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交警推荐: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办理“事故快处”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了做好社会各业逐步复工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因处理事故带来的人员交流,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联网在线方式自助处理,具体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互联网在线处理条件

当事人自行利用互联网在线处理的交通事故需发生在日间7:30-19:30期间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能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需报警并听从民警安排处理:

(一)机动车驾驶人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事故中没有当事人逃逸、顶替的行为;

(二)驾驶人没有饮酒后驾驶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的嫌疑;

(三)机动车行驶证、号牌齐全;

(四)机动车具有交强险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五)事故中无人员受伤或死亡;

(六)事故不涉及其他刑事犯罪行为。

二、互联网在线事故处理方法

(一)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手机或相机,从事故车辆的前方、后方、侧方及碰撞接触部位拍摄照片。

拍摄时应保持足够距离,将事故现场的车辆、有关物体、痕迹和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包含到照片中,清晰放映出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

(二)拍摄完成后各方当事人应立即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区域(移动车辆不需要等交警或保险公司人员到场)。

(三)双方当事人相互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等进行拍照并记录联系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现场共同认可的行为或赔偿协议内容,可通过录像或书面记录。

(四)利用手机打开“交管12123” APP(需下载注册并绑定车辆)点击事故快处模块,按提示进行现场照片、双方驾驶人及车辆信息的录入。对于双方能够自行协商责任、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形,可在后续操作过程中选择自行协商处理方式,对于双方需要交警定责的情形需选择在线定责方式,提交远程定责平台等待交警在线定责。

(五)在完成协议内容填写或在线定责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版协议书或事故认定书,由交管部门同步推送保险公司。事故中的责任方如需保险理赔的,直接拨打报险电话,与承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取得网上对接方式,通过理赔专用微信、App发送相关信息,尽量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完成理赔申请。

(六)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可拨打122交管指挥中心报警或自行呼叫清障车辆进行救援。

为提高互联网自助处理效率,推荐广大驾驶员提前下载“交管12123” App并完成驾驶员和车辆注册。事故互联网在线处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22或日间拨打588508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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