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国企公司连续工作十多年,签的合同是派遣工,被处处刁难干不下去了,辞职会有什说法?

不是很专业的我


分两个层面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辞职

鉴于你的身份,你辞职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不会有赔偿;第二,和国企没有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你本人主动提出辞呈,肯定无法得到赔偿。而你又是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劳务派遣机构,而不是国企。换而言之,你去国企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即便辞职了想要赔偿,你也找不上国企,只能去找劳务派遣机构。而劳务派遣机构就是靠这个吃饭的,涉及劳动合同方面的坑你一百遍都没问题,你找它要赔偿,好比徒弟管师傅要钱,结果可想而知。

关于现状

有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想用到你身上并不过分。你工作十多年了,应该清楚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的缺陷,工资低,没有归属感,毫无前途可言,但凡有上进心的,稍微有点事业心的,都不会选择干劳务派遣,更何况还干了十年。由此可见,你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有了一份工作,觉得轻松体面可以过日子就行,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以至于到今天都没有搞清楚问题的根源。你已经干了十多年了,按规定连续干满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提出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即便是劳务派遣机构也不例外。很显然,单位不想和你签订这样的合同,于是就想出各种方式对付你。你觉得单位刁难你是对你不满吗?NO!怎么看都觉得人家是在故意激怒你,让你辞职,避免损失。否则,为什么在你第九年、第八年的时候不刁难你,非要选在这个时间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你还看不透。工作了十多年,你算是越干越糊涂了。

目前的局面,你必须要忍住,想尽办法打死也不辞职,争取让单位解雇你,在这个过程中尽量保留证据。这样你才有机会拿到赔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十多个月好歹也有好几万,不能白丢。期间,可以适当留心就业市场,有选择地找下家。两条腿走路,才是一个成熟职场人应有的表现。


80后小公


第一句,你辞职没有补偿。第二句,你辞职与国企没有关系。第三句,不要主动辞职,想办法让劳务公司给你补偿。你工龄十多年了,主动辞职就损失大几万元补偿金。

第一,公司辞退你,才给你协议补偿金,一般是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估计你有大几万甚至十万元呢。但是你主动辞职,属于你单方面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会给你补偿金。

第二,你与国企没有劳资关系,你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与劳务公司(国企找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你连续工作十多年了,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企业(劳务公司)一般不能轻易辞退你,辞退你要给你补偿(同上)。补偿也是劳务公司给你,与国企无关。劳务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哪里有钱给你补偿?所以,他们处处刁难你,目的是逼你主动辞职,不给你补偿金。

第三,你要想拿到补偿金,就要与劳务公司斗智斗勇,让他们主动找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给你补偿。记住,补偿数额,你是可以跟他们谈判的。怎么斗智斗勇呢?一是你要做好他们刁难你的思想准备,你得受着。二是你正常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要犯大错,让他们抓不到把柄,就不能开除你。因为你的过错,企业开除你,也不给你补偿的。三是你耗下去,时间越长对劳务公司越不利,因为补偿金越高,所以,你赢了,他们就来求你了。

总之,劳务派遣工是弱势群体,无良企业为了减少补偿或者不补偿,往往采取逼人辞职的方式。如果你工龄短,补偿金很少,你可以不在乎,抓紧找新工作。如果你工龄长,补偿金高,你就要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了。没有什么好办法,就是“不犯错、慢慢耗”,一是他们要付你工资,二是时间越长补偿越高,让他们着急,你着急你就输了。


职场火锅


作为国企正式员工,我们单位也有很多的劳务派遣工,也有很多辞职的。我明确的告诉你,你辞职不会有任何说法。

你所谓的说法无非就是赔偿金。但我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从劳务关系来讲,你与这家国企根本就不存在合同关系。因为你是派遣工,合同不是和这家国企签的。

所以,你要是主动辞职的话,企业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现在是法治社会,想要赔偿可以,拿出法律依据来,我来分析下。

1、合同关系

首先看一下签合同的实际情况。对于国企正式员工来讲,签合同时是直接和国企签的,通俗的讲就是合同上盖的那个章就是你工作的国企全称。

那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则大不相同。劳务派遣工签合同时,不是和国企直接签订,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即所谓的劳务中介公司签的合同。也就是说你的所有劳动关系都在劳务派遣公司,只不过是在国企干活罢了。当然,工资是国企先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再发给你!当然,包括养老保险什么的也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2、辞职的方式和后果

如果你是主动辞职的话,从劳动法来讲,你不但和这家国企没有合同关系,即使有关系,法律也规定这种情况不会给你赔偿。

如果你是被迫辞职的话,在你不犯错误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是单位主动把你辞退的,从劳动法来讲,那你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按照规定你可以按工作一年补偿一月工资的方法来计算一下。但有个行业潜规则不得不告诉你劳务派遣公司和国企合同赚的钱往往只是一小部分管理费,不会太多,你觉得劳务派遣公司会主动把赔偿金给你吗?难,难于上青天。

所以,你还是不要在赔偿金这块寄予太多的希望,防止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如果想好辞职的话,还不如把经历用在找个新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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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说职场


现在出现很多关于派遣工的话题,以及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引起社会的讨论,,看来这是劳务派遣现象较普遍,存在的问题较多。

但是对于一个在国企公司连续工作十多年的劳务派遣工,被处处刁难后干不下去了,题主想知道如果自己提出辞职,国企公司会给什么说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

那我明确告诉题主:是没有的,因为你根本就不是国企公司的员工,你根本不具备向他们讨要说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你虽说在国企公司工作,而且十年以上,但是你的劳动关系给国企没有一点关系,换句话说你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就算要说法、要赔偿也是向劳务派遣公司要,国企单位是不会理你的。

为能更好的给题主说明这个问题,我为题主分析如下:

01.题主、劳务公司、国企三者的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公司)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由此可见,题主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公司建立的,你们之间的纠纷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给国企公司没有关系。劳动公司与国企单位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他们之间的纠纷适用于《合同法》,属经济纠纷,适用主体都不一样。为此题主要辞职给国企就没有一点关系。

02.题主要离职,只能向劳务公司提出,与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题主如果要离职,那么对国企单位也有告之业务,但是具体的解除劳动合同只能给劳务公司办理,由劳动公司与题主签署”解除中止劳动关系证明“,对于你的工作岗位,那么面临的结果是劳务公司会再派一位人员过来接替你的工作,与你办理工作交接即可。

03.那么题主因为会得到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题主要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劳动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满30日后为题主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你们国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就再也没有关系了。

综上所述:题主在国企公司虽说连续工作十多年,但是因为自己签的合同是派遣工,所以你给国企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无法向国企单位要说法或得赔偿。如果自己要离职,只能找到给自己有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至于其它按正常流程提前30天提出申请办理离职即可。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朋友可以【关注】我,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阿良姜


劳务派遣只是不允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你与用工企业单位不是直接聘用关系。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注明劳务派遣员工不允许担任中层领导职务(一般企业没有这种规定)私企大多数都是派遣制用工。其次是劳动合同法今年新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也可以在用工企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劳务派遣合同的完善有利于企业和劳派员工)。劳动权益补偿与固定期合同完全一致,你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要求。工伤这块用工企业也承担补充连带责任这你也可以放心(HR实务)上劳派公司根本不会惯着用工企业逃避劳动责任,基本与合同工是一样的。很多舆论和媒体过分的宣传劳务派遣制其实根本是扭曲了劳动合同法内容,即使你是正式合同工如果企业不待见你也一样。如果干的好,企业领导欣赏你劳务派遣合同工一样是可以做除董事会成员或者分公司法人代表以外的企业中层领导负责人的(职务责任代理授权与是否是企业正式员工无关)。工会这块,劳务派遣工也是用工企业工会成员受工会的程序的保护。

另外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适用不得解聘或者解聘双倍补偿,这一块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六种情况附加才能双倍补偿。有人把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错误理解为企业存续期间的终身制合同更是误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除非企业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注明你是终身制合同以外,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合同在劳动仲裁法律实操上根本没啥区别。今年底万年国企 中通 华润 中粮 中盐 中国邮储 移动都开始了合同制混改劳务外包制,传统国企铁饭碗不存在了。


春秋大义割韭菜


先说结果,对于主动辞职的人员,依据劳动法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针对您这个事情,其实银桑在国企里见的太多了,结合以往的经历给您几个建议:

1、关于是否辞职

我们辞职总有千百万个理由,但身在国企之中,而且您工作十几年了,被项目小领导刁难就选择辞职,银桑觉得您自身也有一定的问题。

国企里的关系网尤为重要,即便您是外聘人员,除了在福利待遇和工资略有差异外,吃喝住行工作全部和正式员工在一起,所以您应该是可以打造您的关系网的。

据银桑的了解,外聘人员一般也都是哪位领导的亲戚人员,您工作了十几年依然是外聘人员,可想您的领导亲戚也没有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但是,您如果选择了辞职,离开了这位领导亲戚,想进其他项目部可能非常困难了,毕竟每个项目部的外聘人员都是由名额限制的。

所以,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评估下风险。


2、关于被人刁难

银桑在很多文章里都提过,“不会游泳的人,即使换一个泳池,依然不会游泳”

您被项目领导刁难就得离职,且不说您是否可以进入其他项目部,即便进了其他项目部,万一遇到了同类型得领导呢,依然处处刁难您呢,怎么办?难道您依然辞职吗?

国企辞职可不是好玩得,辞职了想再进国企,可能就比较困难了。

所以,您需要考虑得并不是辞职,而是如何面对这个问题,不是逃避这个问题。

建议您冷静下来,分析下处处刁难您得原因是什么?有什么人可以从中斡旋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对您改观?是利益冲突,还是工作的方式方法有问题呢?

把这些问题深度分析下,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关于外聘

说实话,外聘是最没有安全感的岗位,可以轻易的被开除,即便赔偿也赔不了多少钱,而且公司有一百种办法可以让你自己离职。

外聘人员在进入项目部的第一天起,就需要牢记如何让自己转正,而您工作了十几年却依然是外聘人员,不知道您这十几年是如何过来的。

当然,转正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但是既然能进项目部,必然有一定的关系网。想转正,需要出众的个人能力,还需要有翔实的关系为依托,同时借助有利的时机,这十几年里难道一次都没有出现过吗?

这就是银桑说的,您自身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对于目标没有野心,国企是最容易让人安逸的地方,可能您也是安逸中的一员,希望您在解决这个问题后,还是好好思考一下银桑说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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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桑笔记


安排什么事情给你都不干,但是上班不能迟到早退,就一句,什么工作人家安排给你,都不能拒绝但是去到现场都不要干,领导调查就说一到工作现场头就昏,然后等人家辞退你 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有心理承受能力,因为辞退你分管领导要负领导责任的,他们会动员工会,d委,百部门领导轮番来做你的工作,比如说让你同意签订不能胜任工作自愿接受培训转岗之类的,千万不要签 你就说你干习惯了以前的工作 你不想换岗,如果强行安排你去培训,一定记得请假,请病假,感冒都可以,千万不能去,我有一个国有企业的朋友,就这样最后单位无奈让他就这么混了五年什么都不干,最后上划给省公司他不签新的劳动合同没办发把他辞退了,一下子赔偿了百多万,厉害了,还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准他出来乱说,就说是自己辞职走人的,只陪赔了五万块,厉害吧,学着点吧。


准NPC


楼主您好,你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了10多年,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辞职以后会有经济补偿吗?如果说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你将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待遇,并且也享受不到失业金的一个待遇。所以说,主动辞职,对于任何应当享受到的待遇都是享受不到的。

反之如果你不是主动辞职是单位原因,单方面开除你的话,那么你一方面是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待遇,根据你在单位工作的一个年限,获得相应的一个全额工资的补偿待遇,一般情况下你工作一年就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除此以外,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比如说你交了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那么你就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的一个待遇。

但是你主动辞职的话,这两方面的待遇你都是享受不到,对于你来说,你只能是辞职以后拿到你,正常可以领取到的工资待遇,离开这家工作单位,并且把你个人社保由这家工作单位转移出去,继续参保。所以主动辞职对你来说是不合算的,尽量还是要求,协商由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你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失业金待遇。


社保小达人


说句残忍既现实的话:你辞职,任何说法都不会有。

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才会有赔偿: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此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继续存续,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说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如果想要获得离职赔偿,必须是建立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或则犯错的情况下。

因此,题主上诉所说的情况,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不能获得任何补偿的。

劳务派遣离职后,就算赔偿和国企也无关

首先题主必须明白一个点:劳务派遣并不是国企的员工。

你是和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被派遣到国企来干活的,所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那边,你的任何经济赔偿都和国企无关。

而且大多数国企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皮包公司,就算假设你是被动离职,或者劳务公司有过错的情况下,拿到赔偿都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这些皮包公司,关门倒闭,换个抬头都是一句话的事情,他们就只是负责拉入送到国企,根本不是一个正式的组织,何谈赔偿。

某些劳务派遣公司,甚至就算国有企业的“白手套”,出了问题随时可以抛弃的存在。

总结

  • 主动离职,想要赔偿是不现实的事情。

  • 如果想要争取机会,只能收集劳务公司违法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国企是中字头的,这这条路也是很困难的,中字头企业高度自治,以中石化为例,很多油田当地劳动部门说不定都归其管理,基本上不太会理会你的劳动仲裁。

  • 劳务派遣是弱势群体,就是为了规律法律风险而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争取利益。


蹩脚乌鸦


首先,说结论,如果你个人提出辞职,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你将得不到任何补偿。无论如何,你都得不到你所派遣工作的国企的补偿!

原因如下

第一,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你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你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的,与你所在工作的具体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务人员,派遣至相应的企业提供劳务,从而获取报酬。这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使用劳务用工,是很多企业有效降低用工成本的手段,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

第三,很客观的告诉你,在使用劳务用工方面,企业与派遣公司对法律的研究和使用都会比较深入,也就是一般人理解的同工同酬理由,根本无法用上。

第四,你提出辞职,本质上是与你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你所具体工作的地点没有关系。况且,主动提出辞职属个人原因,依法没有补偿。

题外话,社会发展如此迅速,只要有一技之长,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相信这个社会能够为你提供更好的工作岗位😊

希望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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