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来临,提前学会这三招,可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损失

棚户区改造,政府的目的是要改造旧危房,改善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并推出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个不错的策略,近年来,棚户区改造逐步加大力度,从该国部分地区扩大,受影响的人口也在增加。

总的来说,这应该能为棚改居民住户带来理想的生活水准,然而事实上,棚户区改造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却引发了各地棚户居民的不满和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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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在实施“棚改”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法律规范制度,有很大的空间实施肆意拆迁的操作,如:指定评估,下调补偿价格;拆迁,盗窃;以企业发展实际为名“棚改”;以及“空白合同”诈骗等。

种种行为都会不同程度的使被棚改的居民住户遭受利益损失,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作为被棚改的居民应该如何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律师根据多年的征收拆迁代理经验来教你三招:

一、一定要坚持先补偿、再搬迁原则

现下大多数棚户区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按照国有土地征用拆迁需求的基本规律。

因此,《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在搬迁前进行。

该条例明确说明了征收补偿应足额到位后,才能开始实施搬迁拆除的措施。

也即棚户区改造,也必须得先把补偿给了被棚改的居民住户,才能让棚改居民实施房屋的搬迁和拆除。

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在大多数拆迁区域,基本上在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拆迁人立即开始腾房拆迁措施,无论拆迁人的房屋是否已经腾空或拆除,拆迁人如何过渡,住在哪里,都没有住房保障等问题。

因此,用户必须确保棚变化以获得良好的利益补偿协议,然后开始搬迁,从而避免自己的财产利益进一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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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于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手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申请信息公开是指:

除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的特殊需要,生活和科研,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行政单位和地方人民行政单位以上县级部门申请政府信息。

据知情人透露,有必要申请,相关部门、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披露与其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这有什么用呢?

从行政机关角度来说,信息公开对于杜绝贪腐、农民财产利益的侵占,挪用等,是绝对具有“杀伤力”的。

对于农民来说,与以前的报告,信件和权利的其他手段相比,申请信息公开将是直接,简单,快捷,有效的,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中,可以使信息公开是充分认识到征地拆迁的拆迁情况;第二个允许拆迁发布的应用程序信息可以通过非法点的拆迁人发现。

总的一句话就是:申请信息公开运用得当,能让被拆迁人(被棚改户)在短时间内提高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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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议、诉讼必不可少,谈判协商是关键

总体而言,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的项目,政府行政干预

是相对较大的,所以对家庭的好处改变也就不足为奇了。棚进行了更换,以确保其家庭的补偿利益,而这种博弈的过程就是在处理补偿利益时改善当事人的行政拆迁。

但要与强大的公共权力博弈,掌握主动权,才能将棚户区改造与行政拆迁平等地位,进而进行有效谈判。

而被棚改户想要掌握主动权,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以抑制行政权力也受到各方的拆迁,诉讼等方式来纠正行政复议的非法措施。

此外,谈判是关键,征收拆迁有其特殊性,既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又要有行政权力的介入,以及巨额资金的划拨,除了强制复议、诉讼、协商等手段外,整个过程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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