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启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立体污染防治体系

2月10日夜间10点30分,凤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完成当天常态化医疗废物废水检查、网格排查值守等工作后,与县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商榷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医疗机构废物及及需管控垃圾防治工作体系。


为严防医疗废物二次污染,凤县生态环境分局与县卫健局启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立体防治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和需管控垃圾污染防治体系。

凤县启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立体污染防治体系

会商确定医疗废物为医疗机构及凤县医院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点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杀、贮存、转运和处置。需管控垃圾为外来人员定点入住酒店产生的生活垃圾,凤县道路交通及车站各卡点异常人员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居家自行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普通人群产生的废弃口罩均为需管控垃圾,应当通过消毒处理,专车清运,专区处置。
医疗机构及定点相关单位需管控垃圾消杀及处置工作规范,新冠肺炎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规定,标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外来人员定点入住酒店产生的生活垃圾,单独收集,采取有效措施消毒、杀菌后,由县住建局进行转运,定点处置,凤县道路交通及车站各卡点异常人员隔离区,产生的垃圾,由负责管理各卡点的责任单位采取消毒、杀菌措施后,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具体方面制定规范。
医疗单位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从规范包装容器、做好安全收集、分区域进行处理、做子病原体标本处理、规范转运贮存等5方面对医疗废物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严格消毒措施、专区进行处置、全面进行消杀等3个方面对需管控垃圾处置等方面进行任务分配及规范要求。

按照商榷意见,凤县分局连夜完成《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凤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定点相关单位需管控垃圾消杀及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于2月11日由凤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指挥部)印发各镇、各部门。

下一步,凤县分局将联合县卫分健局就疫情防控期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医疗废物不出现二次污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