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媳婦兒每個月一萬收入,八千貼補孃家。人家自己掙的錢,但總感覺哪裡不對,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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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自己掙的錢想怎麼花怎麼花,沒人干涉你,但結婚後掙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給雙方父母多少,雙方應該商量個標準,80%給孃家不可取,畢竟自己有一個小家,將來還要有孩子,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女方如果長期這麼做的話,估計婚姻也不會長命。


人在清涼國ing


不結婚,不生孩子,一個人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把所賺的錢都給媽,媽會說你是個好姑娘,可你幹麻要成家呢,難道真的是要男人養你嗎,把養家的任務都交給男人,如果你老公每月一萬元,給二千他媽,你恐怕是要跳上天落下地的鬧,做人換位思考,都是父母養育的兒女,每個父母都不容易,每個兒女都有義務善養老人,每個小家的經營是夫妻二人的責任,好自為之,


玉米178304546


我的工資每月一萬塊錢,老公每月三千塊錢。每每發了工資,各人都給家裡放下兩千。老公總問我:“你剩餘的八千塊錢,每月怎麼開銷啊!”我不想細細解釋,就順口說:“給我孃家花了唄!”

老公好像有點兒不高興。其實,我每月只給母親三千塊錢,父母養育我也不容易,這只是盡了一點兒孝心而矣。剩餘的除了零花錢,就都存起來了。母親常常對我說:“女孩子要學會過日子,不要胡亂花錢,每月能攢就攢點兒錢,天晴要防天陰啊!”

不久,我懷孕了。老公說:“咱們就有孩子了,以後開銷就更大了!你每月給孃家八千,是不是……”我知道他的意思,就說:“不是八千,我只給母親三千!”他說:“三千啊!等我賺多了,也給我母親這麼多!不然好像不如你的孝心!”

孩子生下來了!母親當天就急匆匆的趕到了,她對老公說:“我給女兒已經聯繫好了金牌月嫂,錢我已付了,過兩天就到你家了。”我說:“媽,金牌月嫂一個月一萬五千塊錢,你和我爸身體不好,工資又不高,這錢我自己掏吧!”老公說:“別推辭了,這是媽的心意,就收下吧!”

媽說著,又取出幾沓錢說:“這是三萬六千塊錢,是女兒孝敬父母的,現在都給小孫子吧!”我楞住了,老公也結結巴巴的了,都不知說什麼是好。媽說:“收下吧!這是我和你爸的意思,只要你們平安健康,父母就開心了!”我們眼裡噙著淚,只深情的喊出一個字“媽!”





一蝶詠


結婚後媳婦月收入一萬,拿八千補貼孃家,這有點過分了,結婚代表著自己巳有了家庭,需要夫妻共同創造,共同經營,才有美好的未來


湖南老徐


夫妻之間最討厭的一句話就是,自己上班賺到錢自己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不管是在什麼時候,和不管是誰在向對方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另外一方肯定會火冒三丈甚至還會大打出手。什麼叫夫妻?什麼叫家庭?夫妻家庭本來就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共同來維護的。如果在經濟收入上還分彼此各顧各的話。那麼就沒有必要組合家庭了。與其同床異夢還不如早點分手來得乾脆。

像題主遇到的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不能說沒有。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只是按照常理來說的話,應該還是極少數的存在。這種類型的女人有這種想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的話,並不是說她的人品是多麼的不好。有很大可能只是跟她在孃家從小接受到的教育方式有關係。或者說是成長環境有關。所以養成了這種讓人無法接受和理解的個性。一個女人很顧孃家人,說明她本質並不壞。在我們看來至少還是有孝心的。只是她在結婚以後自己的角色還沒有轉換過來罷了。對於這種“後知後覺”的女人。需要一定的時間讓她慢慢適應和改變。最起碼等你們有了自己的孩子。她終究還是會明白的。這個你完全不用太擔心。

我們說婚姻都是一個慢慢磨合和相互適應的過程。這個裡面需要夫妻雙方付出時間、耐心和愛的包容。只有多一點愛和理諒。這個家才會越來越好。夫妻感情也會越來越甜蜜。相信我說的話,不必太在意你妻子目前的所作所為。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她一定會有所改變的。


逍遙天尊聊情感


對這種媳婦就得防著點!一顆紅心兩種準備!自己掙的錢自己保管就好!她要離婚那就趕快的,否則就這麼過。錢交給父母管比交給這種女人靠譜得多!

什麼毛病都是男人慣的,你不慣她,她啥毛病也沒有,有時候男人要檢討,不要講些無聊的道理,她們不傻,雞賊得很


弱者代言人


這件事覺得是既有點開心,又有點鬧心。為何?首先為你能找到這樣有孝心,傾其全力報答她父母(也是你的岳父岳母)養育之恩的女兒的人做為你的妻子,象這樣能知恩圖報的人,她的人品一定差不到哪兒去。鬧心的事,就你敘述她月薪1萬元,給了孃家8千元貼補家用,而你月薪僅3千元,這樣看來你們家經濟顯得有的窘迫了,你說鬧心不?處理任何事都應相應掌握個度。有句話說真理向前邁出一步,即成謬誤。從你妻子現有所為是有點過了頭,你可本著善意的態度,與你妻子協商,從考慮經濟現狀及將來對子女的教育投入培養,均必須留有可以支撐的資金備用角度,加以疏導,從而促使你妻子妥善處理此事。相信你們一定能圓滿解決好!


一強90594460


這裡好多渣男。不養老婆,還指望老婆養家,嫁人有何用?養老婆孩子是男人的責任。女人沒有養老公的責任,自己賺的錢愛給孃家就給孃家,愛自己花就自己花。女人也沒有交生活費的義務,應該是男人用自己賺的錢幫老婆交生活費。女人嫁給你,就應該在你家白吃白喝,如果在你家你連飯菜都不給吃喝,嫁給你有何用?想花老婆錢,想要老婆賺錢養你和孩子養你父母,這種男人就應該做光棍。


看破紅塵無情無慾


哈哈!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婚前沒有約定,總是不妥的!但這是違法不違法,還真不懂!歡迎有識之士指導!


城市教育研究員


這樣我肯定不能接受,給個兩千我覺得都不少了,而且她有沒有提前說結婚後錢都給孃家,她的錢可以自己花,然後其餘留給孩子和以後,我可以接受,但是都給孃家我不能接受,如果男的也這樣,那他們的孩子喝西北風呀。不負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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