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飲業做會計,不會做會計分錄?成本核算太難做?天天留下加班?不要著急,詳細的發票處理+會計分錄+成本核算+稅務處理來了,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速收!
一、餐飲發票計入“職工福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第三條規定,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二、餐飲發票計入“差旅費”
對於出差補貼是否必須提供發票,全國政策並不統一。
北京市地稅局明確要求出差補貼須提供發票,否則無票補貼部分計入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稅局則明確只要是在合理範圍內的出差補助可以無票補貼。
因此,企業需要了解所在區域對此的政策。
三、餐飲發票計入“業務招待費”
因此,企業對外經營招待取得的餐飲發票應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
四、餐飲發票計入“會議費”
五、 餐飲業會計分錄
1. 需要入庫的餐料購入時
2. 後廚領用餐料(月末彙總時做)時
3.直接消耗餐料購入
將月末廚房未使用的餐料衝減成本
餐廳收銀員收款(可每日或每週彙總記賬)
支付店面房租、水電費
六、餐飲業成本核算
1. 生料和半成品單位成本計算
2.淨料單位成本的計算
3.菜餚製成品成本的核算
七、餐飲業稅務處理
案例一:
2016年12月28日某某一般納稅人餐飲酒店的營業日報顯示,當天營業收入為106000元,其中菜品收入50300元,麵點收入45100元,酒水收入10600元。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菜品收入 50300
主營業務收入-麵點收入45100
主營業務收入-酒水收入10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
納稅提醒:
1、 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的同時又售賣酒水的,屬於混合銷售,按照主業餐飲的適用稅率6%計徵增值稅;
2、 發票開具項目:餐費;
案例二:
2016年12月28日某某一般納稅人餐飲酒店銷售給客戶定製酒一批,該批定製酒的售價為117000元。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酒水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八、納稅提醒
1、 上述酒水的銷售並非餐飲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又售賣酒水的,不屬於混合銷售,按照混業經營業務處理,酒水銷售的適用稅率按照13%計徵增值稅;
2.發票開具項目:酒水;
3.餐飲企業購進的啤酒、飲料等酒水,在客戶點餐過程中消費了,按照什麼項目開具發票?按照什麼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
4. 餐飲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如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5. 餐飲企業銷售的外賣食品,如何繳納增值稅?
6.餐飲企業銷售外賣食品,收取的送餐費和打包費應按照什麼項目計算增值稅?
由於篇幅有限,小編今天就先給大家分享到這裡了,想免費獲取
完整版餐飲業213頁PPT的小夥伴們,看文末領取方式進行操作就可以啦!領取方式:
1.下方評論區留言:學習。並轉發收藏
2.點擊小編頭像,私我回復:資料。即可免費領取
閱讀更多 會計z老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