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訓誡、2人被拘留!大慶3人因這些違法行為被處罰

2月10日8時40分許,大慶市讓胡路區陽光嘉城小區C區居民宋某,駕車從嘉城二期C區北門離開時,在明知需要車輛登記及體溫檢測的情況下,宋某未停車接受檢查並測量體溫,還與小區工作人員發生口角。


宋某駕車離開過程中,撞到讓其停車接受檢查的小區保安劉某腿部,擾亂了現場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宋某因涉嫌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龍崗分局對宋某進行行政拘留七日(疫情期間暫緩執行)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1人被訓誡、2人被拘留!大慶3人因這些違法行為被處罰

2月10日,洪某在進入景園小區進行登記時,說話有侮辱語言,龍崗分局通過調查,由於情節輕微,給予其訓誡的處罰。

1人被訓誡、2人被拘留!大慶3人因這些違法行為被處罰

2月10日9時許,劉某強不服從麗灣華都小區門衛勸阻,在沒有進出小區證明的情況下,駕駛兩輪摩托車強行進入小區,因其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龍南分局根據治安管理法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給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疫情期間暫緩執行),讓胡路交警大隊對其準駕車型不符、逾期未檢驗及保險超期的違法行為做出處罰。


1人被訓誡、2人被拘留!大慶3人因這些違法行為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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