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老婆離婚,她也同意。有一個一週歲的孩子。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孩子撫養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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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跟誰的問題,這要看實際的情況。



題主的孩子剛剛滿週歲,那麼按照兩週歲以內的孩子,基本上要和媽媽在一起的原則,為了能夠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或者說為了讓孩子更多的感受到媽媽的愛,都是建議孩子的撫養權交給媽媽的。

既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打算了,那麼除了共同財產的分割之外,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就是最具有爭議性的問題了。


一般來說,孩子較小的時候,尤其是還處於哺乳期的孩子,都會建議撫養權歸媽媽。因為在孩子小的時候,對媽媽的依賴性很強,再加上孩子需要母乳餵養。而媽媽都是在心底很愛孩子的,也是孩子最親近的一個人。所以為了保證孩子的身心健康,建議孩子的撫養權歸媽媽。

雖然兩家的經濟實力差不多,但是媽媽照顧起孩子來,相對於爸爸來說,要細心、耐心、用心得多。因為孩子是媽媽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寶寶出生後,又是媽媽日夜照顧寶寶,寶寶對媽媽的感情會更深一些,也更需要媽媽的照顧。


那麼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歸媽媽的話,爸爸該做些什麼呢?

首先要約定好孩子的撫養費問題。

雖然孩子跟著媽媽生活,但是畢竟是兩個人的孩子。爸爸對孩子還是有撫養義務的,一般來說,爸爸的撫養義務就體現在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關於撫養費的支付,可以選擇月付、年付、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撫養費的多少也是有相關規定的,一般是以爸爸收入的20%到30%進行支付的。當然還要結合當地的消費水平,考慮到以後的物價上漲等因素。

撫養費一般支付到孩子長大成人為止,也有的夫妻可以協商支付到孩子完成學業為止。

其次是協商探視時間

雖然父母離婚了,但是爸爸對孩子有撫養的義務,也有探視的權利。

但是這個探視的時間也是需要事先和孩子的監護人媽媽協商好的。不能說爸爸想什麼時候探視就什麼時候探視。探視時間以不打擾對方的生活為前提。

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進行協商。

再次不能對孩子說對方的壞話

雖然離婚了,對自己和彼此都是一個傷害,那是兩個人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離婚是及時的止損,是為了讓自己不再受到傷害。而且但凡是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婚姻,有問題的就不是一個人,兩個人都有錯。

但是孩子是最無辜的。在孩子的心裡,自己的爸爸媽媽都是最好的。所以離婚是大人的事情,不應該牽扯到孩子的愛恨問題。選擇離婚,不僅僅是為了讓自己好過一些,也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康溫暖的成長環境。

最後好好愛自己,好好愛孩子。

失去了婚姻,並不代表失去了一切,我們還要繼續生活下去。生活不過是又回到了原點。

對於孩子來說,爸爸媽媽一如既往的愛著自己,就是最大的幸運和幸福了。爸爸雖然不能時時陪伴孩子,但是愛孩子的心是不變的。媽媽隨時陪伴孩子,則會更愛孩子。

所以建議題主在考慮離婚這個問題的時候要慎重,更要妥善的處理孩子的問題。


盈蝶之說


我表叔,一兒一女離婚了,離婚的時候拼死拼活要了兩個孩子撫養權,一開始每天做飯接送,表現的可賢妻良母了。也就半年不到吧,真的就半年左右,就在老家大擺宴席二婚了。兩個孩子現在過得是水深火熱,我女兒很皮,什麼都不怕,但是隻要一提送她到我表叔家去,嚇得半死。

有後媽就有後爸,千古不變的真理。


山有慕兮慕有芝


這個問題問得很是雲淡風輕!


前兩天剛看到一個報道,一位年輕媽媽把一個自閉症兒童遺棄在肯德基,自己離開了,孩子是她自己的兒子,她是一個單親媽媽。

可能你要譴責她,怎麼可以這樣放棄親生兒子,可是我卻很同情她,剛才看報道,已經找到她了,她穿著一件上面滿是破洞的Tx,她說,如果不是特別不得已,她也不會遺棄自己的兒子。


她是單親媽媽,前老公看見孩子是自閉症,就直接離婚瀟灑走人了,撫養費也不出。


但是母親終究無法割捨對孩子的情意,一直拉扯到孩子6歲,卻越來越力不從心,她需要上班,而自閉症兒子在第一個幼兒園被退學後,找了一個半托的幼兒園,半年後,這個幼兒園也把孩子退回來了。原來母親幫她看顧,可是母親越來越衰老,孩子康復卻需要花費很多錢,她只有月工資3000人。

還有一位是在公園裡,帶娃玩耍時認識的一位媽媽,孩子也就大概2歲多,她說自己老公也是離婚跑掉了,撫養費也根本不出。


想起這兩件事,是想到:無論孩子什麼樣,無法遺棄孩子的終究是母親!


題主問這個問題的意思是想獲得孩子撫養權,還是不想管孩子?


從法律角度來講,在婚姻法相關條例中,2歲以下的孩子,屬於哺乳期,撫養權歸母親,如果男方想要求有撫養權,可以等過了哺乳期再決議!

不管怎麼樣,兩個人沒有孩子時,還可以一拍兩散,有了孩子再離婚,而且孩子這麼小就離婚,真的太不負責任了。不知道為何事鬧到離婚,在老婆剛生產完一年,最需要周邊關心時,你不應該用自己的愛心和耐心來呵護老婆嗎?


如果實在無法生活在一起,離婚後,也請你擔負起自己身為男人,身為父親的那一份責任!該出撫養費就出撫養費,該盡的義務都盡到。

jason媽咪有辦法,喜詩詞,愛旅遊,寫有溫度的文字,做靈魂有香氣的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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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媽咪有辦法


這段時間我的婚姻也處於離婚的邊緣。經過一番離家12天,爭吵,反思,對孩子的影響和思念,我們選擇原諒對方。現在正摟著睡覺的兒子時,這種幸福感,這種安寧是我從沒體會到的滿足。如果對伴侶還有一絲留戀就不要選擇離婚。可以按離婚的方式分開一段時間,體會下離婚的滋味。說實話失而復得婚姻會倍加珍惜。好好想想,家裡有愛她(他)的爸爸媽媽,小孩子多幸福呀。另外,做為男人也要包容下,那是老婆,又不是仇人,說個軟話給她個臺階也不是什麼難做的事對吧!希望你們也能早日和好。讓孩子生活在有愛的家庭裡👪


巴拉巴拉兜兜


男的應該想要撫養權 又不想管 最好是撫養權判給男方 還是女方給養孩子

我一朋友就這樣

男孩 前夫死命非要不可

判給男方了 結果根本不管孩子 和小三在外地過

孩子扔在家裡上學 給孩子買了一箱方便麵一箱火腿腸 上初一的孩子 讓這樣過一個月

你說狠心不狠心 孩子給爸爸打電話 爸爸就說在外地 你自己吃吧 關鍵還不給錢 想餓死孩子嗎

孩子給媽媽打電話 我朋友立馬就哭了 自己的孩子 被前夫糟踐了 立馬帶孩子住了。。管孩子吃喝。上學。啥都管

前夫一分錢生活費不出

賭的不就是 母親捨不得孩子受苦嗎?

人渣本渣呀 這是我見過最渣的人 看長相完全看不出來

要身高有身高 要長相有長相 就是不幹人事



養生ppt121122


我之前也和老公鬧過矛盾,也差點離婚,但是現在大家釋懷了就沒有什麼了,孩子還太小,如果沒有大的過失或者實在沒有辦法生活下去的情況,還是建議你們分開冷靜一下,大多數在鬧矛盾的時候大家都心情不好,心情不好說出來的話都是比較傷人的,都是揪著對方缺點不放的,平時的一點小矛盾都會擺上檯面去討論,所以我經過和老公那次吵架,認識到,生氣的時候真的什麼也不說去說,冷靜一下,覺得不想在一起出去散心兩天也可以,但是千萬不要當面吵,越吵越生氣,指責對方不是,一發不可收拾,到時候就真的沒有顏面和好了,最後只能離婚,孩子那麼小,離婚給誰都不好,再加上兩歲前孩子基本都會給母親,所以你也不用擔心和會給誰,我只是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忙





喵小姐的日常


首先又女方選擇。孩子還沒有2歲。能不離就不要離啊。孩子可憐。我早幾天和老公吵架,寶寶一直大聲哭,也是一週歲2個月。一直爸爸媽媽的喊。那個樣子別提多難受。我就到房間流淚,過了半小時,老公抱著孩子進來緊緊的抱著我說:以後所有家務我做,你不開心就打老公好嗎?我們再也不吵架好不好?你看看兒子多可愛,我們沒有權利傷害他。我發誓這輩子儘量不吵架,如果不得已,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吵。下圖是我兒子。你好好想想。給孩子一個家吧。



絕戀VS依戀


好多人就是這樣,不想過了就離婚,你們為什麼要結婚呢,當年我父母感情不合打架打了二十幾年都沒離婚,就是為了我們,現在他們老了,還不是照樣過。也有那些父母不打架的但也有吵架的,吵一架總會慢慢變好,慢慢又把日子過好。現在的人動不動就離婚,還有自己離婚不夠攛掇別人過不好就離婚大喬,我老公的表哥就是這德行。誰剛結婚能過好,日子總不就是慢慢過好,你能保證在結一次婚100%是你滿意的嗎?


疾行穿雨過


你離婚我不管,我只想說幾點。

1.你是個人嗎?何況是個男人,你有擔當嗎?沒有擔當算個屁的男人。

2.你自己的孩子你還好意思問孩子撫養權歸誰,你這問題問得讓所有人心寒,你自己的孩子都不撫養,怎麼好意思推給別人撫養。

3.我覺得你先學會做人,再學會做男人,再學會做別人的丈夫,最後才學會做孩子的父親,你現在什麼都不是,你以為學會兩支腿走路就是人。

4.我們這社會不缺人,但缺有擔當的人。


黃平楊再德


一、雙方既然都同意離婚,那麼,孩子撫養權也可以坐下來慢慢商量,如果商量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爭取孩子撫養權。

二、題主是男方,那麼我就針對題主的問題說一說,在什麼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1、孩子才1週歲,根據法律規定,2週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

2、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根據司法實踐,在雙方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

以上兩點是對男方不利的方面。

但是,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1、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2、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3、男方父母有充足的時間、精力和能力願意幫助照看孩子。

4、男方無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5、雙方分居時間較長,分居期間孩子一直跟隨男方一起生活。

6、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7、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8、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9、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外部生活環境的。

以上9點是對男方有利的方面,男方可儘可能的往這9點上面論述。

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條件和情況,從對子女最有利的方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三、輪流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輪流撫養是一種折中方案,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不多,但確確實實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撫養權爭執不下,就可以根據這一條法律規定,採取輪流撫養的方式。

但是,輪流撫養有利有弊:

1、利:

孩子不會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缺失父愛或者母愛。

輪流撫養依然可以讓孩子同時享受到父母之愛。

2、弊:

(1)、可能讓孩子內心有分裂,這邊撫養一個月,那邊撫養一個月。

孩子剛在一個環境中適應,就要被迫還另一個環境,導致孩子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2)、鎖死了父母的工作

其中一方的工作地有所變動,輪流撫養就進行不下去了,特別是孩子入學之後,這樣就導致工作地變動的一方基本上就喪失了孩子的撫養權。

輪流撫養有利有弊,夫妻雙方還是要認真思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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