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行动】线上执行 让案款“秒”到账

疫情之下,濮阳县法院持续加大了网上查控力度,2月11日,濮阳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有资金流动后,马上对该账户进行冻结扣划,促使一起历经8年的矛盾纠纷终归化解。

2006年4月,濮阳某公司与骆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2012年房屋拆迁,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后因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协商不一致后,濮阳某公司于2016年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濮阳县法院调解,达成骆某于2017年3月一次性支付濮阳某公司95000元整的调解协议。因骆某未全部履行生效调解书规定的义务,濮阳某公司将骆某作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骆某偿还其45000元。

该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骆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互联网银行(含财付通、支付宝账户)、不动产、车辆进行了网络查控。近期,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发现了骆某银行卡中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迅速将该款项冻结,并及时联系被执行人骆某,告知被执行人已将其银行卡冻结。骆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请求法院将款项扣划结案。执行法官遂将该案款依法进行冻结扣划,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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