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想辭職了,又怕公司不批,怎麼辦才好?

樂事趣聞


想辭,那就辭,不要緊的,前提是你要對自己有所瞭解,對自己的所做的決定負責。

到底應不應該辭呢?先考慮以下幾點:

1、現在這個崗位對於你個人的職業規劃和後續發展是否有幫助?

2、現在這家公司的企業文化你是否能接受?

3、現在這家公司給你的待遇是否與你付出的所匹配?

如果這3點的回答都是“是”,那還是先不要辭。

如果這3條的回答都是“否”,那辭吧。

如果你的崗位不是水電煤、醫護、軍警、建築、農業等這些關係到基礎民生行業的一線,什麼公司缺人你走了,你就是沒有責任感、沒有良心,對你不適用。這種說不好聽的,就是道德綁架,一些自己做老闆或者做領導的人,貌似還挺喜歡拋出這一套來砸別人。

員工和公司其實可以看作是合作關係,能合作那就合作,不能合作那就再見,真的沒有那麼多有的沒的。

一旦決定了辭,接下來你需要去考慮辭了之後的一系列問題。

你該如何渡過接下來的3-6個月?

沒有固定收入的這段時期資金是否能週轉?

在同行業裡你的水平能力是否有足夠競爭力去應聘相關崗位?

上述事情都考慮清楚了的話,要辭,要留,最終取決於你自己。


q天孤星


我以前有個朋友去了一個公司,每天工作12小時,工資才50元,他去辭職公司就不批,如果這份工作是你不喜歡,不擅長的,那可以強行辭職,畢竟路都是自己的,沒有人可以強迫別人的人生,但是如果這份工作是你覺得還可以的,並且和老闆同事們感情都比較深,那請在考慮一下。



阿輝有意思


辭職還有不批的?你辭職信遞交上去看看,保準公司不會留你的,有留也是客套的跟你說說,你以為你真的很重要嗎?

在公司裡,除了老闆自己,雖然有些員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目前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人才遍地都是,畢竟人口大國,而且每年都有大幾百萬的大學生畢業出來找工作!一個工作丟出去,都會有人前來做的!

所以,不要太把自己當回事,老闆或者領導很可能客套的對你說,公司沒你不行,但是,那真的是如此嗎?不過是客套,一種領導的藝術。你不要聽了就妄自菲薄了!

除非你自己不想走,那麼,何必把自己包裝的那麼當回事?

所以,你想走就走吧,不要去想領導會不會留你,你自己都不想做了,何必強求?強求又不會幸福。

但是作為過來人冒昧問問你,你有準備好後路嗎?是已經準備自己創業了,還是下一份工作了?

如果已經有準備,那你就趕緊辭職滾蛋。如果你沒有準備的話,那我要告訴你,年輕人,你真的是不夠成熟,後路都沒有準備,就盲目辭職了!這種傻缺,一般都是小白乾出來的事情!所以,你自己看著辦!


煩常笑


作為現在做人事招聘的茉莉,覺得你不用想那麼多,按照自己的意願做就行。但是在你提出辭職之前,希望你先把如下三個事情做好,然後提出離職,也就差不多了。


第一,判斷是否能在同行找到工作

現在很多行業都收到這一次疫情的影響,無法開工或者是要放無薪假期,你要分析一下你公司的行業會不會下一步也這樣,因為困難接下來會更多。起碼在這個公司,還是有一個安全的地方讓你待著,讓你有機會在經濟比較困難的時候,有收到一份工資。但是問題也有一個,就是如果你自己本來資金準備充足,能撐一年的,問題也不大。


第二,先提前找到工作

其實離職原因很簡單,就是你現在的崗位不是你想發展的方向。確實,無論現在外部環境怎麼樣,你對自身有職業規劃也是很好的事情。所以因為這個原因想跳槽,沒有問題,只是說現在很多企業還沒有復工,或者是在家辦公。所以建議你,還是先在網上投遞簡歷,正好大家都在家或者是少量人員復工,你也可以通過電話和視頻面試,與多家企業溝通,這樣能獲得更多的機會,確定了工作 ,在和原公司提出離職不遲。


第三,離職流程

因為你現在已經過了試用期,所以離職通知期是一個月,但是這個時間也是可以協商的,如果你已經有新公司了,也可以說提前走,關鍵就在於你的老東家是否願意放你提前走,所以這個問題並不大,不需要太糾結。


在這個特殊時間,找工作確實變成了一道難題,但是如果你一直都在同一個城市,現在也還是可以的。只是說需要時間和選擇。總而言之就是切記,不要裸辭,就算你現在有經濟支持,除非你是收租的,要不不要裸辭。


Molly小秘書


1、書面遞交辭職申請,3天后留書面離職信或工作交接表;

2、遞交材料後,帶錄音筆和公司人事部門交涉,如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及押金,馬上到勞動局監察支隊投訴;

3、如監察支隊不能給出滿意答覆,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但不如先監察,一般監察也能解決問題),費用很低的;

4、如果仲裁不理會,直接到法院起訴好了,贏的幾率很大。

5、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

擴展資料

辭職員工的條件

1、外部條件:社會價值觀、經濟、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場競爭者因素。

2、組織內部條件:薪資福利不佳、不滿上司領導風格、缺乏升遷發展機會、工作負荷過重壓力大、不受重視無法發揮才能等。

3、個人條件:家庭因素、人格特質、職業屬性以及個人成就動機因素。

益處。其他性質的辭職,如競爭淘汰、退休和辭退等,雖然會在短期內構成一部分離職重置成本,但從長期來看,能夠促進企業優化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個性結構,從而推動企業長期的營業利潤增長。因而,對應不同性質的離職,必須區別對待,進而得到合適的管理結論。

弊端。辭職帶來的人才流失對於企業的運營具有直接的負面影響。企業為了填補員工離職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發布招募廣告、篩選候選人、錄用安置新員工,安排對新員工上崗前的培訓。這些費用都構成離職重置成本。

離職重置成本往往還包括員工離職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產率損失,離職發生到新員工上崗前崗位空缺的效率損失,為培訓新員工以及和新員工和其他員工工作磨合損失的生產率,員工離職造成的組織知識結構不完整對生產率的影響,以及員工離職在職員中造成的人心動盪的效率損失,等等。

人才流失無論從短期還是長期都對企業經營沒有任何益處,人才流失造成的離職重置成本會侵蝕企業營業利潤,造成企業營業利潤下降。


永強日記vlog


其實員工辭職根本不需要批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天的規定,員工履行的是通知義務,意思就是員工想辭職的話,只要依法通知單位就可以了,並不存在批准的問題,辭職自由是員工的法定權利,所以在三十七條規定在正式用工期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辭職到期員工可以離職,單位不給員工結算工資的即屬於違法行為,這樣一切的法律責任將由單位承擔。

辭職的最關鍵問題就出來了,員工履行的是通知義務,所以員工必須有證據證明已經就辭職問題向單位發出過通知,通知的證據直接決定員工能不能順利的離職,在實務中員工只要撐握有力的證據,單位都是會按時結算員工工資的,最多也就是勞動部門介入後就可以解決,真正到後來走到勞動仲裁的程序的僅是極少數案例。


老馮記錄生活


所謂人怕見面、樹怕扒皮。任何事情只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說出你自己真實的想法,相信別人會理解的。

你可以見面與公司領導談談,說出你的想法。另外你辭職手續辦理完畢之後,公司會按照相關規定停你的社保、公積金等,這些都是國家規定的,公司也不能做什麼手腳,而且公司也沒必要難為某個員工。

相信我,最好的方法就是實話實說,溝通交流!


拍攝天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王鳳祥律師


只要你不想幹了,就寫份辭職報告,公司不會為難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Youcanwin


首先糾正你一個問題,辭職,只要你申請了,就不存在批准不批准的問題!試用期內把工作交接完成了就可以不用來上班了,轉正員工在合同範圍內(基本上是提前一個月申請)把工作交接完成就可以離開公司,公司和領導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員工辭職行為

第二個問題就要回歸到理性方面了

疫情當前,許多企業(包括大企業上市公司)都面臨經營困境,許多企業都採取了降薪、裁員等措施來面對此次難關,這個時候離職,並不是個很好的選擇,工作機會少,對於找新工作並不是個好時機,如果說你沒有經濟壓力,那麼辭職也沒什麼關係,如果你已經在有了家庭,還有著房貸、車貸等壓力,建議你還是熬過這段時間再說

開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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