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人缠小脚经历了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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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皇帝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地方太小舞女的身体便摆来摆去的,很好看。别人哪有许多金子做莲花,于是将舞女的脚绑起来跳舞以娱乐。在以后的宋朝逐渐流传于民间的“绑脚”就是这样开始的,是一种变态的审美。

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用长长的裹脚布一层层将脚部缠绕定型,穿上特制的鞋子使其畸形变小,并以此为美。

后来演变成为对男性的依赖,在男性领导的时代下,裹脚可显示对男性的尊重,后被孙中山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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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2.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缠足:1.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2.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给妇女带来严重的痛苦。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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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是中国汉族女性的传统。

中国妇女本来都是天足,但是由于男人对女人小脚的热爱,以小脚为美。

据传,隋炀帝、陈后主、李后主等人特别喜欢小脚,有些妃子就为了迎合他们,就尽量把脚裹小,来迎合他们,希望获得宠幸。

但是这是极个别的情况,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风俗开始于北宋,兴起于南宋。 五代以及之前的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古代文人对女人的小脚形成了病态的审美心理,甚至总结出了"四美"(形、质、姿、神),。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是对女人的性摧残。

另外,就是脚小不方便行走,可以减少出头露面,减少出轨的机会。类似欧洲的贞操带。

满清入主中原后,屡次想禁止女人裹小脚,但是民间反抗激烈。所谓男降女不降,男子的衣帽装束都改成了满族样式,而女子衣装一如从前。

男子都剃发留起了大辫子,女人还是裹小脚。

历史上,顺治帝、康熙等专门针对女性颁布圣旨,禁止缠足。但是这种风气反而越来越蔓延,最后不得不放松管制,只要求旗人不得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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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了,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 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

女子缠足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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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却始终是一个谜。

弓鞋就是当时缠足妇女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鞋实在太小,时人又冠以“金莲”的称呼,又因其多由罗绮绣成,又名“绣罗弓”。

考古中发现至今年代最早的,缠足鞋文物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


善人者不善者之师


一、缠足的起源

中国古代女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缠足的?有多种说法,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从此,缠足从宫内传向了宫外;宋朝女子缠足就已经逐渐从宫内推广到了民间。宋朝末年,缠足已经在社会上是一种风气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

但是,到了清朝,政府却禁止女子缠足,因为当时的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孝庄皇后下令,如果发现宫中有缠足的女子立即斩杀。但是到了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的风俗开禁,于是,缠足又开始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而且很多满族妇也开始缠足了。

二、缠足风俗的盛行

明清时代,一般阶层的妇女都会缠足,各地的汉族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是,也有少数例外,比如:客家人因为妇女要采摘茶叶,所以不实行缠足。但是,部分少数民族也会缠足。清朝建立以后,政府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但是由于这一习俗的影响甚大,所以成效不大。

三、缠足的方式

一般古代女子在5-8岁的时候,就要开始缠足。这个工作多由女真的母亲或熟练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施。缠足的时候,除了脚的拇指外,其余的四指全部下屈,并用长布包裹起来,用针线缝住。

四、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习俗,残害了古代中国女子千余年。主要因素有:

(1)审美观:当时的古代人不论男人,都认为足小是美,尤其男性,他们认为小脚更具有性的吸引力。

(2)道德的理由:缠足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现,所以如果古代女子不缠足那就很难嫁出去。所以缠足对于古代女性来说是重要的一环。

(3)民族意识:清人入关以后,很多人还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所以缠足在清朝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五、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后期的太平天国运动,首先开始实行反缠足运动,但最后却没有成功。到了清朝末期,当时的知识分子们,缠足行为是影响整个中华民族前进的陋习,所他们开始在全国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消失,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是在1940到1950年以后。

中国古代的三大陋习:(1)娼妓;(2)太监;(3)女子缠足。其中的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但是女子缠足的风俗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缠足是古代中国落后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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