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法院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宣判 诈骗19人共计6万多元

蓬江法院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宣判 诈骗19人共计6万多元

  今天(13日)上午,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这是蓬江法院首例涉疫情案件,且被选入全省首批防疫物资宣判案件。被告人周某聪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蓬江法院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宣判 诈骗19人共计6万多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聪因之前欠下了高利贷,便想到利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急购口罩的心理,于2020年2月1日至2月5日,在某微信推广号上发出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然后让被害人添加其用于诈骗的微信账号,要求被害人先转账后发货。在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后,其便发一个虚假的快递单号给被害人,之后就不再理会,以此种方式诈骗了1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3950元。

蓬江法院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宣判 诈骗19人共计6万多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聪无视国家法律,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多次诈骗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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