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財政15條政策打出控疫情穩增長“組合拳”

記者獲悉,我市財政部門出臺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15條支持政策,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在增強疫情防控財政保障方面,市財政局加大資金統籌力度,調整優化支出方向,優先安排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對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按規定支付後的個人負擔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再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全額補助。疫情防控期間,對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後的個人負擔部分,就醫地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再由衛生健康部門統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全額補助。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在應急響應期間按照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者每人每天300元,其他防疫人員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予以臨時性工作補助。

在支持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提質增效方面,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改造和轉型生產給予補助。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對企業購置設備擴產能並能在本政策有效期內形成生產能力的,按新購設備的20%給予補助。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2020年新增的全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中央財政貼息50%和省財政貼息25%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貼息25%,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在強化實體經濟的財稅金融扶持方面,市財政局將嚴格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疫情原因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依規進行減免。疫情防控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房租給予減免。此外,財政部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設立普惠性轉貸基金,年化費率按基準利率執行,幫助企業妥善化解貸款到期還款困難問題,降低企業資金“過橋”成本;會同有關部門支持我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批發零售、文化旅遊等主體改造升級,以及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等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項目。對已付費報名參加境外展會,因疫情影響而不能參展的,對實際發生的展位費按應展標準予以補助。對在疫情期間減免中小企業租金的服務業集聚區補貼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影院、書店等文化行業企業予以適當的租金減免。  在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優化協同方面,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市財政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後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  此外,市財政局還進一步創新完善財政管理機制體制,建立疫情防控政府採購“綠色通道”,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無需審批。優化疫情防控資金績效管理方式,主管部門在申請疫情防控資金時,可暫不申報績效目標,事後補報。疫情結束後,要及時對疫情防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清算,開展績效評價工作,考慮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評價金額以疫情防控實際支出金額為基準,重點評價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預算執行力指標可不納入評價內容。(記者 張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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