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平川區處罰多名隱瞞 謊報 涉疫情信息人員


2020年1月27日,楊某某和妻子來到平川區黃嶠鎮雙鋪村二社岳父張某某家,未如實向村委會報告自己2020年1月10日途徑湖北省天門市天門服務區吃飯停留的活動軌跡。楊某某在聯防聯控防疫期間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拒絕居家觀察,走親訪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其行為違反了白銀市平川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七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楊某某被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黃嶠派出所予以警告處罰。

電力路街道轄區居民王某某,共和鎮轄區村民曾某某,水泉鎮轄區村民胡某、胡某某、廖某某,寶積鎮轄區村民尚某某因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經批評教育能及時改正,積極配合防疫工作居家觀察,轄區派出所依法予以訓誡。

廣大人民群眾只有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讓法律成為公眾的信仰,才能為疫情防控注入強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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