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 50個房間以下賓館全部關閉,外省人員入住需隔離7-14天

9日

樂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佈第10號通告

對管理酒店、賓館經營行為作出進一步規範

對入住人員實行分區分類管理


樂至 50個房間以下賓館全部關閉,外省人員入住需隔離7-14天


全文如下↓


樂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規範管理酒店、賓館、旅館

經營行為的通告

(第10號)


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有關要求以及《資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酒店、賓館等入住人員規範管理的通知》(資疫指辦發〔2020〕4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規範管理酒店、賓館、旅館經營行為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從外省(直轄市、自治區)和成都到樂至入住酒店、賓館、旅館的人員,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無密切接觸史的,從入住之日起,自駕者須入住隔離觀察7 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須入住隔離觀察14 天;自覺接受酒店、賓館、旅館有關要求,切實做好防疫工作,如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酒店、賓館、旅館報告,並按程序預檢送診。


二、為深入落實省市防控要求,進一步規範管理,縣城區內50個房間以下的酒店、賓館、旅館一律暫停營業。50個房間以上的酒店、賓館(龍居商務酒店、格林豪泰酒店、尚客優酒店、宏揚賓館、金鋤頭大酒店、宏揚·玲路酒店、鑫鵬大酒店)必須嚴格落實樂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第4號通告第三條有關要求,必須督促本單位從業人員注意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必須配備發熱檢測儀器和落實檢測人員,做好進入人員的體溫檢測工作,對體溫在37.3℃以上人員拒絕入住並勸離就診;必須每天開展2次以上消毒工作,建立消殺臺帳;必須做好清潔和通風等工作;必須拒絕未佩戴口罩的人員入內。


三、為切實規範服務入住人員,現分區分類管理如下:

(一)來自國外、省外和成都的旅客入住龍居商務酒店(地址:文廟街84號,前臺電話:028—23324666);

(二)來自省內市外(不含成都)的旅客入住格林豪泰酒店(地址:帥鄉大道122號,前臺電話:028—23230007);

(三)來自資陽市內的旅客入住以下酒店:

尚客優酒店

地址:帥鄉大道中段227號前臺電話:028—23231999

宏揚賓館

地址:商貿街2號前臺電話:028—23325428

金鋤頭大酒店

地址:川鄂西路9號前臺電話:028—23351111

宏揚·玲路酒店

地址:帥鄉大道800號前臺電話:028—23216358

鑫鵬大酒店

地址:仙鶴大道陳毅廣場旁前臺電話:028—23133189


四、經向樂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報備同意後,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1至2家賓館、酒店、旅館作為對外接納住宿人員的地點。


五、正常營業的酒店、賓館、旅館必須嚴格落實一人一證實名登記制度,嚴禁一人登記多人入住,本人登記他人入住或無證入住等違法行為。登記時要詳細瞭解入住人員基本情況(以主管部門下發的表冊為準)和檢測體溫,對來自重點疫情地區或體溫異常的旅客要立即報告當地鄉鎮(街道)、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主管部門。疫情期間必須執行分餐制度,設置專用廢棄口罩回收桶,停止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相關要求。


六、各酒店、賓館、旅館及個人必須嚴格執行本通告,堅決服從配合,對拒不服從、拒絕配合者,視情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暫停營業的酒店、賓館、旅館恢復正常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樂至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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