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花一輩子積蓄滿足女方買房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寫名問題不結婚,你怎麼看?

大魚知


我覺得男方全款買房,而且男方負責裝修的話,女方就不能要求寫自己的名字。如果男方只付的首付,女方負責裝修,而且結婚後共同還貸,就必須加女方名字。


過眼雲煙21066667


我也是女方,同樣我也有兒子,不結就拉到!結婚是過日子,反而現在的婚姻都變質了……人家老兩口辛苦掙的那麼點錢不寫他們老兩口就不錯了,有本事你們掙錢拿出錢自己買,不寫就不結婚,這樣的兒媳婦娶回家也不帶好的


眼淚的錯覺


我作為一個未來婆婆得說一點,父母是為自己的孩子買房,不是在為媳婦或者女婿。所以第一句話為滿足女方買房我真的不贊同,不知道兒子結婚需要房子?這樣的父母是真天真還是裝天真呢?至於是不是付出一輩子積蓄,那就是能力的問題了,要結婚特別是要要小孩,肯定需要房產,大的不說了,我一個朋友,寶寶出生進新生兒科,不是大問題,但醫院吃錢那,花了幾萬塊,據說醫療保險能報不少,一問,得先落戶,落戶得要房子...雖然最後跑老家落了戶辦了保進行異地報銷,但期間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她直搖頭,還有眾所周知的孩子教育,更是拼房子,不是女方物質,事實上中國的房產綁了太多東西,繞不過去,你罵也沒用,所以沒有未雨綢繆,你怪不了別人。

另外說回你這事,公平的說,全款全裝修拎包入住不加名,婚後要還貸甚至還債肯定要加,但可以協商請另一方出裝修。你對號入座看看你是哪種情況,不過我看你的“付出一輩子積蓄”一詞,全款全裝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這樣,你就不要呼天搶地的來求同情了,現在的人都不傻,你跟人家講風險防範,還要要求人家來跟你講愛情麼?


忐忐忑忑110


我來闡述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我不會強加我的名字在房本上。因為我沒有付出一分錢!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婚後夫妻倆共同生活。公婆全款在兒子和兒媳之前買房。那是公婆的財產。根據婚姻法,夫妻離婚了,女方也不能分得房子的財產。

如果男方父母是付了首付,那意義就不一樣了。婚後夫妻倆會共同還貸。這樣,我就要求加上我的名字,如果不加,想空手套白狼結婚,對不起,這個婚,我不結。

因為婚後,付首付的房子會夫妻倆還貸。所以女方也付出了。最後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很悲哀,沒有安全感。萬一過不好,離婚時啥都沒有。女人還要理性一點。

還有一種可,付了首付的房子,婚後公婆繼續付月供。這種情況下,房子依然是公婆的財產。加不加我的名字都無所謂!

但是這種可能,我一般都不會選。因為婚後公婆說要付月供,萬一付不了,這擔子會落到老公頭上,最後又會變成夫妻倆共同還貸。最後自己付出了,房本上沒有自己的名字,等於是給別人買單。

所以題目問題比較含糊,我剖析了三種可能並解答方案。希望能幫助大家!


愛幻想的蘑古力


就如樓主說的是,男方的父母花了一輩子的積蓄滿足了女方買房的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上寫名問題不結婚,還能怎麼看,只能說明女方並不是真心實意的愛這個男人,而是看上了男方的家產,千方百計的設套,想不勞而獲侵佔對方的財產,居心不良唄。

女人不結婚,肯定是以房產作為保障婚姻穩固的理由,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她的名字確權,目的達不到,就拿不住男方的經濟命脈,婚後要想侵吞他人財產的美夢落空,是打死也不會答應結婚的。

男方父母窮盡一生的積蓄,為兒子結婚買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誰買的房,財產的確權就是屬於誰的。男方父母要把財產轉移給兒子,這是合法的無償贈送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房產證上的確權,男方的父母就有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加上兒子的名字。要是無憑無據在房產證的確權上,只有兒子和女方的名字,依法可以視為男方父母送給兒子媳婦的結婚禮物,就變成了兒子媳婦的共同財產。女人一進門就得到了這個家庭的半壁江山,手握的是刀把,隨便找個理由想離婚就離婚,男人只有出血的命了。

如果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才可以結婚,男方又捨不得她,完全可以答應她在房產證上加名,只要在加名前雙方能做個婚前約定,白紙黑字的寫清楚,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女方婚後反悔,該房產永遠是屬於男方的。要是她不答應這個條件,只好什麼都免談。

總之,天下的好女子多得很,像這種不懷好意的女人最好讓她有多遠走多遠。老話說,有樹就有鳥來落。有房子,真正的緣分到了,我就不信還怕娶不到老婆,這不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話無稽之談了嗎。


老蔣閒言


動物都知道要成家找媳婦得先找個地方築巢,那人結婚不該也有個睡覺擋風雨的地方嗎?男方買房子都不要加女方名字(先不討論是不是按揭房)男方憑什麼說是為女方買的,男方父母大可不買房子,讓男方不結婚就行了。男方買了房子又想著女方佔了男方便宜,讓女方出裝修,然後又不想加女方名字,呵呵,自己耍心眼還要說別人物質,真不要臉。


我叫潤物細無聲


想問下題主:你父母花一輩子積蓄給你買婚房,那你還有姐妹嗎?

錢都被你用了,那你姐妹出嫁時拿什麼做嫁妝?還是說,她們出嫁,找男方要彩禮就行了?如果是這樣,你也別在這兒抱怨了,因為你未來的老婆,她的哥哥弟弟也像你這樣用光父母的錢,讓你老婆找你索要彩禮!

如果你家既不給你姐妹嫁妝錢,而你又在頭條上指責女人要彩禮就是賣女兒,怪女人不獨立自己掙嫁妝,那你又是何等的厚臉皮!!!


lidy940


這女的太貪心了,太不懂得感恩。

有房住就行了,又不是自己的錢買的,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


酷小嘟


因為房產證寫名的原因不結婚,這就根本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是打著結婚的幌子狠狠地宰男方家一刀,毫無顧忌的吸乾男方及男方父母的畢生積蓄。

嚴格意義上來說,結婚並不一定要買房,結婚跟買房不能混為一談,但是為什麼現在都變成先買房後結婚,還得加上名字呢?什麼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全感,什麼結了婚之後就希望能有一個窩,這其實都是田園女權思想在作祟,表面上是尋找安全感,背地裡卻是互相攀比,自私自利,不負責任。

婚姻法有很明確的規定,夫妻兩個人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就是在告訴大家夫妻倆結婚之後要共同奮鬥,一起把家庭經營好。

而她確不一樣想,可以說對大多數家庭來說,一套房子買下來得耗費至少兩代人畢生的積蓄,她表面上是房子加她的名字,她有安全感,實際上如意算盤打的是結婚前先把男方家一般的家產撈到手,一半的家產都到她手了,男方家還不得把她當祖宗一樣供起來。

因為沒加名字而不結婚,這樣的女人能娶嗎?可以告訴你不能娶,娶一個祖宗回來,這樣的日子怎麼過,這樣的女人沒有感情可言,稍有不順就可以用離婚來威脅,多鬧幾次就離了,離婚對她來說沒壓力,還能帶走一半的家產,趁著年輕繼續找個接盤俠,又能撈到一半家產。

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不要在一顆歪脖子樹上吊死。


瀟葉律師


如果有男孩的家庭,在條件行的情況下,在兒子還沒找女朋友的時候就把房子買好,沒有貸款,裝修可以在婚前不讓女方出錢裝,這不省去了很多的煩惱和斤斤計較,如果這樣女方還要求加名字,那說明女孩有問題,要不要都無所謂了,當然彩禮多少還是要給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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