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外嫁女不可以回鄉祭祖,甚至不能拜祭父母,為什麼會有這種說法?

頭髮總也長不長


怎麼說呢?

過去我們這裡,父母下葬,入土為安,也不讓女兒兒媳婦跟著去墳裡,現在為了多看一眼父母,為了不留遺憾,現在也讓閨女兒媳婦跟著一塊去了……

都是父母生的,都是父母養的,父母都去世了,逢年過節去祭拜一下,男人可以去,閨女怎麼就不可以去?

什麼風俗呀?什麼習慣呀!都是狗屁呀!不是提倡男女平等嗎?大家不是總是說女兒也能傳後人嗎?怎麼到了這裡?連祭拜一下過世的父母都不行了……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反正我們這裡讓女兒去墳地去祭拜,大多說情況下,還是兄弟姐妹一塊去,不過有這種說法,男孩負責整個族人的墳,女兒只祭拜自己的父母……

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風,規矩都是人定的,既然是人定的,就有變通的地方,所以我們就沒有必要默守陳規,時代不同了…

過去女同胞裹腳呢,現在怎麼不去裹了…

過去男同胞留長髮,現在怎麼不去留了…

過去女人不出三門四戶,現在女人頂起半邊天…

所以說,沒有所謂的規矩是一成不變的,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思想在解放,一些老思想老規矩也還改改了,老鐵們,贊成的舉個小手,


臭小子的春天


規矩都是人定的,更多的規矩是與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

我結婚的時候那會女方父母還基本上沒有去男方家的,但那時我岳父母都去了,當然他們也特別高興,以前嫁閨女只能送人,不能去現場。可現場結婚的雙方父母基本上都是到現場的,以前的老規矩都沒有人提了。

我大姨子的孩子結婚,當是要很多彩禮,因為在他們那裡女孩不參與養老,可他們來山東後發現男女都需要養老後,再嫁閨女就不再要那麼多彩禮了,更成要房子、車子,這些東西要了也是小兩口的,不付出彩禮的代價就是岳父母也要養老。

說到回鄉祭祖,原來是因為回鄉不方便,再有就是女方經濟不獨立,現在的女同胞們都掙錢了,很多比男方掙錢還多,說明自然就腰桿硬了,所以想拜就拜。再不同意,就不看孩子,不做家務,不給錢,你看哪個男方敢再說話。

風俗都是隨時變化的。


lihhsd


農村裡有種說法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是古時對女性的規範。也就是女兒一旦嫁人那就是夫家的人,而以後回孃家只是看望親人,當作親戚看待。因而在很多人的觀念中,認為孃家的事跟出嫁女並沒太大關聯,從而排斥出嫁女回孃家上墳。


甚至在農村裡還有句老話說“閨女上墳,孃家無人”,意思是閨女回孃家上墳表示孃家沒有後人,沒有辦法只能讓閨女代替。都知道祭祖上墳是農村家族的大事,都看得比較重,搞得隆重代表一個家族人丁興旺發達。這就從某種程度上讓人感覺閨女去上墳了,反而丟了孃家人的臉面。 因此這些觀念,就形成了出嫁女不能回孃家上墳的風俗,那是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呢?


農村流傳著這樣一句老話“閨女顧孃家,兩頭都不發”,意思是出嫁女如果孃家和婆家都要兼顧的話,兩個家庭都不興旺。要知道古時傳統家庭,婆婆的權力很大,兒媳往往只能順從,因而看到兒媳總是往婆婆家送東西也好,幫襯也罷,肯定會遭到婆婆的責罵,從而導致婆媳關係惡化,家庭不和睦又何談興旺呢?而古時上墳祭祖那可是大事,如果兒媳反而去操持孃家的祭祖活動,勢必影響到自家上墳儀式正常舉行,這樣婆媳必然起爭執,久而久之家庭矛盾不斷。所以從當時的歷史環境來說孃家人不允許出嫁女回家上墳,原則上是為了女兒好,還是有點道理的。


但是到了今天,農村生活環境和人民觀念已經發生巨大的變化,這種習俗就沒有保留的必要了。外嫁女只要能夠處理好兩邊的關係,回孃家祭祖無可厚非,這也是出嫁女表達對祖輩的思念和尊重之情的方式,應該要歡迎。


老實巴交鄉里人


“外嫁女不可以回鄉祭祖,甚至不能拜祭父母。”如此之說恐怕是少數地方風俗,不能一概而論,同時還要搞清楚是什麼規模的祭祖活動,有些活動不讓女兒參加,有些活動必須的接外嫁女回家參加。

中國民間祭祖的形式多樣,分家庭祭祖和家族祭祖。家庭祭祖一般分清明、中元、除夕(或新春)等,家族祭祖一般按家族固定的時節,大多在秋季和冬季,有的則在特定的日子。

(祭祖圖)

外嫁女不參加的孃家祭祖

外嫁女不參加的孃家祭祖主要有清明、中元、除夕,但清明節掃墓時,老人去世的前三年必須參加,稱為“掛畲”,在清明節之前,也就是古代所說孝男孝女守孝三年。之後,外嫁女就不再參加孃家清明掃墓。過去,有一些地方對女兒參加孃家掃墓有諸多忌諱,最主要的說法是:因老人疼愛女兒,外嫁女回來掃墓,墓中的老人只“顧”(保佑)女兒,不管兒子,因此,過去女兒回不回孃家掃墓,旁人不會管,只是自家兄弟不允許。中國大部分地方外嫁女參加丈夫家掃墓和祭祖,有的地方媳婦還是掃墓的主角。祭祖時祭品的置辦也是如此。

外嫁女不參加清明、中元、除夕的傳統恐怕不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那麼簡單。將這種習俗完全怪罪於當時的那個社會體制和風俗,未必完全準確。清明、中元、除夕的祭祖時間每個家庭是重合的,作為一個家庭主婦,放下自家的祭祀不管,跑到孃家去祭祖,只要仔細想想,或者換位想想,會出現一種什麼樣的狀況?打個比方,如你的妻子在清明、中元、除夕時,放下你家裡的事不做,去幫孃家祭祖去了,你會怎麼想,家裡冷清清的空蕩蕩的,沒有家庭主婦,你家裡祭祖的準備工作誰來做?這樣,你心裡是不是有想法,夫妻之間會不會鬧矛盾,或者上升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呢?

(新春祭祖,女人是操持的主角)

從古代的那種社會來說,外嫁女兒已有了家庭,自然要溶入其家庭和家族,應該承擔起所嫁家庭的共同責任,而孃家已是另外一個家庭,孃家的家庭一樣有嫁進來的女人,同樣要承擔孃家的家庭責任。古人也就是基於一種家庭的穩定,才在歷史長河中形成這種規矩。再進一步說,外嫁女百年後,或更長的時間後,她就成了所嫁家族的“祖婆”,也成了被後人祭祀的對象,而她曾經的孃家,其後代怎麼把將她列入祭祀對象?過去,女人嫁在哪裡,她們的家就在哪裡,因此,我們現在的人不能以現代社會的思維去要求古人,責備古人。

外嫁女參加的孃家庭祭祖

在過去,中國很多地方的民間,有一個祭祖的儀式,你為“儺祭”,也就是以儺戲的方式來祭祀祖先,娛祖又娛人。這種祭祖時間一般是在秋收之後,主要是還願。家庭“儺祭”時,必須要把外嫁女接回來,包括女婿全家人。

“儺祭”是中國民間最古老的祭祖方式之一。從現在民間的保存的“儺”來看,並非如有關資料和專家所說的那樣,儺儀、儺戲、儺舞是為了驅除瘟疫的迷信活動,其主題就是祭祀祖先之禮。“儺祭”是過去民間個體家庭規模最大、儀式最莊重的祭祖,而恰恰是這種祭祖,外嫁女必須要參加。中國民間過去“儺祭”比較盛行的地方有江西南豐、福建邵武、四川、甘肅、貴州、安徽貴池以及湖南、湖北西部山區等地。

(畲家祭祖儀式)

外嫁女參加的孃家家族祭祖

民間祭祖歷來比較流行。祭祀對象一般都是必尊要家族始祖,或遷入地始祖,或者歷史上對家族作出過巨在貢獻的人。有兩種祭祖:一是特殊日子,如祖先的生日、忌日,或者家族商定的日子;二秋收後的儺祭。祭祖儀式一般在祖廟中進行,有些家族則在祠堂中進行。有的一年兩祭,有的一年一祭,有的兩年或三年一祭等等。

家族祭祖除全族人要參加外,大多數地方要接回外嫁女回家參加祭祖活動,女婿可以參加。

總之,歷史形成的風俗有其存在的理由,一個家庭就是一大家子,社會關係也比較複雜。如今這個時代,每個家庭的子女比較少,有很大一部分是獨孫子女,男女兩方都要兼顧,因此,古老的風俗已經不適應時代的發展,改變是必然的。兒子與女兒都一樣,女兒既可以為孃家掃墓,也可以參加祭祖,還可以是主持祭祖的主角。


關山聽風


我們中國歷史傳統就是父權思想,幾千年來唯有男性作為傳宗接代的象徵,也就有了宗親的傳統,女人,很多時候只是生育的一個載體,並且女性對家族宗親起的傳承作用就是生兒子,因為男性更能體現宗親的特性,也更加穩定聚居某一地區,慢慢就形成了幾千年來的家族宗親觀念!百家姓實際上是以男方的宗族來體現的,男婚女嫁就是這種傳統的表現,到今天為止,我們大多數人都跟隨父姓也正是體現宗親的特點,既然女人是嫁給男人,是大家認可的一種家庭結合形式,子孫後代、祖宗等等概念都以男性作為識別宗親的依據,於是,女人必須依附夫家而活,女人生了兒子符合傳宗接代的條件,實際上女人也就有了依靠!既然在一個大家認可的父權社會,女人是嫁給了男人,以男人所在的宗族作為百年後的依託群體,當然也是受男性後代膜拜,從而保證了宗親的純潔性,所以,外嫁女入籍了夫家,就不能打亂約定俗成的男性宗親傳統,大家對生了兒子就是宗親一員沒有異議,生了女兒就要嫁出去跟其他男人結合成外姓家庭!正是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才區分了外婆外公、祖父祖母的關係,一個外字道盡了宗親的純潔性要求,實際也就是男方綿延子孫後代的要求,我們不能打破這個傳統,否則,或許許多倫理關係都成了問題,從生理學角度看,男人性染色體是XY,女的是雙X,科學地解釋了男性宗親的穩定性,用姓氏來劃分宗族,能夠避免近親繁殖,古人發現近親繁殖後代普遍弱智的現象以後就定下了同姓不婚的規矩,男性宗親通過婚娶其他姓氏女人生下的孩子更加聰明,因為宗親的緣故,當然要防止認知混亂,保持宗親的純潔性,大家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就是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回孃家拜祭祖宗,孃家的祖宗有兄弟的子孫祭奠,所謂的女兒回孃家拜祭祖宗極可能會壞了規矩造成認識混亂,所以大家認為這是一種災禍,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禁止女兒回孃家拜祖宗的看法。大家不要以為這是小事,現在似乎許多人不屑提倡傳統,如果隨意隨母姓,顛倒了宗親觀念,極可能第二代李姓男娶了張姓女,實際上這兩人是同胞兄妹,你說下一代生出兩個弱智兒來咋辦?所以,不要整天想著都22世紀了,還在乎這些做什麼?我本人決不允許子女跟女人姓!


張煒岸


非也、非也,此種說法不對,我大姑奶年年回家祭祖,甚至連她女兒也回來,熱鬧哩!

存有此觀點的人,胸懷狹窄、思想守舊,認為所謂的“風水”會給出嫁女搶跑,風水會向出嫁女,而不富自己。

祭祖是一種儀式,是對先人的懷念和敬重,出嫁女也是爹媽生的,祭祖實屬人之常情,寄託哀思。因此,作為兄弟的理應歡迎。

舊時祭祖作女的不可來,那是封建思想。舊社會男尊女卑,一切事都由男的作主,女的只有唯命是從。什麼“嫁出去的女有如潑出去的水”。什麼“女兒來祭祖風水會向她家管”等等,純屬無稽之談,美好的生活,好的“風水"並非一場祭祖就能換來,還不是靠自己的腦袋和勤勞的雙手嗎?

祭祖在農村是很隆重的事情,時代俱變,殘留的封建思想在不斷消忘,單位工作的回來祭祖,不少出嫁女也返鄉祭祖,和叔伯一起,各家女兒及她們的孩子也回來,一大家庭。小車魚貫而入,又魚貫而出,再魚貫而入,場面熱鬧,祭完了一大家人歡歡喜喜飽吃一頓,就像親人聚會般,嘻嘻哈哈,暢談生活、時代,敘敘感情。

這未償不是一件大喜事。孩兒們也快快樂樂的。

我們這裡是九月初九重陽節祭祖,佳節一到,前家後家,上家下家,竹炮喧天,說句不誇張的話,有如過年、熱鬧非凡。

時代的巨輪已邁向二十一世紀二千年代的今天,不必拘泥一格,一些陳年老規不必保留,出嫁女也是一家人。遇到事情還需兄弟姐妹一起商量哩,作女的對孃家祖先感情也是挺深厚的。誰個不愛自己的先人呀!

二千年代,思想己劃破封建,新時代新觀念,歡迎出嫁女返鄉祭祖。


逸ys


外嫁女不能回孃家拜祖,是中國舊式禮教產物,嫁雞隨雞,女兒嫁出就要跟夫家姓,變成了外姓人。

按照舊式禮教外姓人不能拜祭祖先。

隨著新時代的到來,舊式禮教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拉丁歐陽


這是傳統習俗,女人出嫁後就是夫家的人,是不準回外家祭祖的,致於是父母的,在父母去世的頭兩年可以拜祭,不要動不動就說現在男女平等,為什麼外嫁女不能回外家祭祖,那好既然是男女平等,為什麼談婚事時卻要男方有車有房有存款,並要男方購買的房產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為什麼要男方給天價的彩禮,這時又不說男女平等,贍養父母卻說要按習俗兒子養,但父母亡後,遺產要按男女平等法律分割,打仗時為什麼又不男女平等,女人為什麼不去衝鋒陷陣,為什麼死的總是男人,現在在中國是一個很扭曲世界觀,差不多都是女人們的共識,反正有利益就男女平等,一有什麼苦難事就說,作為一個男人為什麼不讓著女人,男人為什麼不擋在前面。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婦女能頂半邊天,注意是能頂半邊天,多麼精闢。憑什麼一有事就要男人擋,有利益就男女平等


區錦能


這是不可能的,違背綱常倫理。不可能有人這樣做。

孤陋寡聞,沒聽說過這種說法,不知是哪地方風俗。

(紅樓夢 元春省親 劇照)


過去人們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也只是說嫁出去的女兒如果回孃家要有正當理由,不能是被休才會的孃家。

《紅樓夢》中賈元春作為貴妃,皇帝還允許她回家省親呢!


千百年來,我國封建王朝始終以孝治天下。為父母奔喪乃人之大倫,作為子女如果不去奔父母的喪、拜祭父母,那是不孝,朝廷是要治罪的。話又說回來,誰又敢攔著不讓去拜祭父母?真如此,那這個人恐怕就有牢獄之災了!

就是擱現在,也是違反人格權、身份權的。


所以,不可能有這樣的說法和做法。


一株吊蘭


在以前的舊社會,對規矩是很看重的,第一個舊社會屬於封建社會,社會地位主要由男性決定,因此女性地位底下,無法參與到規定指定行列,這就導致女性沒有任何發言權

嫁出去的女,如同潑出去的水,嫁出去那一刻起,女性就不在是孃家人了,而是婆家人,就連姓氏也是跟著婆家,比如張姓嫁給李姓,都稱她為李夫人之類的。一年到頭只有一次機會攜帶自己的孩子會孃家探親,其他時候都不允許。

再一個就是,你是嫁出去的女,你到孃家來上墳,這是對孃家極大的侮辱,孃家人就會被鄰里鄉親瞧不起。

如今好了,新中國成立改變了這一對女性的歧視,為實現那些男女平等的先輩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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