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潼关台:张珂 编辑:秀芬)当前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安心在家不乱跑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然而,还是有一些人不遵守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麻烦,然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这次被依法处理的艾某,是长期居住在潼关县的湖北籍人士,1月24日凌晨艾某驾车回湖北老家,在湖北荆门下高速时,因疫情防控道路被封便原路返回,25日早上返回潼关县。27日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排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28日即向其下发居家隔离14天的通知。但在居家隔离期间,艾某还心存侥幸,私自外出被社区群众举报,2月7日下午3点,艾某便接到了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的传唤。

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艾某:“我错了,不该给政府添麻烦,以后我保证,一切听政府的安排,真的后悔。”

艾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艾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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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副所长 张江永:“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在疫情期间一定要遵守政府相关命令、决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如有触犯,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顶格处理。”

审核:惠阳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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