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购设备最高可获购买额50%补助 我省多措并举促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

本报讯 昨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落实复产稳产、技改支持、降低成本、信贷支持等政策,支持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相关部门将向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实施驻厂制、会商制、日报告制,三级联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稳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实行医护医用物资统一调拨、统一配置。

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健全重点防疫防护用品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技改项目的,按新增购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

与此同时,我省将启动疫情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防控用品出口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对因疫情防控需求而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所在市、县(区)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各金融机构将简化业务流程,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业务。此外,省级已出台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系列支持政策,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享受。对新申报医护类、药品类科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

对于框定内的扶持对象,主管部门将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累计供应国家和省的物资调拨量作为政策兑现重要依据,相关企业增产扩产新增设备补助资金从省财政相关资金中优先支持。 (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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