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圖片裡是沒有按時、按高度解鎖的集束炸彈直接摔在地上的模樣,裡面幾百顆(粒)反人員殺傷彈沒有被釋放出來,否則就會在6000平方米的面積內(如果裡面有300顆“子彈”,每一顆2平米的布撒間隔)形成殺傷和遲滯作用,可見其殺傷範圍之廣。

集束炸彈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子母彈”,它是在一個大型的航空炸彈的彈體內,裝填了幾十到幾百顆獨立形成爆炸功能小型炸彈,並且這些小型炸彈重量繁多,可以殺傷人員、反裝甲、大面積縱火燃燒、覆蓋機場這類的大面目標...等等殺傷效能,是一種大面積毀傷武器。

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集束炸彈使用的年代比較久遠,它在二戰期間就被廣泛的使用,比如說:軍迷們熟知“李梅火攻”,當時李梅將軍對日本本土實施戰略轟炸所用的M69型“凝固汽油彈”就屬於集束炸彈彈種。

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它就是在一個500磅普通航彈的彈體內安裝了兩排38枚小型凝固汽油彈,當轟炸機投彈後,炸彈墜落到距離地面還有500~300米高度時外殼“母彈體”通過加壓器爆破解鎖,將“子彈藥”釋放出來,“子彈藥”直徑3釐米、長20釐米,彈頭部有少量的TNT炸藥,起到炸開彈體和引燃凝固汽油的作用、尾部有一根長一米的布帶,起到減速和平衡墜落的作用。

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這樣一枚的“子彈藥”就能燃燒200平方米的範圍,並且形成1000度的高溫...凝固汽油彈首次轟炸東京的當日就燒死了8萬人!受傷20萬人,然後東京就成了圖片上的樣子...我們現在到日本旅遊的時候發現東京、大阪、橫濱、名古屋...等等日本城市發現他們的城市規劃都不錯,其主要原因就是當年“李梅火攻”將城市大面積的燒燬,形成了大片的城市無人區,沒人沒建築的羈絆,所以才規劃的很好。

由於二戰期間集束炸彈的使用效能非常好,有條件研製的國家都大力的發展,出現的集束炸彈型號也層出不窮,最主要的“子炸彈”功能也越來越多,應用也越來越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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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彈裡的“子炸彈”的一種,尾部有減速彈翼,彈體上有預製的殺傷彈片、內裡有幾百顆鋼珠...由於它的外形有點像菠蘿������,所以俗稱“菠蘿彈”,是目前集束炸彈裡主要是“子炸彈”彈種。

越南戰爭期間是集束炸彈使用的高潮期,美軍為了消滅隱蔽在叢林、村落裡的越南遊擊隊和“胡志明小道”上的運輸隊,大量的使用功能多樣化的集束炸彈,在這些集束炸彈當中人員殺傷彈的使用量最大,因為當時的越南遊擊隊也沒有什麼裝甲目標需要打擊的,而人員卻有都是,經常偷襲美軍巡邏隊和駐地,讓美軍頭疼不已,所以殺傷越南遊擊隊是頭等大事兒。

集束炸彈並不是“惡魔”,要看使用者的正義與非正義行為

除了前面說的“菠蘿彈”之外,美軍還使用了體積更小、裝填量更多的“橘子彈”,就是圖片裡的這個樣子,體積大小確實和橘子差不多,這種“子彈藥”外殼是鑄鐵的(爆炸後形成更多的殺傷彈片)彈體表面有三條起到防止快速滾動的“減速楞”,內裡裝不到40克的TNT炸藥,炸傷的概率要大大高於炸死,因為炸死了就地掩埋,炸傷或者炸殘需要更多的救護人員護理,同時也給炸傷者造成了沉重的心理負擔...!

這是由於在二戰後的歷次地區衝突當中集束炸彈的巨大殺傷效能,受傷者的肢體不全...使得世界上要求禁止使用該武器的呼聲越來越高,並且在2008年通過了《國際禁用集束炸彈公約》,並且在2010年生效,但是美俄沒有簽署該公約,使其約束力大大的降低。

美俄不簽署的原因很複雜,這主要還是集束炸彈在戰爭中使用的原則問題,比如說:自己的國家受到侵略或者打擊恐怖主義者使用集束炸彈是沒有錯的!更早的“李梅火攻”有沒有錯?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禁止使用是沒有道理的,當然也有很大程度的存在濫用武力的戰爭...這個問題就如:AK47突擊步槍的設計者卡拉什尼科夫大師說過的,“武器沒有錯,而是使用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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