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現在相親別這麼快給彩禮,覺得不合適了又麻煩,你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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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我覺得兩人還是應該多瞭解一些,根據雙方發展的程度,再談這件事情比較合適,如果給早了,一旦對方不願意,彩禮退換的時候就有些麻煩了,雖然國家已經有明文規定,,但是你還是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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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的經歷吧,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結婚他家就給了1萬塊的酒席錢,孃家陪嫁3萬左右的東西。非常贊成不要這麼快給高彩禮錢,因為你只有等結婚了才知道合適不合適在一起,沒結婚之前都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對方,一旦結婚後兩個人都把自己的缺點暴露出來了,能湊合的就湊合,不能湊合的就離婚,這個彩禮錢是退也不是,留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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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了女方都沒有對男的瞭解,就介紹彩禮明顯就是不負責,什麼都要一個過程,從相識到相知在到相戀再到相愛,你一開始都接受彩禮了,感覺不合適,退彩禮也麻煩,我們這裡的習俗女的不滿意全退彩禮,如果男的不滿意,女的是不退彩禮的,如果是第2中情況男的一直吊著都不說分手,鬧的多難看,90年的離婚率多高,你們又不是不知道,鬧一點脾氣,一點不舒心就動不動離婚,要先相處一段時間看性格合適不合適,合適了在定情談彩禮的事情,在這裡祝大家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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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相親後只有男女雙方都互相同意,準備定親了,然後定親的時候雙方家長才會開始商量彩禮的事。

給了彩禮,也就代表男女雙方認可,才定了親。

所以,男方應該考慮清楚,自己對相親的對象,以及雙方接觸中,覺得合適還是不合適,不合適也沒有下文。

或者相親後,不確定雙方心意,可以定一個期限,商量相互瞭解一段時間再做定奪,畢竟定親後離結婚也就不遠了,是一輩子的事。

男方若認可相親的女方,兩人又定了親,給了彩禮,然後男方覺得不合適,只能說明沒事找事。女方若定了親,覺得不合適,也是沒事找事,按照習俗,彩禮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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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女孩接受對方彩禮的時侯,就說明了,她對這段感情有了肯定。而題主說的是相了親,很快就給了彩禮,應該是見面禮,而不是定親禮。也就是雙方互換禮物,有交往意向。定親禮,一般給的比較多,是準備牽手走一生的。

年前,我的一位同行,用現金和我換支付寶,就是她的女兒相親沒多久,男方就給她買了貴重禮物,給女孩發了大紅包,交往不久,男孩外出工作,女孩覺得兩人不太合適,就把男孩所送的東西,折成支付寶,還給了男方。

建議相親認識的男女雙方,儘量瞭解清楚,再說彩禮。即使不合適了,雙方都不麻煩。


靈活就業人


我想說的是自己的婚姻大事自己掌握,不同地方風俗不一樣,關鍵是你覺得是你追求的幸福,那就隨地方風俗走吧。不同的人和物所解釋的也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準可言。所以不作多餘的解說。

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幸福!希望這樣說能幫助到你!





Living168


相親成功了花些錢應該的,但要把握個度的問題,花的少了人家說你小氣扣門,花多了別人會說你不會過日子。富二代除外!總之一條相處的過程快樂就好。定親時才會給彩禮,只要條件允許,協商一致,多少都沒問題。因為如果親事不成法律支持返還彩禮的要求。但全款返還是不可能的,畢竟人家女娃在你身上浪費了時間的!


實踐者老胡


我說下我的觀點

1相親而已 又不是去跟老丈人談嫁妝 你都不熟悉對方怎麼就要給彩禮呢? 我都沒遇到這情況

也不知道是哪裡的習俗 剛相親就要給彩禮的?要是不合適多尷尬啊不是?

2我認為 沒有到自己覺得可以跟對方過一輩子的地步 就不需要考慮到彩禮的問題 不然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你覺得呢?樓主?


飛林公子


我也不贊同,感覺這樣就是買東西付定金一樣,還不是那個訂金,無論哪種方式認識的,都要有一個接觸過程,互相瞭解了,能做到發生什麼事有一方願意謙讓,準備結婚了在來談禮金也不晚


田田的棉花糖


我贊同你的觀點。

只是大多數都是這樣的吧,可以商量著來啊,如果不想太早確定下來的話,可以先處著,確定了,再來談也可以啊。

當然,我回答你這個問題,也只是我的感觀,因為我不是相親的,我是自己談的,沒有彩禮,沒有婚禮,啥也沒有,所以我很羨慕那些結婚有個儀式,彩禮這一塊,其實一開始也想過,但是男方那邊根本就不管,所以就光領了證,但是婚前有給,錢,開個小店,但是現在吵架,會動不動讓你給還回去沒辦吧,自己選的啊。

所以我覺得在彩禮這一塊,要肯定是要要的,只是看是不是打算以後走到一塊,如果自己認定的話,可以再來商量給彩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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