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集中曝光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近期,陇南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对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控用品的监管力度,迅速查办了一批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根据各县区案件查办情况,现公开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件一

2020年2月2日,武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武都晨光智达精品文具生活馆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月1日以1元∕只的价格购进11200只一次性口罩,在未标明价格的情况下,以2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查处时共销售2000只,剩余由于被举报退回发货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武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2020年1月31日,徽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徽县笑哈哈分店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从成县亲戚处购进“飘安”牌一次性口罩50包,该批口罩是其亲戚从网上购进,后以高价出售。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徽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罚款87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2020年1月26日,武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陇南同德医药有限公司隍庙街医药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一网民(黄牛)处以25.36元/只的价格购进未标示生产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400只3M9001口罩后,在其超市以30元/只的价格销售78只。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武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1.9元,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剩余口罩322只。

案件四

2020年1月31日,徽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先农街徽县善慈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零售口罩哄抬价格行为,经查明,当事人将亲戚从陕西西安市捎来N95型口罩50只,其中28只口罩发放给员工及亲戚,其余22只(6只以35元/只销售,16只以30元/只销售)以明显高出同期市场价格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徽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90元、罚款34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

2020年1月27日,西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西和县西峪镇上坪村杨芳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将每袋1.5元购进的三黄片(100袋)以每袋6元的价格共销售22袋,现场库存78袋。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西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警告,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495元,合计罚没款594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

2020年1月29日,武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兰天广场“哎呀呀”精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销售无生产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一次性口罩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店负责人授意其店员将其积压的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500只口罩以每只1.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共售出300只,收入450元,且不能提供进货凭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武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处以货值百分三十计22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剩余200只口罩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扣留。




陇南:集中曝光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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