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场上,为什么说士兵绝对不能捡敌国的枪?

Kanata_


不知道这是谁说的,枪在战场上就是士兵的生命命,没有了枪,就算身体完好无损,也没有一个有枪的伤员战斗力强。何况战争中,双方都是在最大限度想方设法摧毁敌方补给线,甚至包围敌人,各种不利因素随时会发生。而各种不利因素下 ,弹药不足,枪支损坏的状况肯定时有发生,那时候只要有战斗意志的军人首要就是在战场上收集可用武器弹药,让己方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可能。如果按照你问题中的标准,只有几个可能,一种直接投降,一种等待己方部队救援或者等待空投。而等待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火力支撑,一样会被快速歼灭。你说的那种就是没打过仗,活在理论里面的想法。何况战场上不会只凭枪声判断是不是敌人,有很多战场暗号可以分辨敌我。


天外之外还是天


这又是一个教条主义害死人的问题呢!当你的手中枪械卡壳,敌方9个士兵,端着AK47,狞笑着想你的掩体走来,旁边敌人尸体上有一把AK47,似乎还有子弹,你居然秉持绝不能捡敌国的枪的信条,坚绝不拿,等待你的就是被敌人用枪托砸死,然后对着你的尸体撒尿。末了还不忘来一句:Super SB!

其实把问题中的"绝对"两个字换成"轻易",才是正确的。但是普通人是分不清这个区别的。他们太迷信”有人说“。


在战场上,尤其是丛林战,利用尸体、丢弃的枪械制作诡雷,十分普遍,只要我们轻易去搬动或者拿去枪械,就会触发爆炸,给自己带来灾难,因此士官会说,没事别去捡枪!因为打扫战场是战后的事,需要仔细甄别。命只有一次。

至于有人会说用敌人的枪会引来自己方面的子弹照顾,那是在己方还有队友的情况下,如果敌人距离你只有几米了,你还不去捡枪,只能是蠢货,死有余辜,特么什么时候了,就算被自己人撂倒,也得打死几个敌人垫背啊。如果只有你一个了,我看你还是自己啦光荣弹吧。


小村姑没当过兵,也只是纸上谈谈,可是原理是明白的,不要被这样的傻缺问题害死啊!



诸葛小村姑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除了游击队以外,没有正规军回去捡敌人的武器。

原因如下:

第一,误伤。

在近距离作战中,绝大部分士兵是根据敌人的武器来判断是敌还是友。

你随便拿着敌人的枪支,就非常容易被战友误伤。

优秀的士兵可以通过枪声以及枪支的长度和外形,一眼判断持枪者是不是自己人。

甚至,很多时候只是听枪声,然后就命令空中或者地面重武器支援了,这非常容易造成误伤。

而近距离作战中,大家都不会仔细辨别,往往一旦判断是敌人立即开枪。

第二,弹药补充困难。

现在作战,弹药消耗量很大。

即便是使用单发步枪时代的二战,在中国战场上我军消耗了十九亿发子弹才消灭了五十多万日军。这个数字已经比美国要好很多了,只需要400发子弹就能歼灭一名日军。

实战中,步兵弹药消耗量很大的。

你缴获敌人的枪械,能缴获多少子弹,大部分就是敌人士兵身上那些很少的子弹。

一旦子弹消耗光了,你怎么补充?

枪没有弹药,岂不是废物?

第三,容易中诡雷。

实战中,谁都知道各国立功的标准之一就是缴获对方武器。

所以,很多游击队故意将武器下埋上诡雷。

所谓的诡雷其实很简单,将强制放在一块木板上,下面压着几个手雷就行了。

你一去捡强制,手雷立即爆炸,不但炸死你一个,还会炸死周边战友。

所以别以为打扫战场的士兵是轻松的,搞不好就会死。


萨沙


这个问题其实是这样的,在战斗中不提倡捡敌人丢弃的枪,在结束战斗后鼓励捡敌人丢弃的枪支和弹药,这是两个问题。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由于我国钢铁资源的短缺,八路军的装备和弹药不足,无论是战前和战后都以夺取敌人武器为最大心愿。

想想看,那时一个战士配发五到十颗子弹,为了麻痹敌人,子弹袋里塞了一些和子弹一般长的木棍,敌人的子弹和枪支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战士们没有理由不捡敌人的枪,甚至想法百计抢夺敌人的枪。毕竟日本鬼子的三八大盖确实性能优良,到后来武汉的军工厂仿造了一批三八大盖。



红歌《游击队之歌》唱得好:“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在延安根据地时,美国战地记者斯诺和毛主席开玩笑,说咱们部队是“万国部队”,主席大笑不止。

确实如此,汽车和加农炮是缴获国民党军队的,60小钢炮是缴获日本鬼子的,一架飞机还是苏联赞助的。

那时我国的军工基础薄弱,生产一部分武器弹药,剩下的缺口由敌人的武器来补充。从电影场面也可看到,打扫战场时,缴获的敌人武器堆积如山。

随着军工企业的发展,现代战争中,无论任何一方都不提倡捡拾敌方的武器,在战斗中捡拾敌方武器无疑是增加累赘。这是因为敌我双方的武器不完全一样,子弹规格不同,敌方的武器不能用我方的子弹等同于一杆烧火棍。结束战斗后可以捡拾敌方的武器,经过军工改造才能用。



之所以有“绝对不能捡拾敌方枪”的说法,是源于怕敌人在丢弃枪的时候把枪做了手脚,比如卸掉了击发装置,没有枪栓等部件,这种情况有发生,但不是常态,比如狼牙山五壮士跳崖之前,都把枪摔断了。我们能想到的,敌人也会想到。

步枪是士兵的一种普通装备,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没人破坏枪支。在丢弃的步枪上做手脚,更是凤毛麟角的事。



综上所述,我认为“绝对不能捡拾敌国枪”的说法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秉烛读春秋


在战场上捡敌国的枪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所以很多国家都禁止士兵在战场上捡敌军武器。对于打仗来说,战场是两军交战的地方,直到我们生活的年代,才有了和平,少了战火。

战场的心机和手段

在战场上,这些士兵的生命就如同草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牺牲。对于在战场上打仗,其实有很多讲究,而且有很多规定,士兵一定要去遵守,不能随意破坏规定。

就拿在战场上捡敌国的武器这件事来说,捡敌国的武器并不是一件有利于自己的事。因为这是战场,所以有很多心机跟手段,说不定因为士兵的一个不小心,不只伤害到自己的生命,还会损害到自己军队的安全。

譬如二战时期,德国军队经常会在遗落的武器下埋手雷或者地雷,当苏联军队在战后进行清理的时候,自然会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才有很多国家规定士兵在战场上不能捡敌国的枪。

捡敌国的枪支对自己没多大用处

对于二战时期的一些战争来说,当时各个国家生产武器的方式都不同,对于枪支弹药的生产技术也大不相同。所以在当时的战场上,就算士兵捡了敌国的枪也是没用的。

因为自己的国家没有这支枪能够使用的弹药,如果强行使用不匹配的弹药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枪支走火,如此一来,就会伤害到自己甚至伤害到身边的同伴。

所以说,捡敌国的枪支对自己来说没有好处,而且还会因为敌国在这些遗落的武器上做手脚,导致捡武器的士兵会因此丧命,甚至会对自己的军队带来一系列的灾难,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因此在当时的战争中,士兵在战场上作战,尽量不要去捡敌国遗落的枪支,因为这种情况既危险又对自己没用。

有些情况下并不是不能捡敌国的枪

在战争中,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其实就不用理会一些规定。生死存亡之际,一些规定设定的并不合理。

比如说,两个敌国的士兵打仗的时候,一个士兵手里的枪没子弹了,面对这种情形,没子弹的士兵不可能就此缴械投降,很有可能会奋力一搏。

此时没有枪的士兵会选择武力的方式去解决两个士兵的问题,这个时候,没有子弹的士兵会选择抢过敌国士兵手里的枪。这个时候,这个士兵是可以用敌国士兵手里的枪的,有本事抢了过来,就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如果按照规定不能用敌国的枪,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士兵就只能等死了。所以说,对于战场上的一些武器,并不是所有的都不能用,而是不能随便用,凡事没有个绝对。

敌人的枪支武器可以再利用

在国民抗战时期,我国解放军前身八路军,当时的成立条件是非常艰苦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敌人的枪支就是自己的战备资源。

在战争之后,他们都会把敌人的枪支捡回去,在影视作品《小兵张嘎》中,就有对八路军战后捡枪支的描写,其中的罗金保打完鬼子以后,就把鬼子的枪给带回去。

如此可以看来,敌人的枪支并不是绝对的不能捡的,而是针对具体情况去判定。像八路军大部分军资也都是从敌人手里缴来的,然后通过一些改良,成为自己的武器。

如果八路军也像一些国家规定的那样绝对不能捡敌国的枪支,就不会有今天的胜利了。所以说在战场上,士兵不能捡敌国的枪支这种规定不是绝对的。


大国布衣


看到这个问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战场上生死攸关,自己手上枪的子弹打完了,怎么就不能捡敌人的枪呢?难不成眼睁睁看着敌人朝自己开火,自己却站在原地挨枪子吗?所以我说,题主的问法是不对的,在战场上不存在绝对不能捡别人枪的情况,只要这把枪里还能射出子弹,就可以为我所用。

在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中,由于苏军是先把士兵运到前线,武器装备一时接济不上,就鼓励士兵去夺取德国人的枪支。如果按照题主的说法,那这些苏联士兵就只能站在那里等死了。但事实却非如此,苏军士兵用能够得到的任何武器在斯大林格勒的大街小巷和德军展开了血战。

当然,我理解题主问这个问题的本义其实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通常情况下,不鼓励士兵去捡敌人的武器。

我分析这里面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敌方如果败退,在撤退时一般会在枪支上做一些手脚。例如枪膛用泥巴封死,或者把枪膛线弄歪,或者拆掉个别零件,或者塞进不合口径的子弹等等。

当士兵们兴高采烈地去捡这些枪支,并且试着发射时,就会面临着枪支自爆的情况,从而给本方部队造成完全不必要的伤亡。

二是在大战期间,队伍整体阵型混乱,本方部队相互识别的唯一方式就是看手持武器。如果武器相同,就是本方战友,反之则是敌人,一旦发现,立刻开枪。甚至有的士兵听一听拉枪栓的声音不对,也会开枪射击。

要知道,在战场上来不得半点犹豫,一秒钟的犹豫换来的可能就是几条生命的代价。所以如果你拿着和本方部队完全不一样的武器,那么很有可能被自己人误伤。

关于这一点,美军曾经在越南战场上吃了大亏,当时很多美军会捡起越军丢弃的AK-47步枪。但这是越军的标准配备,结果导致很多美军士兵被自己人打死。

第三是关于埋伏的问题,有的时候,敌军丢失武器并不是真正的丢失,而是把丢失的武器作为一种诱饵,引诱对方上沟。如果这个时候,本方部队丧失了警惕性,跑去捡别人丢在地上的武器,就会完全暴露在敌人埋伏的火力网之下,因小利而失大义,这实在是划不来。

第四点是关于后勤保障的问题,每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后勤供应链,后勤配发的子弹是根据部队配备的枪支来合理计算的,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后勤部门的无用功。一旦你收捡了大量敌人丢失的枪支,子弹的供应量供应不上还是小事,大的问题在于如果没有同型号的子弹匹配,这些捡来的枪就成了废铁,反而给部队后勤带来麻烦。

所以基于以上四点,一般情况下,部队才不允许士兵贸然去捡敌方部队丢下的武器。但是凡事没有绝对,当已经面临弹尽粮绝,生死一线的关头,如果还不捡起敌人丢下的武器来反抗,那可真的是傻到家了。


小小嬴政


在抗战时期,八路军是很爱捡武器的。

八路军一直很缺枪支。

1937年,八路军出师抗战时,全军四万多官兵,只有一万多条枪。子弹也少的可怜,平均没把枪只有30发子弹!

等到1940年时,八路军已经发展到40万人了,可是枪支也只有9万条。子弹也不多,平均每条枪不到20发子弹。

八路军真的很穷,人称“三枪八路”:士兵每人五发子弹,打完三枪就不舍得打了。平型关大战时,每名士兵给了100发子弹,绝对是最富裕的一次了。

这么缺武器部队,见了鬼子和伪军的枪能不捡吗?

八路军因为武器稀缺,最喜欢打游击战\\伏击战。这种战斗,要求就是快准狠,不能打消耗!只要战斗超过半小时,敌人和自己消耗的弹药就多了,此战肯定亏本。

刘伯承反复教导八路军“要在敌人枪没上堂,炮没上架,马没备鞍时就把它打死,不能的话就赶快撤”。

百团大战,八路军就“亏本”了。整个战斗,八路军总计消耗了70万发子弹。可是,才缴获了34万发子弹。而八路军的子弹来源少,不可能自己造新的,只能捡弹壳重新装填一次(新弹壳只能用一次,旧弹壳不能用)。

所以,八路军打完仗,连新弹壳都捡走了,更别说枪了!而且,八路军一直以擅长打扫战场出名。八路军打扫过的战场,就给鬼子留条裤衩!衣服都给他拔了,拆洗一下,还能穿。

林彪在抗战时,就是因为穿了鬼子的军大衣,骑马到前线溜达时,被晋绥军当成了鬼子军官。结果,一枪打成重伤。不过,后来卫立煌将军在看望林彪时,按时林彪是否需要什么。林总试探性的提出需要武器装备。没多久,卫立煌将军给送来100万发子弹,外加25万颗手榴弹!

八路军老兵会告诉新兵,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武器,并想法多缴获敌人武器。对于地方部队,当捡到三八大盖、九二重机、歪把子这样的好枪时,要马上送给主力部队,不能私自留下。对了,好弹壳也记得上交给兵工厂,重新装填使用。

在现代战争中,捡敌人武器使用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

1,现代战争中,步兵枪械已经不是什么稀缺武器,各国都有自己的制式装备。作为士兵,也对自己装备的枪械是最熟悉的,根本不会费体力去捡敌人的陌生武器。基本上打完就走,打扫战场是其他人的事。

(现代战场上,见了敌人的枪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2,部队大量装备的制式步枪故障率很低,而打仗又是团队作战,每人也都会携带一定基数弹药。所以,不会出现因为弹药不够,去捡敌人武器的情况。

3,每种枪械声音是不一样的,使用敌人武器会让战友误会是敌人在身边。这样容易造成误伤。

4,敌人的武器遗留在哪里,也不可能是装满子弹,配好弹夹的,专等你去拿。打两枪就没子弹了,捡他也没用啊。

(文|勇战王聊历史)


勇战王聊历史


题目中的说法太绝对了,战场上捡枪有时候确实是被禁止的,但不是绝对的。

禁止捡枪是什么情况?

所谓的禁止捡枪,一般就两种情况,一种是看见敌人撤退,丢下了很多辎重,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敌人故意丢下诱饵,一旦上去捡枪,就可能会被围歼;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双方交战的时候,要么有壕沟,有么有坦克的掩护,这样的情况,如果想上去捡枪,那是绝对禁止的,因为一旦出去那就是活靶子,除非是拍电视,否则基本是回不来了。所以,禁止捡枪,是从战略上和对战士的保护上来说的,这些情况下,确实是要禁止捡枪的。



当然,还有一些情况,也是不提倡捡枪的。我们知道,每种枪支都有和自己匹配的丹药的,比如狙击枪的子弹,威力更大,造型和其他的子弹也不同,而且不同国家的狙击枪,子弹也完全不同。如果战场上捡了人家的枪,却没有响应的子弹,那就是冒着丢命的危险,捡来了毫无用处的东西。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提倡捡枪的。

什么情况下不禁止捡枪呢?

这种情况通常就一种——收缴战利品!对于战胜者来说,战利品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即使是用不上的,也能当做自己成功的证明。历史上,八国联军入侵我国,拿走了很多他们都看不懂的东西,但是他们却依然将这些东西看做是战利品,非常得意地带走了。对于战利品的使用,可能抗战时候的我方部队做的最好。抗战中,我们因为经常在农村、山林活动,所以根本没有多少军工厂,而且因为我们不会出卖国家来换取钱财、物质,所以就更加缺少先进的装备。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的战士穿着的都是破烂,武器只有步枪。这样的武器在战场上用起来极为吃亏,所以我们的战士们很渴望得到敌人的装备。于是在很多地方,为了夺取日军的装备,我们的战士要想很多办法。因为我们的敌人固定,日本和我们胶着了八年,而他们自己又不会经常更换子弹的大小,所以我们缴获了日军的枪支后,只要后续再缴获一些弹药,就完全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军在各地广泛地捡敌人的武器,每次敌人在逃跑以后,我们都会感到很开心,因为他们又把一些重要的武器丢下,而这些武器,我们经过简单的训练后就能使用了。不过,再往后随着我们军队在各地影响力增强,我们的兵工厂也越来越多了,后来日军的三八大盖已经不适合我们使用,所以捡枪的现象也就基本没有了,因为我们都能仿制苏联、美国的一些装备了。美国人在二战中的冲锋枪威力惊人,我们在后来也经常使用这些武器。



总之,在战场上并不是不能捡枪,就算是要捡,也是派出小股部队捡,而不会把所有人都放出去,这样即便是中计,损失也会很少。


小镇月明


不轻易捡起敌方的枪支武器供自己使用是有多方面考量的。从使用习惯来说,士兵当然是对自己的枪支最为熟悉,使用起来最为顺手,才能达到所谓的“人枪合一”境界。

尽管枪支的设计原理、使用步骤都是大差不差的,但不同枪支还是拥有自己的设计特色,需要经常使用才能达到“人枪合一”境界。在作战中还是应该和日常训练一样,使用自己的枪支,才能发挥出最佳作战效能。贸然捡起对方的枪支进行使用,很可能会因为不熟悉产生很多问题,即使对方的枪支更加先进,仍然可能会因为不熟悉而影响实际使用效果,最终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其次,不轻易使用对方枪支是防止误伤,导致自相残杀。战场上情况非常复杂,经常会出现分不清敌我的情况,及时判断出对方的身份至关重要。而判断对方是敌是友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对方所使用的武器。不少老兵能够轻易分辨出哪种枪声、哪种弹头是属于哪种枪支的,进而初步判断出敌我关系。假如贸然使用对方枪支进行射击,有可能引起自方的误判,导致受到自己人的误击。

第三,不轻易使用对方枪支进行作战也是出于后勤保障的考虑,己方供应的弹药肯定是自己制式武器使用的弹药,库存充足,弹药供应源源不绝。如果使用的是对方的枪支,将会面临弹药补充的困难。如今的枪支以自动武器居多,弹药消耗量非常巨大,单单依靠作战中缴获对方的弹药是远远不够的。贸然使用对方枪支,最终可能会在作战中缺乏合适弹药,这无疑是自寻死路。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战场上是不轻易使用对方的枪支装备,而不是绝对禁止使用对方的枪支。毕竟战场上情况上瞬息万变,往往没有绝对的规则,需要灵活应对。假如自己的枪支丢了,弹药消耗完了,自然只能是捡起对方枪支继续作战。有时为了达成作战目标,还需要扮演敌军深入敌军境内,此时需要身穿对方军服,使用对方制式枪支武器,自然不存在说不能捡起对方枪支的问题了。


科罗廖夫


在战场上,为什么说士兵绝对不能捡敌国的枪?

如果不捡日本鬼子的枪,八路军和新四军如何壮大发展收复失地?居然有人说只有抗战神剧中才会有人去捡鬼子的枪。我就呵呵了。

不过,财大气粗的国军,真的不一定会捡敌人的枪,因为大胜仗的机会很少很少。

先来看国军的缴获情况。

台儿庄战役中,国军取得的战绩是毙伤日军11984人,俘虏719人,缴获大炮31门,装甲车11辆,大小战车8辆,轻重机枪1000余挺,步枪10000余支。

看见没有,日军几乎所有的枪都被捡回来了!

抗战初期的台儿庄大捷,国军缺枪少炮自然要捡枪,可是抗战后期美国援助不断,还会捡枪吗?

当然会!

国军的对日最后一战湘西会战中,国军取得了歼敌27000余人的辉煌战绩,缴获上看,迫击炮43门,榴弹炮13门,山炮5门,重机枪48挺,轻机枪240挺,掷弹筒260个,步枪无数,日军洋马1650匹。

谁说不许捡枪?难道留着给土匪拿去欺负老百姓吗?有一点基本常识没有!

抗日战争中,一场战斗是否胜利,战绩如何,一看歼敌人数,而看缴获数量。甚至可以说,没有缴获的大捷,基本都是吹牛的。

第三次长沙会战,国军30万大军抵御日军6万人进攻,结果以伤亡十万取得胜利,杀敌六千多。这次战役被称作“长沙大捷”。缴获上看,国军得到了步骑枪1138枝、轻重机枪115挺、山炮11门、无线电台9架及其他军用品。

这些是基本可靠的数据,在长沙的其他几次抗战中,薛岳经常不打草稿地随意吹嘘歼敌人数,受到老蒋的破口大骂。中外记者齐聚长沙要求参观缴获情况,薛岳完全没有缴获,就谎称俘虏的数百个鬼子都已经被杀了(尸体也不能提供),缴获的武器直接装备军队了。

很明显的差距就是,台儿庄大捷中,国军颁发了11枚青天白日勋章;第三次长沙会战中,国军颁发了两枚青天白日勋章;湘西会战中因为主要将领已经有了勋章,就没有再颁发,第一次第二次长沙会战,则一枚都没有发出去。

有国家财政和军工生产支持的国军,都特别喜欢缴获敌人的枪支弹药,完全一穷二白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则更加重视对日作战的缴获了。

著名的平型关大捷,第一一五师一举歼灭日军1300余 人, 击毙2名中佐, 击毁汽车79辆、 摩托车3 辆, 缴 获步兵炮1门、 轻重机枪21挺、 步枪500余支、 炮弹2000发、 掷弹筒23个、 马 车 200余辆、 军马50余匹及其他大批军用物资。

这些珍贵的缴获,一方面会简单整修之后装备部队,改善我军火力,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提供给我军新建的各种军工企业,经过逆向研发和仿制,实现军工水平的改善。

整个抗战中,八路军极其重视缴获日军武器,学习日军战术,每一种武器的缴获,都铭记于史册,成为这个部队最值得纪念的一部分战绩。

1941 年夏,八路军山东纵队在一次对日军的作战中,首次缴获了一件威力巨大、很多指战员都从未见过的奇怪武器。 原来,它竟是日本最新研制的“九二式”重机枪,日军当时在整个山东战场也只有两挺。它被缴获后,日军如被摘去“心肝”,为 了追回它,对八路军软硬兼施,甚至开出了“还我重机枪,即停止‘扫荡’”的“优厚” 条件。

1939年1月,为了报复日军的扫荡,我八路军129师冀豫支队第三团对大杨庄据点的日军发起夜袭,300多日军在寒冷的冬夜中睡的正香就被一锅端了,战后清理缴获物资,人们发现了一门山炮。129师副师长徐向前专门派人给这门炮照了相,到现在,这门山炮还珍藏在军事博物馆。如下图

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其实敌人真的不是给我们造的,敌人造出来的炮,是屠杀中国人民的,而我们八路军和新四军,从敌人那里缴获各种枪炮,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百团大战前,八路军有人员 359274 名, 各种枪炮共计 176992 门。其中,步马枪 90534 支, 手枪 4957 支, 轻重机枪 1590挺, 自动步枪 127 支, 手提机枪 680 挺, 信号枪 172 支, 掷弹筒 108 支, 迫击炮 156 门, 平射炮 9 门,山炮 38 门。总体武器不足三成,必然需要向敌人索取,所以百团大战中我军特别重视对敌人枪支弹药的缴获。

具体到129师太行军分区,百团大战中的消耗远超过缴获,实际上从缴获中去补充,完全是缘木求鱼。

图中可以看出,迫击炮能得到15%的补充,而子弹能得到72.5的补充。如果单纯靠缴获,八路军很快就会弹尽粮绝了。

整个129师,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129师经过长期练兵,能达到和日军一对一对拼的状态,但是从具体的缴获上看,依旧是入不敷出,赔本的买卖。

晋察冀军区其实也差不多。唯一能够通过缴获进行完全补充的原因在于,晋察冀军区本身的掷弹筒太少,火力太小。

所以,结论就是,八路军与日军作战,不仅要捡枪,还要捡子弹,甚至还要把日本鬼子的衣服拔下来回去改着穿(直接穿真不行)。

甚至是,捡完枪和子弹,还要捡回去子弹壳。八路军战士收集使用过的弹壳,进行筛选和修复,然后重新制作底火,通常是将坏的黄铜弹壳上剪下铜皮,冲压成铜盂,并加入雷汞后重性嵌入弹壳底部;然后才把造粒后的火药按规定的重量装入弹壳;最后加上弹头。

即使是解放战争,我军的这一“以战养战”思想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缴获的国军武器尤其是重武器,同时再加上俘虏的国军技术骨干,成了我军迅速建立炮兵队伍,实现摩托化机械化的主要方式。典型代表就是,苏中战役时,粟裕要骑着自行车(为啥不骑马?表示不懂)一天一夜来回苏中和淮南,豫东战役则直接开汽车到战场上去了。

如今的解放军,再也不用捡枪捡子弹了,甚至大炮都不一定愿意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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