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再出“20条”帮扶中小微企业 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近日,安徽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分4个方面20条,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国家近期出台的帮扶政策,着力完善金融服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减轻企业租金、要素、税费等负担,帮助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

  《若干措施》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协调推动各类商业银行对安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徽商银行、安徽省农信社2020年全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亿元、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安徽同时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目录管理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下达安徽的专项再贷款额度,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政策,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再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安徽还将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效应,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业务,力争2020年新增放款1000亿元。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安徽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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