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抗疫期間企業財稅問題分享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參考有關部門近期陸續發佈的文件,我們對疫情防控期間財稅方面問題進行解讀,供參考。

稅務申報問題?

一、稅務申報時間?

答:1、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至2月24日;

2、延長深圳轄區內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期限並變更申請方式;將受理截止時間由 2020年2月29日延長至 2020年3月15日。

增值稅抄報稅如何做?

二、2月的增值稅申報期延長到 2月24日,但稅控設備開票鎖定時間是 2月16日。因為疫情原因,公司通知 2月19日上班,來不及抄稅會導致稅控設備無法開票,這需要去稅務局解鎖,不利於疫情防控,希望可以對此規定進行調整。

答:不用擔心。本月增值稅抄報稅實行“非接觸式”抄報稅。本月,納稅人只要將開票電腦連接互聯網,插入稅控設備(金稅盤、稅控盤、稅務 Ukey),進入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等待軟件自動上傳彙總,直到跳出“徵期自動上傳彙總成功”提示,即完成抄稅工作。您也可以手動在開票軟件-彙總處理模塊中操作,具體如下:

1.金稅盤版開票軟件:“彙總上傳”—“遠程清卡”;

2.稅控盤版開票軟件:“上報彙總”—“反寫”;

3.稅務 UKEY 開票軟件:“上報彙總”—“反寫監控”。上述兩種方式,均可解決稅控設備開票鎖定問題,保證您正常開具發票。

如無法完成上述報稅和清卡處理,請聯繫稅控服務單位。

發票問題?

三、因為疫情嚴重,我不方便去辦稅服務廳申領發票怎麼辦?

答:可以網上申領發票,並選擇郵寄服務;

進項抵扣問題?

四、企業為防控疫情,從境外進口了口罩、消毒水發給員工在工作時使用,取得一張海關繳款書,請問這些進項可以抵扣嗎?

答:雖然是境外購買的,但是您有取得增值稅海關繳款書,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購買的用於生產經營的物資、器具,包括您說的在特殊時期生產勞動保護用品,確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的,並取得合規扣稅憑證,其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沒有海關繳款書及未申報的不能抵扣;

留抵退稅問題?

五、我公司想要申請1月份所屬期的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現在受到疫情影響,不能到單位上班,請問是否可以網上申請?

答:可以的。您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留抵退稅2019”模塊在2 月申報期結束前提交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申請。

捐贈稅務問題?

六、企業為獻愛心,在海外購買了一大批口罩、防護服等物資,並直接贈送給了武漢的定點醫院,請問需要繳稅嗎?

答:不用的。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0年第 9 號)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

發票認證問題?

七、企業有一批發票快過認證期限360天了,原準備這個月抵扣進項的,但是現在受到疫情影響在家隔離,等我回單位勾選肯定超過期限了,這該怎麼辦?

答:不用擔心,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了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通過深圳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這部分發票信息進行用途確認即可。

稅前扣除問題?

八、疫情期間,我公司給員工發放的口罩,能否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 號)規定,企業為職工衛生保健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屬於企業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因此,貴公司給員工發放的口罩,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退貨問題?

九、我公司年前銷售了一批貨物,當時已經確認了收入,現受疫情影響,無法發貨給對方,經過協商已經同意了對方的退貨申請,請問是否可以在 2020 年進行收入衝減?

答: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 號)規定,企業售出商品發生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應當在銷售退回的當期衝減銷售商品收入。因此,如購銷雙方協商決定在 2020 年進行退貨,那麼銷貨方應在 2020 年衝減其銷售收入。

個人所得稅問題?

十 、我公司屬於製造業,在疫情期間發放給車間工人的防護用品和藥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延期申報問題?

十一、我司員工90%都是湖北籍,受肺炎疫情影響,至今無法確定復工時間,雖然這個月申報期延遲到24號,但是我們企業可能還是沒辦法按時申報,還能不能申請再延呢?

答: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企業若確實存在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情形,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成功辦理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正常申領、開具發票。

延期繳納稅款問題?

十二、我企業一月份接了國外的幾個大訂單,年前很多員工辭職,原計劃過完年高薪聘請一些工人回來做,但是因為疫情原因,人不僅沒招到,訂單逾期還賠了一大筆違約金,現在都沒錢交稅了,我可不可以申請延遲,等我企業有錢了補上?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企業若確實存在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情形,可依法向深圳市稅務局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此外,延期繳納稅款申請預計2月10日起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

增值稅問題?

十三、奮戰在抗疫最前線的各級醫療機構可適用下列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增值稅。(財稅[2016]36號附件三第一條第七款)

(二)第三方醫療機構受託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增值稅。(財稅[2019]20號第二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