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夫妻中,丈夫會把所有的收入交給妻子嗎?你會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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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再婚,丈夫將工資(或者說收入)交給妻子管理應該。但妻子必須明白事理,比如說男方的父母需要用錢(客觀情況需要),妻子應主動與丈夫商量,如果妻子不願解凍,這種模式將會改變,或者說還將影響到夫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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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再婚的,從再婚開始第一個月我就把所有的工資全部上交給老婆,因為我這人也不會理財,一直是隻要把我的零花錢給我就行,其他再也沒什麼用錢的地方,年輕的時候吸菸,老婆給買好,如果和朋友有應酬,回來實報實銷[捂臉],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好,反倒挺省心的,不耽誤吃不耽誤穿的。


謹言慎行否則封號


我們家的這二貨老公。剛開始我說一絕對不會說二滴。因為他那是認識我什麼沒有。做的生意幫別人。自己的女兒學費都要去問她人接。自我和他結婚後。幫她女兒完成大學及留學三年所有費。現在她女兒工作了。他自己有點收入。總是收著藏著。再也沒有開始那樣有💰就給我。現在沒有辦法所有我出去打工養我自己。不想天天為錢和他吵架。我只想說二婚的姐妹們不要對別人太好了。最後受傷是我們自己的。沒有會同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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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我有個男同學與二婚妻子結婚好幾年了,兩個人的工資都是他妻子領,兩個人是一個單位的,幾年下來他問妻子存多少錢了,妻子說也就十多萬,自己生氣,跟我說兩個人工資加上村裡福利一年少說也有十多萬,好幾年了,錢都花她自己兒子孫子那了,想自己的工資自己領,可當初結婚時答應讓妻子管錢,問我怎麼辦,我哪有什麼好辦法,自己願意的怪誰呢。



我老公之前從來沒交,因為之前做生意虧錢,都不夠用的後來欠債,這幾年是我賺錢養家,還有他的兒子。我公婆說他把工資卡必須給我,不給打斷他腿,我說每個月給他2000零花,我公婆說一分都不給[捂臉]。我媽讓我必須給他😂不要我全拿著。不過他都給我了,我也不動,還是我養家,我把工資卡存著以後買房子。他花錢太厲害了,大手大腳。很高的工資都沒養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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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婚老公頭婚。我市裡他村裡。他不交錢給我。我要了幾次他也不給。後來,我規定他交家裡電費一年大約800,水費一年大約400,煤氣費一年大約300,暖氣費一年固定1600,車加油的錢和保險大約一年8000多。他養家總計需要支付1.2萬左右吧!剩下的就看他心情吧,我就不要求了。

其餘的全是我承擔。家裡生活費。大約每年1萬5左右,我女兒的費用我全擔。再婚時,我出的全款房子在我名下,他出的車在他名下。~各自養父母的費用各自擔~各自的保險各自擔~搭夥過日子,湊合過~誰也不許抱怨!

我告訴他,未來我們的目標是在買一套房,寫在你名下。我在加油!希望你也努力!


安妮3694


得看性格,還有兩個人的相處關係 。我小姨是再婚的,跟我姨夫關係非常好,已經過了十幾年了,結婚後所有存款到現在所有收入都在我小姨那,我姨夫的大兒子也結了婚,二兒子以後也有房子結婚,我小姨的女兒也考上了一本,我們關係處的也都不錯,挺近的,所以這個得綜合看,不好說單方面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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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我在想,做為男人,我還是會把錢交給老婆。儘管是二婚,但畢竟是夫妻。如果不放心,那我也不可能和她結婚了。

頭婚也好,二婚也罷,結婚都是為了幸福。這種幸福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能夠得到對方的關心、牽掛和愛,另一方面是對對方的關心、牽掛和愛。正所謂施與受都幸福。

因為是再婚,雙方各自可能都會有自己的孩子,偏心也是正常的,只要不太過分都能理解。

作為女性,可能會認為丈夫把錢交給自己,既體現了自己在家庭婚姻中的位置,也是對自己未來的一種保障。但是,我們必須要清楚一個概念,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只能用於夫妻家庭生活上的開銷,額外的花銷必須要讓對方知道和同意。並非是交到你手裡就成了個人的財產。如果不纏清這個關係,不僅沒有人會把錢交給你,而且會毀掉這段婚姻。

我們不能否認,有的男人就是視錢如命,別說二婚,就是頭婚也未必會把錢交給老婆。但是,對於絕大多數男人而言,只要是老婆顧家,善於理財、守財,支出有度,大都還是願意交給老婆管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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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嘛,好回答也有些棘手!因為我的工資不多,一些時候一個月的工資,也不夠買條裙子,比如:我看上一條裙子三千多,大半年了一直在購物車裡躺著,捨不得買又捨不得扔,只因為太喜歡!錢這個東西是個雙刃劍;買得到商品,卻買不到人心。以前基本上是我的工資養家,他的工資用在提高自己:學摩托車、汽車,學法律,讀本科等等,結果他提高了,我的末日也到了。20多年過去了,現在想起來心還在痛,該還相信愛情嗎?我還是願意相信的,因為我老公說,“他有經濟基礎,一樣不要我操心,讓我享受到家庭的幸福和快樂!”這樣的愛情誰不要?如果丈夫遇到困難,我也一樣作出了承諾:“我的工資養活我們倆沒問題!”回答一樣鏗鏘有力!兒孫亦有兒孫福,他們的幸福靠自己努力創造,我的要用在自己和愛的人身上,他願意管理,我願意給他管,相信愛情!


用戶190051070612


再婚夫妻,丈夫不會把收入全交給妻子,多半都會留一手。這就是組合家庭的無奈。

鄰居是一個再婚生活了近四十年的老夫妻,老爺子以前會修鍋碗瓢盆之類的,我家一個蒸鍋爛了,給他修。修好後我媽給錢時剛巧老爺子不在,5元錢就給了老太。

結果夫妻兩吵了幾天架,老爺子還責怪我媽媽,說修東西的是他,為什麼錢不給他,卻給了他老婆。就為了5元錢,這對再婚多年的夫妻吵得不可開交。

再婚家庭有許多的不和諧,人都是自私的。

那怕夫妻間看似很好,即使兩個人有共同的孩子,多多少少都留有私心。怕對方拿去照顧前面的孩子,怕對方私吞後跑了,人財二空。

組合家庭不安定的因素,讓夫妻倆有不安全感,缺少信任。覺得什麼都靠不住,唯手中有錢才有抵靠,今後才有保障,就算婚姻不長久,對方會走,也不怕。

若是再婚家庭沒有共同的孩子,這種婚姻關係就更不牢靠,屬於搭夥過日子,兩個人之間沒有紐帶沒有牽絆,隨時隨地可以分開,更是沒有安全感。

再婚夫妻就算當時因愛組合到一起,也經不住時間的磨練!

生活的鍋碗瓢盆的瑣碎,現實中的人情世故,都會磨滅當初的愛戀,當激情退盡,各人自私心就會更重,每個人都在想退路,男人更不會把收入全拿出來。

許多原配夫妻,什麼都是雙方的,都還離心離合,錢財分得清,男人都捨不得全拿出來。何況再婚家庭,矛盾太多,顧慮太多,就更不會把收入全拿出來了。

依我看,組合家庭的夫妻,不管是感情還是財物,莫太貪心,莫強求太多,付七分留三分就可,淡淡的才能相處長久。期望太高,失望就越大,最終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我是梅來一夏,更多的情感故事,更多的愛恨情仇,請聽我一一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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