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陕西各地法院防疫、审判两不误,部分院、庭长率先垂范,灵活办案方式,利用互联网开展调解、审理、执行等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和当事人诉讼需求,受到各方赞誉。
咸阳市长武县法院
院长线上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庭审中
近日,长武县法院院长王旭辉通过微信视频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并当庭宣判。
在被告人赵某某交通肇事案中,承办法官王旭辉院长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赵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且已经全部履行,被害人亲属也为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该案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当下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的形势下,为了如期审理,王旭辉院长建议使用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在征求了各方意见后,建立了由公诉人、审判员、书记员、被告人的微信群,为确保视频庭审万无一失,王旭辉院长进行了反复调试,顺利进行了庭审,并当庭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长武县法院仅当天就以微信视频方式成功开庭审理案件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宝鸡市陇县法院
庭长网上审理一起离婚案
(左图为原告,右图为法官)
“法官,我现在人在老家山西省昔阳县,因为疫情管控不方便出行,我起诉的离婚案想撤诉。”近日,陇县法院温水法庭庭长王琼接到一起离婚案原告郝某打来的电话。
特殊时期有特殊的办案方式,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后,王琼庭长当即添加了郝某微信,与其就案件撤诉办理、裁定书送达、诉讼费退费等相关事宜通过微信沟通办理完毕,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两小时。
法官就案件撤诉办理相关事宜与原告沟通
法官温馨提示
案子办理完后,王琼庭长还通过微信温馨提醒了郝某要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期间,请您和家人注意安全,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疫情无情,人有情!
在当前特殊时期,采用微信视频方式办案,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往来、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节约司法资源,达到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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