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法院选派20名党员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自武汉市“新冠肺炎”出现以来,绥中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绥中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帮扶乡镇、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绥中县法院选派20名党员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做出重要指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明绍权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绥中县法院选派20名党员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社区的防疫防控工作,绥中法院积极响应,选派20名党员干警充实到社区疫情防控一线。2月11日上午,干警们迅速来到内东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对接请领任务。分别在社区设立四个卡点,24小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排查、测量体温、出入登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明绍权和办公室负责人张鹏亲临现场,察看社区防疫工作的进展与不足,在了解到设置卡点处没有避寒场所的恶劣情况下,院领导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党员干警们及时派去警车,为防控一线的他们解决无处避寒的问题,此举温暖了在寒冷天气下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干警们的心,促使大家更加努力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干警们的话来说:“法院的车来了,身上暖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干劲更足了”!

绥中县法院选派20名党员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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