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幸福感不要把對方當“家政”,要當“家人”看,你覺得呢?

江海寄餘生ycy


我覺得,家人和家政是有區別的,家人是陪伴在身邊的人,是永遠都在身邊,陪伴你一生的,而家政中間的是利益關係,所以家人就是家人,請不要混為一談,更不要把家人,當家政!



養只白萌萌


我個人認為,這種觀點太正確了。

‘家政’是一種行業性質,它是社會發展上的必然需求,是經濟槓桿撬動下的一種服務行業。解放錢稱為保母。解放後,裁決了這一種不合新中國倡導下的資產階級意識形態,提倡人與人之間平等,不允許人剝削人,不搞作威作福的腐敗分子哪一套。無論多富裕,多有權限一切不行。這是無產階級專政和鬥爭同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國家兩種不同生活方式。

直到二十二世初,隨著我國經濟增長,對外開放繼續發酵,一部分人早已富起來之後,開始尋找這種家庭式的服務人員。常言道,有需就有供。隨著時代與經濟不斷的推進,家庭服務需求迅速量集增,所以這類行業也得到了過猛的發展。它有專門培訓機構,考合發證上崗機構等應用而生。中國大中小城市都有了這支新型家政隊伍,以及源源不斷地有新生力量加入這支浩浩蕩蕩I的大軍。

由保母型拓展,家庭服務現如今包括室內外清潔、打蠟,房屋開荒,月嫂、育嬰,催乳,老年護理員,護工,鐘點工,涉外服務,別墅管家……等等,稱之為‘家政’

家人,故名思義,一家之人。這不需要過多解釋與延伸。

家庭的幸福感不要把對方當‘家政’,要當‘家人’看,你覺得呢?

1.家政與家人之間工作性質區分。

家政工作,是要付勞資的,而家人工作是不用付薪酬的。一個受到各種各樣的規則約束,另一個不然。

2.家政與家人工作時間與工作量。

我們都知道家政人員有時間性,也有一定工作量,在規定時間要完成一定工作量,不然會受到獎與懲。而家人就不同了,時間、工作量可以隨時變化,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

3.幸福感就是在兩者之間體現。

幸福一般指夫妻之間。家政要做的,大體上家庭都會遇上。夫妻倆不應該把家裡所有的工作推給對方一個人去做,他不是家政人員。家務必須兩個人同勞動同勞累,互相體諒對方才能有幸福感。幸福感不是一個強壓方式得到的,是付出之後得來的。

婚姻需要經營,幸福需要犧牲自我。光想享受,誰又願意付出呢?

幸福,不要把‘家人’當‘家政’,要把‘家政’當‘家人’。

多點付出,少點享受,這就是幸福感!


半城煙雨


我覺得一個幸福的家庭是不能把對方政當作“家政”來對待的,他(她)是家庭裡的重要一員。

從法律的角度說:《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是平等的,對於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務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擁有平等的決策權,擁有平等的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共同承擔計劃生育的義務,對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所有權、管理權、用益處分權,對子女擁有平等的監護權,在象徵性語言上夫妻也沒有等級秩序,所以他(她)不是“家政”的角色,相互擁用平等的權力。

從世俗角度說:在我國流傳廣泛的《天仙配》中,(夫妻雙雙把家還)的唱詞:

夫妻雙雙把家還

你耕田來我織布

我挑水來你澆園

寒窯雖破 能避風雨

夫妻恩愛苦也甜

你我好比鴛鴦鳥

比翼雙飛在人間。

把夫妻生活中的恩愛情意描寫的恰到好處。所以,在家庭中夫妻雙方應該“你耕田來我織布,我挑水來你澆園”配合默契,共同承擔家事、家務。

綜上所述,不管從法律的規定還是從世俗的約定,幸福感滿滿的家庭都是夫妻雙雙把家建,恩恩愛愛暖心間的。


瑞華春風



放歌聲野老梁


家庭 幸福感 是兩個人走進婚姻生活 後共同來承擔家庭責任 互相體貼和關愛 如果是 特殊情況 一方 工作特別忙 根本沒有時間 自己工作相對時間多一點 主動承擔也沒關係 但是 這個時候 對方應該必須理解 假如 總有休息 或者休假 這時就一起承擔吧 不能總把自己愛人 當家政[玫瑰]



可愛的寶寶519


是的,你若把對方當家政看,那就無疑是免費的保姆、清潔工之類了。這樣對方心理就會失衡,覺得自己在家中無足輕重,就是個打醬油的。若是抱這個心理持家,家能好過嗎?不好過的家庭幸福感何從談起?那不是痴人說夢嗎?人要將心比心,多換位想想,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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