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其工资改革是彻底地颠覆了人们的认识

网友一:

公办中小学是事业单位,其工资改革是彻底地颠覆了人们的认识!

我是1990年8月20日参加工作的,当时的工资属于乡镇财政负担,月工资有98.5元。第一次领取工资时,会计说我的工资真的不低!我知道,当时大部分的老师都是民办教师,工资只有40~60多元不等,而我是师范类毕业生,经过国家统一分配的正式的公办教师。

事业单位,其工资改革是彻底地颠覆了人们的认识


后来经过1993年、1996年、2003年、2006年、2008年、2009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十次工资改革。包括基本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包涵基本工资调整)、五险一金改革、13月工资及年终奖等等。每一次的改革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使教师的薪酬得到了天翻地覆的根本性的彻底改变!我个人的实际收入已经翻了70倍只多不少。

事业单位,其工资改革是彻底地颠覆了人们的认识


过去,三个月的工资不能够买一辆300元左右的自行车,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购买这样的自行车20多辆。也就是说,教师工资的实际购买力有了六十几倍的增幅!真的是天翻地覆慨而慷!

说真的,当时刚刚入职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教师的经济地位及社会地位会有如此的根本性的变化!

根据去年和今年的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陆续公布,更加展现出教育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形势是一片大好!抓住最近二年的入职门槛还不高的机会,从事教育工作绝对是不二的选择!不然的话,后悔莫及!

国家重视教育的端倪已经确定无疑。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18~2022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磅文件中,反反复复强调,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达到并超过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并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长效联动机制!
现在,选择从教的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以上的内容,做出正确的选择,为自己的人生确定好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结语:

教育的春天真的就要到了!

选择从教绝对不会错的!

从我自己的切身体会和经验,真心实意地告诉你:选择从教,利己利国!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不足为据,仅作参考!谢谢阅读!)

网友二:

工资变动跟事业单位改革与否是没有关系的,但是事业单位改革以后,你到手的钱不但不会增加,有很大可能会减少。

事业单位,其工资改革是彻底地颠覆了人们的认识


只要你是在编人员,工资变动只跟你的工龄、职位晋升有关,或者你所在地的基本工资上调了、五险一金的比例变动了,也会引起你的工资变动。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只是说人员从这个单位到那个单位工作,或者调换一下工作岗位,你不再干原来的工作了,有新的工作等着你,不会引起工资变动。那为什么说你到手的钱有很大可能减少呢?

众所周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后,地方上各类津贴补助基本都没有了。但是各地都采取以考核奖或者精神文明奖的方式发放奖金,据我个人了解,有以下几种奖金发放方式。

1. 考核奖。就是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工作有一个整体考核,一般设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有些地市的政策是,如果这个单位的年度考核为优秀,那么就多发两个月的工资,一年也就是14个月工资;如果是合格,就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一年也就是13个月工资,如果是不合格,取消考核奖。事业单位改革,大部分都是重组的单位,刚重组的单位肯定各项工作开展的不是太顺利,有可能你的原单位考核是优秀,但是改革以后,你到新单位了,考核成合格了,你就会少发一个月工资。

2. 精神文明奖。精神文明奖一般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各地市发放的标准不太一样,以河南某个市为例每位在职人员每个月发放800、600、300元。比如你的原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你重组到一个新单位,也就是说你所在的新单位还不是文明单位,哪一级别都不是,有些地市的政策是机构改革第一年文明奖还按照原单位的标准发放,但是从第二年开始自动降一级或者直接都取消了,新单位要重新开始创文明单位,两三年以后创成功了,才能继续有文明奖。这样你每年可是少拿几千块钱呀。

3. 据我了解,政法委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也有一个创建、评选表彰,跟上述精神文明奖类似,好像叫什么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具体叫什么我不太清楚,以前听朋友提过,这个先进单位创建成功了,除了你的工资、考核奖、文明奖,会再多发一个月工资的,但是这个先进单位创建范围比较小,有名额限制,精神文明奖一般来说在一个地级市,90%以上的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创建成功,只不过级别不同而已,但是社会治理先进单位每年也就20个左右的名额,这个创建有难度。如果你的原单位是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你到新单位就不一定是先进单位了,这样你又少发一个月工资。 所以呀,事业单位改革,工资不会有多大变动,但是到手的钱有很大可能会变动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