營運導致疫情擴散、傳播,妨礙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號召廣大市民及群眾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為了自身安全,請廣大群眾儘量減少出門和流動,自覺抵制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嚴防嚴控疫情通過交通工具輸入、輸出或擴散傳播。同時在疫情期間出行給您帶來的不便,希望廣大市民及群眾理解和支持。

4、鼓勵廣大市民及群眾積極提供打擊非法營運相關線索,合力防控疫情蔓延,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5、凡是非法營運或偷運乘客被依法查處的,除接受相關行業部門處罰外,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舉報電話

景洪市交通運政管理所舉報電話:0691-2133173

景洪市出租車公交車管理大隊舉報電話:0691-2152188


景洪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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