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才能真正的复工,员工工资怎么发?

电子商务吴先生


什么时候复工?这得看疫情发生情况而定,国家,各地方政府部门据疫情而定!如果第二个潜伏期没有上升人数,就应该很快复工。

工资怎么发,应看各单位了!国家政府没有明文规定!


诗词正文


那么政府巳下达通知,大多数公司企业已于本月10日始上班,根据题意分析,还有少部分公司企业至今尚未上班,大至估量有多种原因造成可能,比如a,企业本身效益不好,缺乏资金,缺乏适应市场的产品,借疫情原因,索新不上班,趁此机会,或许老板正在考虑企业各方面的改革改制问题。b,个别出口行业,由于疫情某方面的产品如食品类出口受阻,等待疫情好转的趋势,何时解除警报,就生产,较被动等等类似企业。

那么根据题意分析,什么时间才能真正的复工。本人认为,政府允许的上班日时间,就是依据。至于以上少数暂不上班的企业,只能发挥自主权,也是出于无奈之举。本人理解,政府也只能做到在加强防控措施方面加强管理力度。

如各道口加强测温检查,返程外来人员如工作地无房居住,劝其返回老家。又如各住宅小区物业居委只能打开一扇门的通道,並要有出入证,快递外来人不能进小区,快件放在小区大门口,通知客户自领。

本地人春节前出省市探亲访友,春节后回本地需宅家隔离14天等等防控措施,体现了各级政府机构认真负责的态度。又如对有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政府在税收方面已公布了一些优惠政策。

那么,真正的全面复工,本人理解认为,只能说是待疫情稳定消除警报以后,才能算。但至于工资问题,分析认为,目前只能以政府2月IO日复工时间为准,如员工与企业有何劳工争议,工资争议,本人认为,2月1O日为分水岭,即之前虽未上班,企业应根据政府时间要求,给于按天计算发放基本工资,2月10日上班后不存在工资问题。

而至今由于种种原因仍未上班的员工,2月10日前基本工资应同样发放,应该说这也是法定依据,特殊情况下的特珠办法对待。以后或者说目前仍未上班,那么只能有企业自行考虑如何解决了。

以上个人见解,如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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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时间才能真正的复工,员工工资怎么发”这个问题,我很乐意回答。

首先,前段时间,我国人社部副部长给出了8字回应——“错峰返程,分批复工”,目前已经有不少企业单位如上所做,身边已经有不少2月10号就走上了工作岗位的人,这不能说老板心黑,因为一部分人如果一直在家里闲着,就必然有另一部分人需要顶着压力工作,为这部分闲着的人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岁月静好,必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

真正的复工时间不可能确定为某一天,只能是根据各个省份各个地区依现实情况而定。而所有可以复工的企业也一定是通过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同意,走了合法程序,做好了相关防护措施,这一点复工人员不必担心。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要复工前保持基本工资照发,复工也依维持基本工资为基础,然后根据企业利润酌情奖励员工,员工不要过度发牢骚。员工也是冒着生命危险上班,企业也是要保证企业的存活,二者必须互相理解,团结一心,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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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假期分为两个,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延长假期,一个是地区政府颁布的延长假期。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号,这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假期,这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也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1月31日-2月2日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的范畴,属于休息日。国务院规定: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补休或者有关政策落实工资。所以在这3天休息日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若因企业安排提供了劳动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

各地政府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增加假期的(3日-9日,其中8日、9日原本就是休息日),除了上海、无锡、厦门、广东、苏州5个地方出台了明确的政策解释,其他地方暂时没有出台明确规定。各地延长假期的期间,企业应该正常支付工资。如果有政策出台按照地区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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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家层面规定因疫情情况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止,2月3日起各地可视情况逐步安排企事业单位复工;

第二,各省市下发的文件规定的复工时间略有不同,具体时间可查询你所在的省市政府部门发放的复工文件规定;

第三,不管各地复工时间怎么规定,但有个前提就是复工之前相应的疫情防护物资和措施先要保障到位,口罩,消毒液,隔离措施,就餐管理,上下班员工体温监测,来访人员接待措施等等,都是要提前安排好的,光这点就够呛,因现在哪里都缺防护措施,本人单位也一样,至今都没有落实到位防护物资;

第四,看目前疫情发展的情况,拐点似乎已经来临,但要完全复工可能还要等待1个月左右,如果后期疫情反复,可能还会延长;

第五,因疫情原因影响单位正常复工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根据企业支付而定,但在职员工的生活费是必须发放的(这是国家政策底线),发放标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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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说实话,那还都要去看现象与全国各地人们的生活变化的事去决定了,如果现实生活中的现象疫情不再去严重的发生了后,人们在去半个月后就可以去复工正常去生活工作了。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的事,现在我想肯定是每个人的工资都是不会多的。原因就是没工作,又是没有在公司里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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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各方面原因,我个人有以下建议:

一.疫情发张状态,如果疫情有所稳定及下降趋势,在各村,县,市,通过仔细盘查后未发现有可疑病例,可以申请陆续局部复工!但一定要在复工期间加强每一个环节的疫情监测任务,如:1.每个人必须上下班监测体温及精神状态2.每个人做到必须带好口罩及做好其他防护措施3.上下班期间要有自律性,少外出,坚决拒绝聚会等一切工作外群体活动,一经发现严格处理!

二.因为这场疫情战争危机性强,结束的时间性不能确定,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及各大商家的效益,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所以从另一角度上选择,应该尽量在做到“第一”个条件的基础上尽快复工!原因是,复工后可以同时两手一起抓,同步进行!1.回复经济生产可以及时供给个人及公公所需物资!2.逐步恢复生产同时也是进入一个疫情状况初步检验阶段,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做到处理。社会总要恢复以往继续发展,这也是必须性阶段!三.至于工人复工后工资及居住生活问题,看经营范围大小必须由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到每个经营单位逐级做到稳定工人情绪,安排好每个复工后环节!1.具体工资,可以根据现状从开工起按正常工资发放,毕竟作为个人和商家及整个社会在这期间都受到影响损失的不止个人,要相互理解!而且,我们现在的努力不光是为了自己也为了整个社会尽快回复基本发展,迅速搞活经济!2.复工后返回的员工生活问题,由地方居民管委会和用工单位协商,前提是必须做到国家要求对疫情严格管控好每一个进出人员!“必要对返回人员做到暂时隔离生活,确实做到无疫情可疑状况才可工做!”同时用工单位必须“立军令状”保证疫情早知情,早处理,不隐瞒!

这只是个人建议,只供参考,希望各界朋友广集思议,让社会更好发展!

谢谢!

2020年2月13日


人生感悟聆听生活之音


不知道,现在拐点还没有确定也许24也许3.2号吧,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要积极的生活。工资我们是2月份发1月份的老板全发了,但3月份发2月份的可能只发基本工资了,所以赶紧复工吧。


云朵一姐


视本地疫情情况,经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放假期间应发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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