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業關心角度,我們梳理了“北上廣深杭”五市惠企政策


按照企業關心角度,我們梳理了“北上廣深杭”五市惠企政策

復工在即,我們梳理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對於中小企業的扶植政策,包含了大家最為關心的社保、稅費、租金、融資、復工生產等幾個方向。

選擇做這篇文章是因為最近出臺了很多政策信息,我們釐清這篇文章也花了很長時間,希望對創始人有所幫助。

我們也知道,在這個時候,我們給再多的建議或是公開課,可能都不如“社保通融政策”、“在沒有固定資產與營業收入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創新授信或者抵押物得到扶植貸款”或“如何不抽貸”、以及“物流企業復工才能真正保證整個供應鏈分層次運轉”等等這些來得更為緊要。今天這篇文章,對上述的問題,可能不一定都有答案,但是不妨可以看看歸類以後的政策方向與思路。

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錯的建議,也歡迎在文章後留言。以下:


關於社保


北京市

1.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成功繳納2020年1月和2月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在延長繳費期間,參保單位的1月、2月社會保險費繼續按照正常流程繳費,凡未能按時繳費的參保單位,均可延長至3月底繳費。

2.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3.疫情期間,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

4.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5.實施培訓費補貼。對於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含待崗人員)參加符合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可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可享受免費培訓。

6.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髮放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上海市

1.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2.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3.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4.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廣州市

1.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申請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階段性調整我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至2020年12月底,原繳費係數為0.6的下調為0.4,原繳費係數為0.8的下調為0.6。繼續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對符合不裁員少裁員等條件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申領條件、返還標準按國家、省規定執行,實施全程網上申報,簡化審核流程,加快審核速度。

3.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其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深圳市

1.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2.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3.疫情防控期間,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困難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的50%補貼企業。

4.對2020年內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企業,進一步提高培訓補貼標準,適崗培訓補貼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

1. 再臨時性降低醫保費率。疫情防控期間,對生產經營困難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無力足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企業,2、3月份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的75%繳納。

2. 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均不超過12個月。

3. 發放企業員工租房補貼。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2019年全年工資收入低於7.2萬元、未承租公租房和未享受政府住房補貼且在外租住房屋的企業員工,政府給予每人500元租房補貼。


關於稅費


北京市

1.受疫情影響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2.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汙水處理費、佔道費。

3.對受疫情影響的滑冰滑雪場所給予適當額度用水用電補貼。按照有關規定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全額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待疫情結束後再適時重新繳納。


上海市

1.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2.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3.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4.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廣州市

1.因受疫情影響,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2.加強有利於疫情防控的稅費政策落實,以“特事特辦”方式幫助企業解決涉稅費問題,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切實緩解因疫情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深圳市

1.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免徵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返還6個月的城鎮汙水處理費。

3.免除全市工商企業2月份當月繳交兩部制電費中的基本電費,由市財政代繳。各工業園區和商業樓宇的物業管理部在收繳電費時不得向用電企業收取已經被免除的基本電費。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

1.補貼商貿服務企業。對年稅收50萬元以下的商貿、餐飲、旅遊、住宿、交通運輸、物流配送等小微企業,按2019年增值稅月均納稅額的市區留存部分額度,政府給予兩個月補貼。

2.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免租金2個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關於租金


北京市

1.中小微企業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

2.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由市區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特色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創業基地、文化產業園、視聽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勵在京中央企業參照執行。

3.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房租補貼。

4.對受疫情影響嚴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點連鎖餐飲(早餐)、菜店(生鮮超市)、便利店等網點設立項目,對其給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對於因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展會項目,如年內繼續在京舉辦且參展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參展企業總數的50%,給予一定的場租費用補貼。


上海市

1.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

2.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儘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

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廣州市

1.對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免租的承租戶當前應無拖欠租金)。對於因疫情所減免的租金,在國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剔除。鼓勵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主單位和運營單位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對執行情況較好的視情況予以獎勵,並在提質增效、資格認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經營、並享受減免2個月場地租金的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應同步對場內承租商戶減免2個月的商鋪租金,且對商戶的租金減免幅度不低於其享受的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幅度。

3.對租用其他物業經營的,鼓勵業主方為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減免或降低租金,鼓勵專業批發市場開辦方對中小微企業減免或降低租金。對執行情況較好的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扶持,並在今後的市場轉型升級中加大支持力度。


深圳市

1.對租用市、區政府以及市屬、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個月租金。對承租市、區兩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免除2個月租金。

2.積極鼓勵倡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

1.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市屬及以下國有經營用房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2、3月份房租。

2.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免租金2個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關於融資


北京市

1.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其中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20%。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快和擴大LPR定價基準的運用,推動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再下降0.5個百分點。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3.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積極推進擬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採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臺建設,組織輔導機構加大企業掛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

4.提高融資便捷性。加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機制和網絡建設,開展“網上暢融工程”快速對接服務,充分發揮銀企對接系統作用,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降低服務成本。完善本市企業續貸服務中心功能,加快建設企業首貸服務中心,持續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佔比,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佔比提升20個百分點以上。建設基於區塊鏈的供應鏈債權債務平臺,為參與政府採購和國企採購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

5.優化融資擔保服務。疫情期間,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服務保障的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6.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進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產業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地區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力爭2020年科創類企業貸款同比增長不低於15%,有貸款餘額的戶數同比增長不低於15%,針對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業信用評級負面影響的,暫不予以信用降級。對符合條件的中關村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貼息以及債券、融資租賃費用補貼。

7.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通過“投貸獎”政策給予貼息、貼租等獎勵。


上海市

1.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臺,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2.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準。

3.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廣州市

1.確保信貸餘額和戶數不下降。廣州地區各銀行機構(下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業、個人經營性貸款餘額和戶數不低於2019年同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疫情期間到期的貸款,鼓勵銀行展期或續貸。引導、推動全市銀行機構依託“粵信融”“中小融”等平臺,提高銀企對接效率和融資服務效能。對堅決貫徹落實以上措施的銀行機構予以通報表揚和獎勵。

2.確保融資成本有所降低。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業和個人經營性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2019年同期。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商貿、交通等行業,鼓勵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降低10%以上。

3.綜合運用金融支持工具。用好人民銀行提供的低成本再貸款資金,支持政策性銀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引導全國性商業銀行在穗分支機構下沉服務重心。市、區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應取消反擔保要求,對受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率較去年同期水平下調1個百分點,市融資再擔保公司取消再擔保收費,相關經費由財政予以補助。鼓勵小額貸款、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增加貸款額度、延長貸款週期、緩收或減免息費,對執行情況好的地方金融機構對其在監管評級、人才評定等方面給予支持。推動我市各類政府基金對暫時受影響的中小企業開展投資,相關投資情況一年內不納入國資考核。

4.市屬金融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廣州銀行、廣州農商銀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應積極對接廣州地區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2020年計劃新增中小微企業貸款570億元,並全面下調新投放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比去年同期利率整體下調幅度不低於10%。對與防疫工作直接相關的企業和受疫情直接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更加寬鬆的授信條件和利率優惠。

5.對疫情防控重要物資保障企業、生活必需品保障企業的貸款予以貼息,提前復工復產的予以獎勵,對通過購置生產設備及車間改造升級輔助設備的技術改造予以資金支持。市各項產業扶持專項資金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在項目評審時可適當放寬財務條件。加快涉企財政補貼撥付,力爭6月底前市級財政涉企補貼資金撥付進度不低於70%。


深圳市

1. 穩定現金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和創業者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酌情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重要生活物資骨幹企業的票據貼現開通再貼現綠色通道,將業務辦理流程縮短至2個工作日內;積極運用再貸款等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對相關企業提供利率優惠的信貸支持。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的受益範圍擴大至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對各商業銀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的風險損失補償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疫情防控債”發行力度,暢通直接融資渠道。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可協商展期3到6個月。

2.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力爭比2019年下降0.5個百分點。疫情防控期間,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減免30%,對符合條件的其他合作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擔保費補貼。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全年免收再擔保費,融資擔保基金的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鼓勵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推薦的貸款項目實行“見貸即擔”。

3.加大產業資金傾斜支持。全市產業資金優先用於扶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劃撥10%的市級產業專項資金重點用於貸款貼息,對於疫情防控期內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總額最高100萬元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受疫情影響,並已獲得市級產業專項資金扶持且在建設期內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向資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一般延期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4.進一步釋放“四個千億”政策紅利。用好發債增信資金,為參與防疫或受疫情影響的民營企業發債提供融資支持。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可對因疫情造成資金週轉困難的優質中小企業,提供短期流動性資金支持,並實行利率優惠。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

1.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快和擴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基準的運用,推動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金融機構在合同利率基礎上對在杭小微企業再給予優惠的,政府按兩個月實際下浮部分的50%額度給予獎勵。

2.免收企業擔保費用。全市所有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免收兩個月擔保費,非國有擔保機構免收擔保費的,比照國有政策性擔保費率標準,政府給予兩個月補助。


關於保障復工復產


北京市

1.優化疫情防控貨物、生活必需品及國家級、市級重大工程建設原材料和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建設原材料的調配、運輸,為企業辦理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通行證,保障運輸通暢。

2.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防疫物資需求,加強防控工作技術支持,監督指導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降低出租車運營成本,鼓勵出租車企業對疫情期間繼續正常從事運營服務的出租車司機適度減免承包金;市區兩級按照管理事權,可對採取減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勵運營的出租車企業給予一定運營補貼。


上海市

1.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供應。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通過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多種方式加強企業對接,切實幫助企業復產復工。

2.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準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臺,依託微信、網絡、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

3.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4.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絡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服務、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網絡診療、原創新藥、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雲視頻會議等雲上辦公服務。


廣州市

1.市、區、鎮(街)領導班子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深入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及時協調解決復工用工、員工培訓、防控物資、原材料供應等方面的問題,保障企業有序經營。

2.鼓勵外賣、實物商品等第三方電商平臺在疫情期間通過線上活動、直播補貼等為商戶提供流量,降低商戶上線運營費用收取標準,通過補貼運費或者運費險降低商戶物流成本。對執行情況較好的電商平臺,加大對其在城市配送車輛通行證、冷藏配送證、通行費減免等方面支持力度。


深圳市

1.允許企業依法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崗工作人員和無法正常返崗人員的總體工作時間。

2.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營保障支持。加大巡遊出租車一線駕駛員政府臨時補貼力度,放寬現有每月每車1000元政府臨時補貼的考核標準。設立駕駛員出車獎勵機制,運營里程及時間達到標準的,給予當日50元獎勵,獎勵政策暫定執行2個月。鼓勵出租車運營企業給予駕駛員合理的租金減免,對於落實租金減免政策的企業,給予企業對應的出租車經營權延期獎勵。鼓勵網約車平臺對駕駛員給予一定經濟援助、獎勵。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

1.統籌解決返工人員過渡性住宿。由屬地政府統一協調一批賓館酒店,以優惠價格出租給相關企業,解決員工臨時過渡性住宿。全市統籌床位5萬張以上,政府安排2億元予以補助。

2.引導解決雙職工家庭“看護難”。因疫情防控推遲開學,雙職工家庭中有就讀小學及幼兒園子女,家中確無人照顧的,鼓勵企業安排一名家長帶薪居家看護。對非公企業,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補助。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的順延至政府隔離措施結束。

3.全力保障防疫物資採供。鼓勵醫藥流通企業採供急需防疫物資,其中對符合國家防疫標準的口罩採取“平進平出”零利潤銷售的,政府給予0.5元/只的補助,補助期限暫為政策印發之日起兩個月。


其他


北京市

1.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研發投入實際情況,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

2.全市預算單位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傾斜力度,進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依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發放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採購遠程辦公、視頻會議、法律諮詢、在線檢測、網絡銷售等指定服務產品的,對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合同額50%的補貼,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3.發揮12345企業服務熱線功能,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開通中小微企業法律諮詢熱線專席服務,組建律師專家服務團,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諮詢、代理、“法治體檢”等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出臺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


上海市

1.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強化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功能,擴大“隨申辦”超級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進一步發揮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投融資中的堵點和痛點問題。

2.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3.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優先採用線上、預約等方式辦理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事項。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提供指導建議。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係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諮詢、指引、調解服務。


廣州市

1.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經有關當事方認可,可暫不列入聯合懲戒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為其免費開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對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糾紛等開展專項法律服務。

2.加強激勵引導。市財政先統籌安排5億元,對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保障中小微企業運轉工作中的金融機構和各類企業給予財政扶持。


深圳市

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加強線上客戶服務,開闢定損核賠綠色通道,適當放寬理賠條件,優先處理受疫情影響出口企業的出險理賠。


杭州市

在“浙江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17條”等相關惠企政策基礎上,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深化“走親連心三服務”活動,建立市級服務企業工作專班,組織各級幹部深入企業為企業提供全覆蓋精準服務。對企業涉及疫情的法律糾紛,通過成立律師公益服務團、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積極提供援助,降低法律風險。

按照企業關心角度,我們梳理了“北上廣深杭”五市惠企政策

以上每個城市的政策覆蓋或側重各有不同,但無一例外,都對中小微企業最關心的社保、稅費、租金、融資和復工復產保障提出了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和具體數字。同時,同時,幾乎每個城市也都對疫情重點防控企業出臺了針對性的惠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財政補貼、資源優先配置、融資扶持政策和審批綠色通道。在我們收集這些信息的過程中,全國各地方政府也仍在不斷髮布相關的惠企政策。

我們也建議各中小微企業主和創業者們,主動去查閱和學習這些政策的原文,主動去和所在地相關部門溝通了解政策落實的方式,主動去反饋你們的困難和需求。因為,從2月9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 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以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做好復工復產已經成為了穩定整個經濟社會的重要命題,而不僅僅是一家一企的生死存亡。

大勢之下,學會尋求幫助,亦是自強則萬強。

References:

1.《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 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9/content_5476550.htm

2.《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2/t20200206_1625493.html

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63478.html

4.《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的通知

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mpost_5657070.html

5.《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35/content/post_6725774.html

6.杭州市《關於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0/2/11/art_1345197_41899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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