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發佈第14號公告:設立舉報獎勵制度,給予首位舉報人獎勵

廣元發佈第14號公告:設立舉報獎勵制度,給予首位舉報人獎勵


2月8日晚,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第14號公告: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自覺做好自身防護,勤洗手、少出門、不聚集、不聚餐,出入公共場所戴口罩。

二、全市所有村(社區)、市主城區和各縣區城鎮居民小區、機關(樓院),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在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只保留一個進出通道口,人員憑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非本單位、村(社區)、居民小區人員進入須進行實名登記,一律接受體溫檢測。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式配送。業主裝修、小區水電氣管道改造、雨汙分流等工程暫緩施工。水、電、氣、電梯、路燈等基礎設施設備急需維修的,應報社區同意後施工,並對施工人員測溫登記。

三、出現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農村以村民小組、城市以住宅樓單元為單位,實行封閉式硬隔離不少於14天,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四、從即日起,對近14日內新增進入我市的所有湖北省全域、浙江省溫州市全域等疫情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員,與湖北省全域、浙江省溫州市全域等疫情較重地人員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與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包括異地通報協查的人員),建立信息確認卡,一律無條件集中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

五、居家隔離期未滿私自外出脫離管控的,一律強制集中隔離;造成疫情傳播的,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六、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七、禁止群體性聚集和舉辦群體性聚餐宴席,“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停辦廟會集市,原則上禁止兩家以上(含兩家)家庭性聚餐。

八、各類學校不得自行開學,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現場聚集性課堂活動。各類企業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做好檢疫查驗和員工健康防護。

九、設立舉報獎勵制度,歡迎群眾向村(居)、鄉鎮(街道)、縣區、市監督舉報,線索核實後給予首位舉報人獎勵。

十、凡以前規定與本公告規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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