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防疫期间广告违法行为

近期针对疫情期间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监管,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大型商超、药店等开业场所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进行严格监督,并对广告发布单位提出四个要求。

一、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

二、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文字、图案发布虚假广告,宣称产品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三、使用“最佳”、“最有效”等绝对化广告用语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违法医药、保健类商品促销的广告。

四、严厉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涉嫌对商品功能作出虚假商业宣传,发布与抑制冠状病毒有关的虚假广告,同时涉嫌哄抬物价。

严厉打击防疫期间广告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全市开业商超12家、集贸市场4家、药店133家等,截止目前敦煌区域内未发现此类现象。(吕艳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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