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為嚴懲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確保疫情防控平穩有序推進,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兩高兩部《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案件,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案例一、薛某涉嫌詐騙案

2020年1月末至2月初,犯罪嫌疑人薛某利用疫情期間群眾急需口罩的心理,虛構微信賬號在朋友圈及多個微信群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鄒某宏看到廣告後,與薛某取得聯繫。薛某以女性身份謊稱有大量醫用N95口罩出售,並從網絡下載圖片騙取被害人信任。被害人鄒某宏支付4900元口罩款後,薛某將其“拉黑”,使被害人無法與其取得聯繫。案發後,薛某將贓款退還給被害人,被害人對其諒解。

案件發生後,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田碩及第一檢察部檢察官陳強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就案件管轄、偵查方向、證據收集及防疫期間如何取證等方面提出指導建議。2020年2月11日,公安機關以薛某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送達、閱卷、告知並適用認罪認罰程序、速裁程序,並於受理當日依法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案例二、王某隻涉嫌非法狩獵案

2020年1-2月間,犯罪嫌疑人王某隻以自家食用為目的,自制獵套10個,在梅河口市康大營鎮二道崗村東山非法狩獵雛雞7只(已食用3只),經其指認,在其設置獵具現場搗毀空獵套三具。經鑑定,在王某隻家中存放的動物屍體為雛雞,屬“三有”野生動物,吉林省重點保護動物。

2020年2月11日,公安機關以王某隻涉嫌非法狩獵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承辦人當日審查、當日送達並同時告知王某隻訴訟權利義務、認罪認罰和適用速裁等相關程序規定,王某隻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案件於當日起訴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當前,做好疫情防控是頭等大事,一些不法分子趁機作惡,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堅決出擊、嚴厲打擊、毫不手軟。自疫情發生以來,本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建立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紮實做好協調溝通,共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起,快速批捕涉疫情案件1起,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情案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上述2起案件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已依法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薛某犯詐騙罪,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王某隻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判決結果均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二被告人對判決結果無異議,體現了良好的打擊力度和震懾效果。


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當日受理當日起訴2起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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