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處置涉疫情案事件950餘起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今天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疫情發生以來,我省堅持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截至2月9日,全省共處置涉疫情案事件950餘起。


  “截至目前,全省社會大局始終保持安全穩定,未發生涉疫情引發的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梁戰光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級政法機關全力以赴抓好戰疫情、防風險、護安全、保穩定各項措施落實。
  據介紹,全省公安機關日均出動巡邏力量4萬餘人次,對定點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商場超市、防疫物資儲存點,以及車站、機場、客運碼頭等重點單位和重要部位巡邏守護。同時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機關共依法處置涉疫情案事件950餘起,行政處罰434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25人,其中有10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累計查處製售假劣疫情防護用品等藉機牟取非法利益違法犯罪案件82起,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04人,查獲假劣口罩67萬餘個、假劣消毒液近50噸,其他各類涉案物品500餘萬件。
  “疫情期間,我省檢察機關在司法辦案過程中堅持從快從嚴。”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段連才介紹,我省明確對13類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特別是對故意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以及暴力傷醫、製假售假、非法經營、造謠傳謠等嚴重犯罪行為,從重從快追究刑事責任。截至2月9日,全省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75件,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訴1件1人。主要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傳染病防治、詐騙、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妨害公務、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等12個罪名。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李祝群介紹,我省公安機關將以“零容忍”態度,嚴打三類違法犯罪行為:一是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如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因對防控疫情需要進行的村居、街道等臨時封控措施不滿,藉機尋釁滋事、擾亂秩序等。二是製售假冒偽劣涉疫情防護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疫情防護用品,借疫情哄抬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護用品,抗病毒藥物等相關藥品及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價格等違法行為。三是編造虛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虛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引起社會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造謠傳謠行為。
  “決不讓犯罪分子利用疫情佔到任何便宜。”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傅國慶表示,對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造謠傳謠、失職瀆職、非法經營等危害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用足用好刑罰措施,符合判處重刑乃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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