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情 助复产 稳外贸!莆田海关推出十四条服务措施

莆田海关关于“防疫情 助复产 稳外贸”的十四条具体措施


防疫情 助复产 稳外贸!莆田海关推出十四条服务措施

一、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

1.快速通关“零延时”。指定专人,设置专窗,对进口防疫物资及其生产性原辅材料、设备等特事特办,随到随办,重点指导申报,协调快速验放,确保货到即提,通关“零延时”。快速办理捐赠物资和防疫物资生产设备的减免税手续,支持企业紧急情况下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公开防疫专窗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4小时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加快办理验放防疫期间涉及全省用电、用气、用粮等民生保障所需进口的煤炭、液化天然气、粮食等物资。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通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日清日结企业通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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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疫物资“减审批”。涉及防疫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免于卫生检疫审批。对规定范围内的疫情防控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已经加征的,及时退还。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支持企业全力开展“边防疫边复工”,中止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稽(核)查程序。

3. 防疫设备“随时检”。组建业务专家团队,提供防疫用医疗设备审批、通关、查验、免税等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建立“一对一”的企业问题快速解决机制。进口防疫用的成套设备属地检验环节实施“随到随检”,对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提交规定随附单证的,先检验后安装调试后补相关资料。对带有木质包装的进口防疫设备,直接在设备使用现场就近加快实施检疫检验。

4.注册备案“容后补”。对因接受捐赠物资等需要临时注册的企业,备案信息完整的,当场予以办结备案手续。对于申请注册、变更的防疫物资进出口企业,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线上容缺办理方式,保障企业及时办理防疫物资通关业务。

二、全力支持本地企业复工复产

5.特产出口“保市场”。密切关注、收集境外因疫情对莆田市本地主要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对复工复产的本地出口食品企业,及时跟进指导,更具针对性地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能力、保持和扩大国际市场。优化出口食品外勤施检作业,随叫随到,帮扶本地保鲜类蔬菜等季节性产品扩大出口,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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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税加工“轻上阵”。因疫情导致企业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期的,允许企业超有效期办理延期手续。允许企业超规定时限办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手续。支持企业根据政府号召转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允许转产所需的保税进口料件先用后报。对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及时完成的,急事快办、特事特办,通过无纸化电子申报形式给予办理手(帐)册延期、余料结转等手续。

7.应对壁垒“精指导”。加强对莆田市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复工复产企业的个性帮扶,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技术支持。发挥海关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原产地签证规则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所带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指导企业及时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维护备案信息,为企业量身定制维权计划措施。充分发挥AEO国际互认协调机制,助力企业充分享受AEO认证红利、境外便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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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认证企业“广优惠”。开展对高级认证企业一对一电话回访,主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扩大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相关的一般认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出现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情事者,可先通过快递资料等方式报送主动披露报告,相关材料事后补交。

三、全力服务外贸稳定持续增长

9.税收优惠“降成本”。对进口货物税款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间的,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对复工前的滞纳金不予计征。对有关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复工日期。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一律顺延至复工之日完成汇总税款支付。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银行保函担保、保证保险担保、同业联合担保等非现金担保方式,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资金使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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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工贸易“减简便”。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手(帐)册设立,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担保的之外,对于租赁厂房或者设备、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以及涉嫌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等情事,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取消备案资料库、深加工结转事前申请等海关手续,实行手(账)册设立、外发加工等“六个一次”申报,大幅精简作业手续。取消征收加工贸易余料结转风险担保金。引导并帮助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互联网公开拍卖边角废料和副产品等保税货物,简化拍卖手续,降低拍卖成本,扩大拍卖收益。

11. 处置违规 “就底线”。落实“宽严相济”原则要求,对疫情期间企业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的,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申报违规情事及时做出修改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对于企业提交的关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业务改革造成的报关差错复核申请,在线快速办理并撤销差错记录。

四、全力提升海关服务发展水平

12.通关便利“更优化”。对于福建省和莆田市双招双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服务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加快推动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扩大发展。持续压缩整体通关作业时间,扩大“两步申报”试点,实现进口货物“两步申报”和“两轮驱动”风险防控方式、“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方式相衔接。实施转关货物监管无纸化,优化舱单修改流程,简化海关内部流转环节。加快推进莆田港各作业区内海关监管场所之间和其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跨境物流畅通,提升跨境物流流通效率,降低企业跨境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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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协调帮扶“更精准”。主动加强与其他口岸海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属地海关优势,积极帮助解决本地企业因疫情导致在其他口岸海关的通关问题。密切关注企业转产或增产医疗防疫物资等经营动向,对企业相关的项目增设设备引进等方面需求,主动靠前服务,提供税收优惠和通关实务的个性指导,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完善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将地方政府认定的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主动纳为海关精准帮扶的重点对象。密切监测疫情对本地主要产业龙头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及时做好贸易预警分析和相关对策建议,向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提供有关数据,支持企业争取政府相关专项资金补贴。

14. 线上服务“更多样”。融合“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对外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统一身份认证,实现最大程度的互联互通。强化原产地证自主打印等线上办公服务功能,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利用“无纸化传输”等多元化手段,让数据多跑动,企业少跑路。通过“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等系统渠道办理企业注册注销业务,实现海关与商事登记注册注销“一网受理、并行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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